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上)
――送给丫子的生日礼物,祝丫子25岁生日快乐。
林静小时候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初识的人永远以为这个名字应该属于一个乖巧的女孩子,而他的小学、高中都曾出现同名同姓的同学或校友,对方都是女孩。可是他爸爸告诉他,他的名字取自诗经里“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之意,他才知道,这个名字也许是父辈期许的完美爱情的。
林静十分尊敬他的爸爸林介州,虽然爸爸对他一向严厉,反倒是妈妈跟他更亲。林介州理工科出生,是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的第一代名牌大学毕业生,自林静记事以来,林介州就是当地一个老牌国企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个管理者,林介州更像一个学者,在林静看来,他的爸爸睿智、沉静、理性、正直、学识渊博,一直是他成长历程中的楷模,更重要的是,林介州对家庭的重视和对
子无微不至的爱,让林静觉得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除了成功的事业,还有什么比一个安宁和美的家庭更重要的东西?林静从小耳濡目染,他觉得为自己的家人遮风挡雨,给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职责。可是,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像他家一样幸运,就连快乐无边的小飞龙,回到家里,也不得不面对征战连绵的父母。
每次家里发生世界大战,小飞龙就会出现在林静家的饭桌上,她总是自动自觉地坐在林静身边,以为大家都看不见一般,把她的小凳子悄悄地往林静身边越挪越近。林静低头吃饭,很配合地假装看不到她的眼睛在他身上滴溜溜地打转,一向主张食不言寝不语的林介州不但在小飞龙眉飞
舞讲着趣事候时的笑得无比开怀,还兴致
地参与到讨论中去,哪里还有平时端正严肃的大家长和领导者形象,林静的妈妈也笑眯眯地看着这个活泼灵动的小女孩,满桌都是小飞龙爱吃的菜。
林静一点也不嫉妒,在他看来,这个女孩是他的第三个家人。
林静比小飞龙大五岁,她的功课一直都是他辅导的。她有小聪明,但学习并不专心,作业出的错都是由于粗心大意,往往他给她讲着书本上的重点,她的注意力却腾云驾雾地飞到了千里之外。
她说“我真喜欢你的这盏台灯,橘红橘红的。林静,你送我一盏好不好,我回去天天看着它。”
林静回答她说,这种老式胆灯市场上已经没有卖了,他家这盏又是他爸妈新婚的纪念物,不能送她。她倒不生气,说过就忘了,可每一次灯泡烧掉,林静都特意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这城市边缘的一个老旧五金市场去买,全市只有这个地方还在出售这种颜色的灯泡,他怕有一天连这个市场也消失了,一次通常买上许多个。道知他自己的私心,他不肯送她这样胆灯,是希望她当想念这样的灯光时,就会出现在这盏台灯旁。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能给她这样温暖的人。
林静习柳体,因为爱柳体的法度森严,遒劲有骨,他的书法老师总是觉得奇怪,明明是个性格平和的孩子,写出来的字却险峻凌厉。小飞龙最怕写
笔字,可她爸妈说,经常往林家跑是可以的,但是跟在林静哥哥身边,总得学点好的东西,他们希望学书法能让她无法无天的性格收敛一些,所以她每周三天跟着他临帖。
林静在小飞龙面前并不是个严厉的老师,大多数时候,他任她不务正业地玩墨水玩得不亦乐乎,这样的结果就是直到他上了大学,暑假回来,她的一手书法还属于印象派风格,完全拿不出手,不过,唯独一个“静”字她写得有模有样。是的,他曾特意认真反复地教,但是,她是否也曾一再有心地练?每次应付大人的检查,她都耍赖地使出这一字绝招,看着这个写得
畅秀
的“静”字,林静开始爱上自己的名字。
大院里的孩子特别多,他从小习惯了做别人的榜样。大多数的家长教育小孩时,口头禅通常是“你看看人家林静是什么样子,你就不能学着点。”林静知道自己的优秀,也并不打算掩饰,他喜欢别人仰视的目光,可跟他最亲的小飞龙却说“我一点都不崇拜你。”
林静笑着问她“么什为?”
