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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尘封的往事(三)
 看到这里,陈诺有些发红的眼睛,出了一会神,才接着看下去——

 “安安整夜整夜地哭闹,睡倒觉,我抱着他整夜整夜地摇晃,他才不哭,但一放在上,他立即就拼命地哭,比什么都灵。我什么办法都试过了,都不管用。

 我虽然是个医生,但也被得没法子了,后来竟然学起了土办法,偷偷地在电线杆、围墙和每一栋房前贴上了小广告——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一念,一觉睡到大天光。

 这件事,我现在想起来还在惭愧,但说来也怪,从贴了符之后,安安的倒觉就真改过来了,把我给高兴坏了。

 佳佳一直叫我叔叔,五岁后才改口叫爸爸。我想她已经记不清陈诺的样子了,小孩总是善忘的。

 小海也住了进来,帮我照看两个小孩。说来也怪,或许是刚出生的安安打动了小海的心弦,他平静了好一段时间,经常看着孩子傻笑,也没再去酗酒了。

 后来,佳佳和安安都叫他二叔,‮是其尤‬佳佳,叫得可甜了。

 陈诺的父母也经常帮着我们照顾小孩,我上班去了,家里就是小海和陈诺的父母这三个人。虽然我们家有两个孩子,但他们照顾得很好,没让小孩吃过什么苦头。当然,陈诺的父母一般是照顾佳佳,小海则照顾安安。

 两位老人家一直‮道知不‬,安安也是他们的骨,我曾有几次想告诉他们,但又落不下这个面子,我怕别人知道真相后会笑话我——我已经一无所有了,只剩这张脸皮还在死撑着。

 从安安的第一声啼哭时,我就一直守护在安安的身旁,我抱着他,看着他长大,从七斤长到十七斤,然后是二十七斤、三十七斤…

 我渐渐地忘记了,他是陈诺的孩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他就是我亲生的,因为我几乎把所有的心血都放在了他身上。

 有时我会思索这种感觉的原因,毕竟,养大别人的孩子,总应该有点芥蒂的。我想,这是因为安安的生父已经不在了,我不用担心他长大后会寻找自己的生父,这毕竟和收养一个有父亲的孩子是不同的。

 小生命的诞生,让我在不知不觉中淡忘了陆茜,因为我终于找到了生命中比她更重要的人:安安。

 陆茜一直在我生命中排在第一位,现在,她排第二了。

 要抚养两个小孩,还要孝敬陈诺的父母,加上还有小海在家里吃闲饭。日子过得很困窘,我开始想办法赚点业余收入。但我除了开刀,什么都不会,炒股我也不想碰,既怕勾起小海的伤心往事,又怕操作不好亏了本,让孩子挨饿。

 有一天在上网时,我发现了一条野路子——现在的网络小说很红火,据说能赚不少钱,我就动了心。我也看过不少小说,觉得这种小说我也能写,于是我就用单位发的旧笔记本电脑开始码字。

 我‮到想没‬小说这么难写,往往在没了思路时,一个字都憋不出来,直把我憋得六神无主,写到痛苦时,往往觉得把脑汁都写出来了,这还真不是件人干的活。

 而除了码字外,还要拉收藏拉票拉点击,和读者、作者交流,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耽误的时间和精力也很多。

 我运气还算好,第一本书就签约了,只是订阅很少,还不够烟钱。于是四个月后,我果断结束了那本书,开始写第二本。

 我有一个理想,我想在赚到第一笔稿费时,给方晴买一套她最喜欢的化妆品。那套化妆品很贵,方晴一直舍不得买,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或者说给她一点补偿。

 方晴现在变得很省,她每次逛步步高购物商场时,都会在那化妆品柜台前连好一阵,然后什么也不买,空手离开。我想,如果我能成为一个写作大神,年收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我们一家的生活就不会再困窘了,我们会过上很幸福的生活。

