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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第210章 、姑娘们的灾难
 第三十一章、姑娘们的灾难

 是人类前进的原动力——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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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暖思

 想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后代,播撒下自己的遗传基因,是每‮人个一‬的生物本能。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可不是只在中国才有。

 对于整整十五年离群索居的鲁滨逊来说,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的问题之后,接下来最渴求的东西,当然就是女人了——确实,在绝望和孤独的黑暗之中,《圣经》曾经是鲁滨逊唯一的精神支柱。面对着年复一年的孤独荒岛生活,他总是这样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现在生活得非常舒服,心情也很泰然,因为我已经把自己完全交给上帝,听凭他的安排。每当我抱憾没有谈话的机会时,我便质问自己,同自己的思想谈话,并且有时通过祷告同上帝谈话,不是比这世界上人类社会中的最广泛的游更好吗?”

 但问题是,虔诚的宗教信仰,毕竟只能麻醉人类的心灵,而不能扼杀人类的生物本能。无论怎样用宗教信仰来麻醉自己,都没法彻底消除鲁滨逊的生理需求。

 否则的话,在找不到任何女人甚至男人的情况之下,鲁滨逊也不会去用山羊来消遣和发了…正如同佛寺里的和尚和教堂里的牧师们,总是前赴后继地有人破掉戒一样。

 如果鲁滨逊的孤独生涯一直持续下去,或许要等到他变得年老体衰,**和功能一起消退之后,才会逐渐真正获得内心的宁静…

 然而,就在他饥渴难耐的四十二岁这一年,上帝却给他送来了一个女!

 不是那种皮肤晒得黑黑的,全身都是各种怪异花纹的印第安土著女人,而是一位纯正的白种女郎!

 一个身材火辣,容貌俏丽,一丝不挂的黑发白种美女!

 不要说是这种无人荒岛,即使是在新大陆的殖民地,也是极为稀罕的存在!

 霎时间,一股难以形容的巨大的喜悦,紧紧攥住了他的心脏。

 整个世界仿佛都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无所不能的上帝也被鲁滨逊抛之脑后。

 在他的眼睛里,只剩下了沙滩上的那位美妙女。

 这是一具怎样美妙的全女体啊!

 犹如乌檀木一般的黑发,精致细腻的锁骨,漂亮得让所有人都赞叹的脸蛋,白皙娇得宛如凝固牛一般的肌肤…‮是其尤‬那一对充满母魅力的巨大部,更是有着让人无法招架的吸引力。

 那对伟岸的部,在第一时间就唤起了鲁滨逊对异的无限渴望。

 富有冲击力的美景,犹如小天使们敲响的架子鼓,一下一下地撞击着鲁滨逊足足饥渴了十五年的心脏。

 那是人类最淳朴、最直观的感情表现!

 那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心理活动!

 这一对丰到不像话的部里面,究竟装了什么东西呢?鲁滨逊不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紧接着,早已虫上脑的他,便作出了一个果断的决定:只要骑上去,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反正这个女人一定是上帝赐给我的礼物,就像他把夏娃赐给亚当一样!

 这一刻,一切理智、法律和道德的桎梏,都在鲁滨逊的头脑里“轰”地一声,炸得灰飞烟灭了。

 最初,鲁滨逊张大了嘴巴,想要对那个似乎还在迷糊糊的女说些什么。但由于太久太久没有跟人说过话,已经几乎遗忘了语言功能。眼下又事发突然,所以他张口结舌了老半天,也‮道知不‬该说些什么。

 于是,鲁滨逊索彻底抹下了面子不要,亟不可待地把一丢,嗷嗷叫着朝那个惊恐的女扑了上去!

 ——反正不管‮样么怎‬,这个女人都已经是他的东西了!

 这一定是上帝的旨意!他厚颜无却又理所当然地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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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麦克斯?布莱克小姐却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今天真是她的灾难

 上帝啊!她刚刚逃过了溺水身亡的厄运,却又被一个臭烘烘的野人给推倒在了沙滩上!

 偏偏她如今四肢酸软无力,连嗓子也是嘶哑得发不出半点声音,别说反抗或者逃跑了,甚至就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任凭这个野人骑在自己身上,为所为…

 哦,上帝啊!我的第四十三,或者第四十四,又或者是第四十五个男人,居然会是一个生活在荒郊野外的野蛮人吗?真是太丢脸了…一贯带很松、私生活豪放糜烂的麦克斯小姐,满眼绝望地如此想道。

 嗯,在麦克斯小姐的眼里,虽然对方看着像个白人,但打扮却活地是个野人,而且还是非常不合时宜的那种怪人——这地方明明是终年酷暑的热带海滩,他却戴了一顶山羊皮做的帽子,穿了一件山羊皮做的短外套,子也是用羊皮的,两旁的羊一直垂到小腿上,让人一看就感觉热得慌,亏他还能捂得住!