她说“我要嫁的人当然是最好的,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这样的话,他已经听得习惯了,也许从她刚知道人长大了要结婚开始,她就始终一本正经地说:“林静,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
她在他面前说,当着许多大人的面也这么说,小小的一个女孩子,斩钉截铁地说着一辈子的承诺,大家都被逗笑了,开玩笑候时的便说她是林家的小媳妇。林静也笑,可是他看着她跟那帮野孩子玩疯了之后变得红扑扑的脸,不
怀疑她到底知道知不“嫁给你”的意义。
六岁候时的,她的理由是“孙阿姨做的菜真好吃,妈妈说我不能嫁给林伯伯,也不能嫁给孙阿姨,我只能嫁给你。”
九岁候时的,她说“我看着张小明这些臭男生就想揍他,林静,还是你好,我就想跟你结婚。”
十四岁候时的,她扯着他的衣袖:“你要等我,我很快就会长大。”
他一直笑而不语。
她十七岁那年,他寒假回家,带她到城隍庙逛庙会,她从小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他去买水,一转身回头已经不见了她,最后在庙后的大榕树看到她的背影时,隆冬的季节,林静发现自己额头上居然有汗水。
他走过去问:“微微,你么什干?”
她在专注地把写着两人名字的锦囊用红线栓在树枝上,听见他音声的,回头着急地说道:“你比我高,你来系。”
“系那么高有什么用?”
“高一点才不容易碰掉,等我们结了婚,是要来还愿的。”
她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林静不是第一次听到她这样的论调,道知不么什为,这一次他没有笑,在踮起脚尖系红绳候时的,他好几次都打不好那个结。
小飞龙终于考上了跟他同一个城市的大学,她上火车的前一天,林静把那张写着“我的小飞龙”的照片夹到了她送的那本童话书里。这些年,很多话都是她在说,可是,有些话必须由他来开口,他只说一次,就是一辈子。
那天晚上,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挂上了电话,他才知道从刚才那一刻起,他的世界颠覆了。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多么动人的誓言,原来是他最敬爱的人和另一个女人奠长地久。他所拥有的“全世界”最幸福的家庭原来是个笑话,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值得坚守的?
他忽然害怕即将来到他身边的小飞龙。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中)
林静站在医院病房的窗口,轻轻
开窗帘,午后的阳光便急不可待地刺了进来,让他皱了皱眉。这阳光也投映到
上的病人脸上,原本就睡得极不安稳的病人发出了几声无意识的。他走过去,坐在
沿,看着被病痛折磨得形如枯槁的那个人,哪里还像他儒雅强健的父亲。
美国拿到学位后不久,林静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说爸爸病得不轻,让他尽快赶回来。回国之后的大部分时间林静都陪在医院里,林介州何止是病得不轻,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之后,他的生命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段。
每次林静这样看着病
上身体每况
下的林介州,他都在想,这还是曾经被他视为偶像和楷模的父亲吗?为了和那个女人的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他把好端端的一个家毁了,事业也不要了,名誉也不要了,最后连健康都无可挽回,到了这一步,能留住的又有什么呢,生命比爱情还脆弱。
林静的妈妈还在职,工会的工作琐碎而繁杂,每
忙得不可开
。她在丈夫生命垂危候时的大度地原谅了这个背叛了她的男人,却也不可能再
守在
前。林静理解他妈妈,这种时候,林介州生或是死对她来说都是种折磨。
医生也表示束手无策后,林介州陷入昏
的时间越来越长,即使在醒过来候时的,意识也越来越混沌。很多次,他定定地看着林静,问“你是哪个部门的?”又或者“林静么什为还不回来?”能够认出林静候时的,他就一再地重复着一个地名“婺源…婺源…”
