该死的!怎么这么麻烦,老是忘不掉那家伙!站在街上咬三明治时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时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时也想他!就算他是第一个能吻到她的男孩,可她就爱这种没有拘束,东飘西
的生活,她没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偏偏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不过——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所以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啊!那是什么?她眼花吗?身为公司大总裁的他竟赛跑似的狂追她,完全不顾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正跟在他后头…哦!这就是他爱她的方式——她跑他就追!嗯…她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