 (鲁滨逊泪目:衣服早就全坏了,在这样既无棉花又无亚麻的热带荒岛上,除了羊皮之外,他还能穿什么?呃?可以穿草裙?那不就变成了印第安野蛮人么?哪里显示得出我大英帝国绅士的优越范儿?)

 这个野人的子下面没有穿鞋,自然也没有穿袜子,只能光着脚丫。但在他的间,倒是束了一条宽阔的皮带,上面挂了一把小锯和一把斧头。还有另一条较窄的皮带,被斜斜地挂在他的肩膀上,在左胳膊下面的位置挂着两个山羊皮袋,一个装火药,一个装子弹,不过那杆燧发却被他胡乱丢在了沙滩上。同时被丢下的还有一顶用羊皮做的大伞,样子又难看又笨拙。他的脸不算很黑,至少不会被误认为黑人,却被几乎埋在了丛生的胡须下面,那副胡子长得简直可以挂他的帽子,任谁看见都会吓一大跳。

 当然,像这样不修边幅、打扮邋遢的怪人,出身美国下层社会的麦克斯?布莱克小姐‮是不也‬没见过。在纽约布鲁林克区那些散发着刺气味的大麻派对和****派对里,她曾经看到过无数留着长头发和大胡子的“行为艺术家”,还有浑身涂满油彩冒充纳美星人的cosplay狂热者,并且还曾经和其中不少看对了眼的男人滚过单…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现在就会乐意跟一个臭烘烘的野蛮人媾!

 哦,那股犹如沤了一个月的大粪堆的可怕臭气,简直都快把她给熏昏过去了!

 ——实事求是地说,此时的鲁滨逊先生确实就像是刚刚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一样,浑身都在散发出浓浓的异味…但这并非是鲁滨逊先生不讲个人卫生的过错,而是这时代欧洲人的普遍情况。

 事实上,这年头的欧美白人绅士们,无论贫富贵,差不多都是一样的肮脏龌龊,臭气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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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滨逊漂流记》的时代背景,乃是十七世纪后期。当时,中世纪的黑暗虽已结束,科学昌明的时代却远未降临。很多在现代人看来极为恐怖的陈规陋习,却是这年代欧洲人普遍公认的日常行为准则。

 ——比如说,把洗澡视为一种忌…

 中世纪的晚期,一场惊人惨烈的黑死病在全欧洲范围内爆发和蔓延,夺去了差不多三分之一欧洲人的性命,《十谈》就是成书于这一时期。浩劫之后,惶恐不安的人们到处找原因,洗澡也不幸名列其中。

 那时的欧洲庸医们普遍认为:水会削弱器官的功能,洗热水澡时孔完全张开,有毒空气就会进入身体。所以洗澡越多,就越容易染病(依据似乎是很多人在洗澡之后容易感冒),只有不洗澡才能健健康康的,如果身上有一层厚厚的污垢,更是能够抵抗疾病侵袭!于是,在对黑死病的恐惧和教会的宣扬之下,欧洲人开始以肮脏龌龊为美,迅速进入了一个全民不洗澡的“臭气熏天时代”

 ——曾经生意兴隆的公共浴室全都被火速关闭,人们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沾水,洗澡被当作一种酷刑和医疗手段,医治的对象则是精神病患者…类似现代的杨教授用电击疗法治网瘾。

 就在鲁滨逊生活的时代,如果没有医生的吩咐,最爱干净的法国贵妇人每年也仅洗两次澡,平时主要用干巾擦身。而法王路易十四本人也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地沐浴,从1647年到1711年的64年间才洗过一次澡,这一惊人记录被保留在了路易十四的御医每天为他做的身体状况的详细笔记上。

 很显然,人不洗澡就要发臭,法国人自然也不能例外。于是,他们很快就把自己变成了移动的垃圾堆。根据一些资料的描述:“…(法国)人身上散发着汗味和脏衣服的气味,嘴里面呵出的是坏牙齿的气味,从他们的胃里冒出来的是洋葱汁味。倘若这些人已不年轻,他们的身上就会散发出陈年干酪、酸牛以及肿瘤病的气味…农民的臭味就像教士的气味,手工作坊伙计们的臭味就像师傅们老婆的味道,整个贵族阶级,甚至国王身上的臭气就像猛兽一样,王后的气味又像一只老山羊一样,夏天和冬天都是如此。”

 虽然同一时代的英国人似乎稍微卫生一点,没有法国佬那么龌龊,不至于搞到一辈子不洗澡的夸张程度,但总的风气如此,所以也没有好到哪里去。鲁滨逊的同胞们在平时顶多也就是擦擦脸和手,一个月洗澡一次就已经被视为精神不正常的洁癖患者。而且,本着“欧洲人至上”的优越感,早期的西方航海家甚至普遍把日本人视为“东亚病夫”——这帮奇怪的日本矮子怎么‮得不恨‬天天洗澡?绝对会洗出毛病来的吧!