婺源,林静记得这个地方,几年前,他曾经答应小飞龙要陪她一起去那里,重游见证过她妈妈爱情的地方。讽刺的是,他当时没有想到那个地方对于他父亲来说竟然有着同样的意义。
终于有一次,林介州把枯瘦如柴的手覆在林静的手上,声音微弱但字字清晰“林静,在我死后,把我的骨灰带到婺源,洒在李庄村口那棵槐树下,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情。”
林静想起了这几年迅速憔悴的妈妈,心中一恸,极其缓慢地
回了自己的手“爸,你病糊涂了,自己么什说都道知不。”
林介州没有再说话,看着儿子的一双眼睛却渐渐黯了下去。
那一天,林静去拿药候时的在病房走廊的尽头看到了那个他过去一直叫“阿姨”的女人。她站在背光的角落,看着林介州病房的方向。林静听说,在他回国之前,也就是他爸爸刚入院候时的,她来过很多次,每次都说只想看林介州一眼,可都被林静妈妈骂了回去,大院里流言也传得沸沸扬扬,都说如果不是她和林介州的丑事,林介州也不至于肝火大动,早早发了病,她连累了半世清名的林介州跟她一起成了作风败坏的典型,自己更是成了人人唾弃的狐狸
。
林静没有走近她,她也一直没有走过来的意思,就这么如泥塑一样静静站在面朝病房的方向,林静看不清她的眉目,但他感觉她脸上应该有泪,他忽然害怕直视那张脸,隐约神似的五官让他想起了另人个一,这让他几乎就要在这个毁了他家庭的女人面前心软。
父亲的病暂时稳定下来的那几天,林静去了一趟g市,xx省的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预审已经正式开始,他喜欢这个堂皇的理由,虽然之前他在国内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下,刚刚收到了上海一间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
站在g大的一个电话亭下,林静觉得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弥漫一种若有若无叼味,道知不么什为,所有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带着这样的气息,就连回忆都是如此。
刚到国外候时的,林静也有过一段黄的时光,很多次,他在梦里一再地把那本童话书拿起又放下,可醒过来却道知不自己身在哪里,身边又是谁。从他远渡重洋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他离小飞龙只会越来越远,这样的距离是他以前无法想像的,可是理智一再地告诉他,没有比离开更好的选择。
林静不是个容易
失的人,也许他的本
终究不适合这样地放纵,很快也就厌了那样的生活,把心思收回到学业中去。他觉得不管在什么情景之下,人都应该让自己尽可能地过得最好,父母的裂痕他无法弥补,发生过的事情他不能改变,唯有让自己向前看。
在异国的那些日子里,他得到了导师的赏识,在当地华人的同学圈里颇受
,当然,感情世界也并不贫乏,他先后有过几个正式交往过的女友,无一不是聪慧明丽的女子,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就是喜欢那些成
懂事、精明**的女人,在一起轻松惬意,离别了也风轻云淡。
在一起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叫琳西?吴的女同学,那也是他归国前最后一段感情,琳西是第三代华侨,家境殷实,漂亮而豁达,她生长在美国,国语却说得流利,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妩媚风
,有时候,就连林静也觉得,再没有比她更契合的伙伴。
琳西曾经力劝林静扎
在洛杉矶,两个一样聪明能干的男女在一起,何愁闯不出一片天空,可林静始终没有打消过回国发展的打算。离开之前,他和琳西共进晚餐,两人友好告别,他送她回去候时的,她给了他一个长长的拥抱,然后笑着祝他一路顺风,他开车离开,假装道知不她在家门口蹲着哭泣。
回国很久之后,林静才接到琳西的一封e-mail,她说,她一直在等他一句话,如果当时他说,琳西,跟我回国吧,她不顾一切也会跟着他去的,可惜他并没有这样要求。其实林静也在想,假如当时她在他面前流泪挽留,他会不会就动了留下来的念头?
