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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吉米
 克利斯选了一间靠近内院的房间,打开窗户,可以看见内院里的人造园林,空气清新。

 稍事休息之后,克利斯走出旅店。

 辗转来到恰西铁匠铺,这个豪的矮人上前就是一个拥抱,只不过为了照顾他的热情,克利斯不得不蹲下身来合。

 克利斯取出袋里的飞爪,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昨晚亨利的那一记冲锋撞飞了克利斯,形成的震波当时就使得飞爪几乎散架,然后又撞在墙上,它的内部卡簧和外壁都已经扁平变形,放在桌上,叮咛当啷地散了开来。

 矮人的眼珠瞪得溜圆:“哦,我的朋友,我想你是把它当作了铁锤吧,光明神在上!”

 矮人对于铁匠技巧的执爱也延伸到了自己的作品之上,正所谓爱屋及乌,此时满脸的心疼,伸出糙宽厚的大手轻柔地抚摸着这些受创伤的零件,仿佛这是他的孩子。

 克利斯摇头:“战斗时撞到的。”

 矮人依然如故,一边抚摸一边叹气。

 克利斯将飞爪由恰西修理,这个朴实的矮人还不忘在他离去之时一再代爱护自己的武器和工具,就该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

 “你对他好,他就对你好。”

 这是恰西的原话,克利斯还特别注意到,恰西指代物品时使用的那个人称“他”,对恰西而言,这些经由他手打造的东西已经拥有了生命一般。

 但无论如何,恰西对手艺的执着却是值得赞扬和学习的。

 或许就是因为这么一份执着,矮人们的铁匠手艺才能冠绝大陆吧。

 出得门外,来到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今天不是大型集市,但这里是帝都,大陆的中心,即使未逢集市,这里也同样繁华。

 越靠近皇宫,建筑就越发肃穆,而皇宫之外的几条大街,都明亮整洁,骑着高头大马的巡城卫兵正来回巡逻,他们身穿威武华丽的铠甲,就连座下的马匹都一身盛装打扮。街面上的店铺也都装潢得华丽大气,同样的,这里的店铺售卖的也是最为奢华昂贵的物品,药剂店、晶石店、装备店、衣装店。

 但事实上,最热闹的却不是这里,帝都有贫民区,自然也有除去贵族之外的中间阶层居住地,这里的人们多数都有一份较为体面的工作,比如骑士老爷们的扈从、贵族的园丁等等。

 在这中等阶层居住区和贫民居住区之中,有一个不小的广场,中央是一个水池,池水正中是当今帝皇飞马扬鞭的雕像,而这个水池边的位置便常年为游诗人、杂耍艺人,以及各种小吃、各种小玩意的摊子所占据。

 这里,才是最热闹的地方。

 克利斯来到这里,饶有兴趣地一会看看杂耍,一会尝尝小吃,帝都气候分明,所以各地的小吃基本都有,克利斯很惊异地发觉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吃同样极有研究,比如此时手上的这个叫做“丁零果”的东西,虽然名称里有个“果”字,但它的主料其实不是水果,而是一种叫做“朴匝”的虫子的蛹。

 当地人将这东西调上姆普粉——类似于前世的木薯粉,再加一些蜂和芷香,然后放入油锅里烹炸,透之后,用木签串在一起,一口下去,香脆口,齿留香。

 克利斯在父亲的领地里可没吃过这么多样的小吃,自来到帝都,进入学院之后就没有这样放松过,心情很是不错,所以决定今天不再修习体能和冥想,就当是逛街散心,给自己放个假也好。

 他慢慢地在人群里走着,一边看着街边的小店、摊上的小玩意,一边吃着手上的丁零果。

 吉米是个贫民小孩,确切地说,是个的乞丐,自懂事以来就‮道知不‬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己下一顿能吃上什么,自己晚上能睡在哪里——在贫民区,有很多这样的孩子,他们曾经渴望着美好的生活,但最后却把希望全都寄托于神明,而不是自己的双手。

 但渐渐绝望后,却又不得不依赖于自己的双手——他们捡一切可以使用或者食用的东西来使自己过得更好,或者,在人们不注意‮候时的‬顺手将他们口袋里的东西掏走。

 相对于前者而言,后者能使自己过上更长一段时间的好日子。

 所以,多数时候,吉米都不屑于去那些老爷区去捡他们不要的东西。

 这种生活,吉米已经过了好几年了,从最初的生手渐渐成为了这个圈子里的巧手。

 对于一个巧手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看对方是否有钱,而是对方能不能下手,吉米可是记得圈子里有几个眼睛不够亮的家伙偷了不该偷的人之后,几乎在当天就被捉住活活打死或是卖掉。

 在吉米看来,分析是否可不可以下手的人很简单:出门还会带着几个随从衣饰华贵的就是商人,衣饰上还可以分辩是不是外地商人;来游玩的人多数会几个同龄人走在一起——兰蒂斯里的不少学员就在这一类中;至于是否贵族,这还用说吗,没有贵族会出门不带随从的,如果没有——那算他倒霉。

 而吉米盯上的这个小子——十六七岁,衣饰简单,应该不是贵族,没有随从,看他脸色苍白的样子,可见身体也不强壮;还有他对街市上的那些玩意这么兴致的样子,可见不是本地人。

 应该是个随家长来帝都办事,出门却忘带随从的家伙,威胁不大,可以下手!

 吉米渐渐靠近,克利斯正吃着手里的丁零果,眼睛看向广场中央,那里有一个杂耍艺人。

 好机会!

 吉米从那人的右边走过,因为在吃丁零果,所以把手抬得很高,出了间——多数人是把钱袋放在衣服内衬里的。

 吉米悄悄地掏出了一把小刀,事实上,这把刀只有手指长短,手一握住,外表上几乎就看不到,只要靠近他,用手指尖出的那一截刀尖就可以将对方衣服划破,然后,另一只手就要很快地跟上,掏出钱袋,随后转身逃走。

 这一连串动作对于吉米来说已经很熟练了。

 然而,这一次有点不同,吉米手上的刀尖还没碰到那人的衣服,就被一支木签扎穿了衣袖,吉米心里叫糟,没有多余的动作,缩手,回身,跑。

 随后,眼前一花,自己的脸颊已经被人牢牢地掐住了。

 几乎疼出了眼泪,吉米双手握住了那只手,抬起了头。

 就是自己下手的对象,那个大了自己五六岁的男孩。  m.iSJ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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