 在这样“全面反对洗澡”的社会氛围熏陶之下,鲁滨逊先生的个人卫生情况,自然是可想而知。

 ——更别提鲁滨逊在持续了一段时间空虚寂寞的孤岛生涯之后,对上帝的信仰愈发虔诚,也变得愈发严于律己,除非被浑身虱子咬得睡不着觉,否则绝对不肯作出洗澡这种堕落之举。(由于古罗马公共浴室的各种**史,中世纪的天主教会一直抵制洗澡,视之为腐化和罪恶,只不过通常管得不是很严罢了。)

 这样一来,当兴奋莫名的鲁滨逊先生,嗷嗷叫着冲向全的黑发美人之时。在麦克斯小姐的感受中,就仿佛看到了一个不知多少日子没洗过澡的人形垃圾堆,伴随着冲天的臭气朝自己袭来!

 因此,尽管跟很多豪放的美国妞儿一样,麦克斯小姐也是一个头换男人换得很勤快,被了就当是被狗咬了的“现代派”姑娘。但如果她还有半分力气,也是宁死都不会让这么一块臭气熏天的腐骑上来!

 但非常遗憾的是,此时的麦克斯?布莱克小姐已经是疲倦到了极点,连半分力气‮有没都‬了。

 于是,在不到一分钟软弱无力的挣扎之后,麦克斯小姐就先是被一双结实有力的臂膀按倒在地,然后被这个可怕的人型移动毒气弹给熏晕过去,再也没法抗拒对方的“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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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涛阵阵的海边,阳光灿烂、风景如画的热带沙滩上,一个神采奕奕、浑身污垢的大胡子男人,正骑着一个昏不醒、肌肤白皙的黑发女人,进行着雄与雌之间的媾运动。一时间只听得“啪啪”作响、汁飞溅,惊起岸边树林里的飞鸟无数,由此可见“战况”之烈。

 总而言之,在轻易制服了全身无力的麦克斯小姐之后,鲁滨逊先生也得意洋洋地了自己那条简陋糙的羊皮子,在光天化之下,着下半身的那一杆青筋暴起的凶器,狠狠地把这个在沙滩上找到的黑发**在身下,一次又一次地深入到对方温暖润的身体内部深处。

 那一对捏起来弹十足的丰腴瓣,那种“蛋蛋”反复撞击着女体光滑小腹的舒触觉,还有在活运动之中“啪啪啪”响起的烈节拍声,全都让饥渴了十五年的鲁滨逊感到狂大发、情难自——作为一名亦商亦盗,当过奴隶也贩过黑奴,坑蒙拐骗样样精通的十七世纪西方航海家,又是在法律约束之外的蛮荒地界,鲁滨逊做起这种强暴女人的事情可基本没啥道德负担…

 虽然对方不知为何昏了过去,没法做出配合,让他感觉略微有些不,但不管怎样,总比山羊强得多。

 “…嗯…虽然‮道知不‬你是哪里来的,叫什么名字,属于哪个国家,但既然到了这个岛上,就是属于我的东西了。文明社会的法律可管不到这里,而仁慈的上帝也一定会原谅我的…”

 他一边开心地享用着这具从天而降的娇美女体,捏着她那软绵绵的**和富有弹股,一边胡思想,“…既然我是这个岛的总督,那么你就是总督夫人了,这个身份也不算是辱没了你…虽然目前我们的臣民只有一群山羊和几只猫狗,外加一只鹦鹉。但只要我们努力,很快就会有一大群孩子…”

 然而,就在下一瞬间,似乎冥冥之中有神明在施法一般,鲁滨逊突然感到心头警兆大作,下意识地赶忙退出下体,伸手推开早已昏的黑发女,同时侧身一个滚翻,终于堪堪躲过了来自脑后的凶狠一击!

 摸着被擦出一道血痕的额头,鲁滨逊不由得浑身冷汗——刚才真是玩女人玩得太疯了,居然被敌人到这么近都没察觉,如果不是运气够好,这会儿‮定不说‬连命都要丢掉…

 但是,当他从沙滩上抓起自己的小斧头,望向偷袭自己的敌人,准备应战之时,却突然又一次愣住了。

 ——只见一位身材修长、容貌精致的金发女,正抡着他之前丢下的那杆燧发,颤巍巍地站在几步之外,用惊恐的目光望向自己…而全部的火药和子弹,眼下都还好好地挂在鲁滨逊自己身上。

 哦!原来这一回依旧不是遇到了令人担忧的强敌,而是又来了一道给自己加餐的可口甜点!

 上帝啊!我真是太感谢你了!您在今天对我的慷慨恩赐,当真是普天之下无与伦比!

 鲁滨逊的嘴角顿时绽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虔诚地低头亲吻了一下挂在脖子上的十字架。

 ——接下来,凭借多年航海冒险和十五年孤岛生活锻炼出来的强悍体魄,鲁滨逊轻易粉碎了对方的反抗。然后不顾那个金发女人的挣扎和咒骂,同样把她按倒在了身下,开始了新一轮“啪啪啪”的活运动…  M.iSJ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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