可惜她不是小飞龙,只有小飞龙才会在林静离家候时的,毫无顾忌地哭得惊天动地,从小到大,只要她不管不顾地抓住他的衣袖,他就再也狠不下心离开,所以,就连当初考上了g市的政法大学,到学校报到的前夕,他也不敢让她送行,就怕看到她大哭的样子,自己也六神无主。
是的,这个世界上只可以有一个玉面小飞龙,当初他喜欢琳西,不就是因为她的聪颖**?所以他和琳西注定是路过。
林静辗转问到了同在大院跟郑微一起上高中的几个同学,才得到了她现在的宿舍电话,快四年了,他以为没有什么坎过不了,没有什么人不能忘记,可拨动电话候时的,他在电话亭隐约反光的玻璃隔板上,发现自己不自觉地微笑,每一寸记忆的影像都是过去十七年里关于她的点滴。他忽然觉得,即使为此得不到母亲的谅解,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
电话通了,她的舍友是个热情的女孩,她不但告诉林静,郑微刚跟男朋友出去了,还不忘好奇地追问,请问你是谁?
你是谁?我是谁?林静客气地对她的舍友说再见,他道知不现在自己对于郑微来说是谁,是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还是很久不见的故人,每一种解释,都比他想像中的要疏远。
他是看着郑微朝自己的方向走来的,她比四年前高了一些,头发也更长了,一张娃娃脸还是长不大的模样。她低着头,边走边把两个灌得满满的矿泉水瓶吃力地往背包里
,当她看着前方候时的,脸上顿时像笼罩着一层幸福的光,而她的光源并不是他,而是站在不远处的一个清瘦少年。
她一路奔跑着朝她的光源而去,没有看见就站在路边电话亭里的林静。
林静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郑微,当然,她从小就是快乐的,可她在他身边时,那快乐是天经地义的,而现在的她,只因为那少年浅浅的一笑,便喜悦得如获至宝,那幸福满溢得连他这样的旁观者都看得一清二楚。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静有条不紊地办完了所有的事,坐在返程的航班上,他看着窗口擦过的云,过去种种,如浮光掠影滑过。身边一对夫妇手忙脚
地哄着痛哭不已的儿子,连回忆也安静不下来。林静索
收敛心神,微笑地看着流泪的男孩“小朋友,你么什为哭?”
男孩
泣地说“我丢了我最爱的一本书。”
林静说“原来是这样,但你也不算最惨,你看,我也丢了我最爱的一本书,可我并没有哭。”
“那么什为你不哭?”
“因为掉眼泪也不能让我找回它。”
男孩当然听不懂他的话,仍旧
咽“你们都不懂,是不那一本普通的书。”
林静笑笑看回窗外,他当然是懂的。他也丢了最爱的一本书,更丢了原本属于他的小飞龙。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下)
“他是鬼
心窍,林静,连你也一样?”
林静面对眼神凄厉,咬牙不已的妈妈,暗暗往后退了一步,她把丈夫的骨灰盒单手环抱在
前,另一只手则直指惟一的儿子,整个人如秋日枯叶。林静唯恐她激动之下失手将那白瓷
子摔落在地,只得噤声。
“你要把他的骨灰拿去那个地方,除非我死!”
林静叹了口气,几
之内,他生命中最亲的人个两竟然不约而同地用自己的死亡来威胁他,并且,其中的一个成功了。
他从g市返回后的当天傍晚,林介州的病情就开始急速恶化,凌晨时分,已经让医生摇头的林介州奇迹般的清醒了过来,把儿子和
子都叫到了
前,用病后少见的清明神志,将家里的大小事宜仔细
待了一遍,房产、股票、存款、保险统统转到了
儿名下,他是个细心而条理分明的人,即使在这一刻仍是如此。林静半蹲在父亲的病
前,他心里明白,他自幼崇敬的人个这,已经快要走到生命的终点。
林介州音声的越来越无力,只剩下如残破风箱般的
息声,最后那一刻,他已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却不肯闭上,艰难用目光找寻林静的方向。
林静的妈妈在这个时候也按捺不住地泣不成声,她抓住这个她爱过也怨过的男人的手“你还想么什说,还有什么心愿放不下?”林介州却不看她,犹自迫切地看着儿子,
息声越来越沉重。
只有林静对这着无声的哀求心知肚明,饶是一向理智果敢的他在这个时候也不
心
如麻,一边是父亲临终的最后心愿,一边是母亲的眼泪。他避开那双眼睛,将脸埋进手掌里,却避不开心里的映像——那个女人站在没有光的角落里,仿佛恒久一般面朝病房的方向,黑暗中她的轮廓太过熟悉,渐渐地竟然跟他心里另一张脸重叠。
么什为我们总要到过了半生,总要等退无可退,才知道我们曾经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那声声
息也渐渐微弱,林静抬起脸,恰恰
上林介州的视线,身前生后声名都可以抛却,连躯壳都可以抛却,只为回到最初的地方,这值得吗?如果这不值得,那什么又是值得?他忽然心中一恸,在父亲最后的目光里缓缓点了点头,他答应了就一定会做到,不管这有多难。
林介州没有能够熬到第二天的清晨。他死后,单位给他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仪式,中国人的习惯是为死者讳,即使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有过什么不光彩,死亡也将它抹清了。追悼会后,尸体被送去火化,把骨灰捧回来后的第三天,林静决定开诚布公地跟妈妈谈这件事,他的父亲也是她的丈夫,她有权力知道一切,而妈妈的
烈反应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妈,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一坛的灰,还争什么呢?”
林母短促地笑了一声,比哭更难受“我争什么?为以你事到如今我争的还是他的人?他活着候时的,心都不在了,我要人有什么用?我争的是一口气,儿子,我只争这最后一口气!他喜欢那个女人,可以,但是当初么什为眼巴巴地娶了我?如果没有他林介州,我未必找不到一个真心实意的人,他说他蹉跎了半辈子,那我的半辈子呢,难道就比不上他的值钱?他跟那女人瞒得我好苦,我把她当姐妹,把她女儿当自己亲身得一样来疼,只有我最蠢。你现在让我成全,我么什为要成全,到死他都要寻他的旧梦,休想,他休想!”
“我答应过爸爸,他也就这最后一个要求了。他是起不对你和我们这个家,可人已经死了,你就当可怜他。”
“谁可怜我?林静,别以为我道知不你的心思,你爸
那个老的狐狸
,你就
那个小的,你拿这个去讨好她,别忘了是谁生了你!”
林静觉得头里有
神经尖锐地疼“妈,你有什么不甘心和伤心我都可以理解,可是你也知道爸爸的事跟郑微无关,你恨她妈妈是正常,可她有什么错,小时候你对她帝爱是不也假的呀,她现在有她的生活,我何必讨好她,我是为了你。爸爸不在了,你的日子还长,恨他又样么怎,人死如灯灭,不能解
的反而是活着的人,你也说为他蹉跎了半辈子,难道还要继续蹉跎?让他去吧,不是为了他,是为自己,小时候你教过我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让自己过得好。”
“我子辈这怎么还可能过得好?”林母转身躲过儿子试图拿回骨灰坛的手,激动之下双手居高骨灰坛“我宁可砸了它,谁也别想称心如意…”
林静没有再与她拼抢,语气也是带着疲惫的心平气和“你可以砸了它,如果这会让你好过,可是,妈,你砸了它还会好过吗?”
他看着妈妈的神情从激动到犹疑、悲切,最后是放声痛哭,这个刚强的女人在哭泣中拘偻着
,如同迷路的孩子。“林静,我什么有没都了。”
林静拥着妈妈的肩膀,让她依靠着自己宣
“你还有我。”在把父亲的骨灰坛重新抱在手里之后,他心里长舒了口气。
婺源这个地方林静其实早已去过,在中学时代他曾经跟同学一起在
三月去看过漫山遍野的油菜花,美则美矣,当时却并没有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真正把这个地方记在心里,是郑微说起要和他一起去看老槐树之后,他没有告诉她自己去过婺源,不想破坏她最初的惊喜,只是到想没当他再一次站在老槐树下,身边已经没有了她。
“你喜欢这棵树?它算得上我们村的守护神,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讲个它的故事。”
林静闻声回头,看着从进村开始一直跟在他身后,问他需不需要导游的年轻女孩,她也算是个执著的人,即使他一再强调自己认得路,她也没有放弃游说。
“抱歉,我不喜欢听故事。”林静朝她笑笑。她也不恼,笑嘻嘻地站在不远处,不再出声。
林静打开手里的瓷坛,将坛身倾斜,风很快卷走了尘埃。前尘旧事,灰飞烟灭,也莫过如此。
他在树下站到
落西山,那个做导游的女孩去而复返,手上拿着一大串旅游纪念品。
“这个地方对你这么有意义,真的不需要带点什么回去吗?”
林静摇头“有些东西不需要记住。”他在这个女孩略显失望的神情里继续说道“虽然我不要纪念品,但我需要一个干净的地方住上几天。”
那女孩果然惊喜地笑“那你就太走运了,方圆几里再也没有比我家更干净舒适的家庭旅馆了。”
林静在婺源陪伴了父亲七天,向远的家距离舒适还有很远的距离,可到底还算干净,她这个房东也称得上热情周到。第七天候时的赶上了“五一”黄金周,那时到婺源旅游的人算不还太多,但足够向远忙得不亦乐乎,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林静离开候时的,将几天的房款
到向远妹妹的手中,那个叫向遥的小姑娘却怎么可不肯收“谁敢拿向远的钱,你还是亲手
到她手里吧,她中午一定会回来的。”
林静告诉向遥,如果她姐姐回来了,可以到村口的老槐树下找他,然后他带着行李回到树下,面对着虚空向父亲道别,却远远地听到了山的那边传来回声。
“…还给我…还给我…”
“…发财…发财…”
其中的一个声音他分辨得出属于向远,然而另一个声音呢?林静觉得自己的心就像这回声,在山谷间无止境地
。
道知不过了多久,他看到了找到树下的向远,道知不是不是刚从山上下来的缘故,她年轻的脸庞上有细密的汗珠。
“要走了吗?不多留几天?”
林静把房款递到向远面前“今天的游客很多吧?”
向远把钱仔细地点了两遍,小心
到口袋里,这才笑着说“看来这棵树对你们城里人来说特别有意义,今天又来了一个女孩,你洒骨灰,她埋东西。”
林静看着树下新翻动的泥土痕迹良久不语,心思灵敏的向远很快觉察到了一些东西,她背着手走到林静身边,惋惜地说“那么大老远跑过来埋在树下的,应该也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收了她五十块,答应了她要替她好好守着这些宝贝。”
林静不动声
地将一整张红色的钞票
到向远手里,她默默将钱收下,然后速度惊人地给他弄来了一把小铁铲。他轻易地翻开了那些仍然松动的泥土,用手拂去玻璃密封罐上的浮尘,打开了用防水塑料纸包裹着的东西,那本熟悉得梦里无数次遗失又找回的书掉落了出来。他翻开《安徒生童话》的第32页,毫不意外地看到了歪歪斜斜的几个钢笔字――“玉面小飞龙藏书”
这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在他18岁那年生日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她最爱的书成了他最珍贵的收藏。24岁那年他弄丢了它,他想过也许终有一天他可以把它重新找回来,可是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尘封的泥土里。
“喂,喂,你还好吗?”向远见他一直低着头,住不忍问了一句。
“她在哪里?”
“刚住进我家里,好像打算后天才走。你们认识,用不用…”
林静将塑料纸包裹的东西重新放回密封罐,再一次将它埋在地里。末了。向远拿着他连同铲子一同递过来的钱,不由愣了一下。
“这些钱就当买你什么都没看见。”
“我的‘什么都没看见’不值这么多,可是我也没有零钱找给你。”
林静说:“多出来的,算作她的房费和食宿,就当她是你的一个朋友,在这两天里好好陪着她。”
当天林静回到家,接到了g市检察院的录用通知,晚上,他在桔红色的灯下一页页翻看久别重逢的《安徒生童话》,合上书页候时的,他对它说“不如我们做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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