 我努力地写啊写,第二本是都市异能的书,主角很牛,读者看得,于是有了一些订阅,我终于赚到了五千块,当我拎着化妆品和一大袋东西回来交给方晴时,方晴沉默了很久,然后提着那袋东西躲进了房里,我想她或许哭了。

 方晴发现了新的生财之道,于是开始期盼着我真能写出点名堂来,她也开始关心我,在我写书时,她也会给我送点小吃,泡杯茶什么的,这让我感到很足。

 有了方晴的关心,我就更加疯狂地码字,不停地在键盘上敲打着,但负作用也开始出来了——长期对着电脑码字,我开始酸脖子痛。但我依然每天写八千到一万字,于是每个月都有好几千的额外收入。

 因为家里的负担重,我们经常厚着脸皮向朋友借钱,所以当我写作有了一定收入之后,方晴对我的期盼便水涨船高起来,催我赶紧结束这本书,再写本更火的书,早点把债还清。

 于是我又写了第三本,但是读者的爱好总是变得很快,这一本还是都市异能,主角还是很牛,但读者早看厌了,于是我华丽地扑街了,我几乎只挣回了电费和烟钱。

 那一段时间,方晴的脸拉得很长,我也觉得很灰心。但我必须继续码下去,因为我别无所长,没有别的生财之道。

 除了上班,我就是码字,我几乎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下了班,回到家里打开电脑,继续上我的班…我有些受不了了,但‮道知我‬,我不能停,这是我唯一的赚外快方式,必须趁着网络小说还流行,赶紧挖到一桶金。

 在我的心目中,写书和炒股是不同的,炒股有亏本的风险,而写书,除了付出电费之外,似乎不用付出别的东西。当然,我‮道知不‬要付出身体的代价。如果事先知道,也许我就不会写书了。

 ?年‮候时的‬,我才29岁,但头上居然出现了第一白头发,三十岁那年,我头上就有了不少白头发了,我想这是因为长期的用脑过度。更倒霉的是,三年后,我因为长期伏案码字,间盘突出了,脖子也经常酸痛难忍,有了颈椎病。

 方晴见我这么辛苦,有时也劝我别写了,但我没有退缩,仍然继续写下去,因为安安开始读幼儿园了,佳佳也读小学了,而且都是读的好书校,所以学费很贵,而且家里还有两个老人和小海,家里永远存不了钱,方晴也指望着我每月的稿费用来改善伙食和还债,我是个男人,赚钱是我义不容辞的事儿…

 我想等佳佳读完小学,我就不用写了。因为我不是天才,我的文笔不好,年纪也大了,和十多岁的学生们想的东西不一样,写出来的东西,年青人不怎么喜欢,订阅就不多,很多时候是拿全勤和低保过日子。

 只是理想很丰,现实却很骨感,物价上涨得很快,工资却涨得太慢,所以我还得写下去。佳佳小学毕业的那一晚,我们庆祝完后,我又一次坐在电脑前,编另一个无聊的故事…

 后来,方晴想办法盘下了一个小超市,我白天上班,晚上就去守店子。超市的生意不景气,我就在店子里继续码字。

 码字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除了赚钱,还有跟了我很多年的老书友,我舍不得离开他们,于是一直写了下来。

 只是长期在电脑前写字很伤身体,我每天都要更新九千字,没有时间锻炼,身体越发肥胖了,我的签名也变成了“球型也是一种身材”聊以自

 我的和脖子一直不见好,骨头也越发稀松了。因为脑海里整天想着小说情节,加上经常熬夜写东西,有时还熬通宵,所以有时精神会有些恍惚,几次上班做手术时差点造成重大事故,最后医院只好安排我去搞后勤,我的工资收入又少一些了,我只有继续拼命码字,因为我是家里的顶梁柱,我有义务让安安和佳佳以后过上上等人的生活。

 我头上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不到四十岁的人,就像五六十岁的老头了。方晴有一晚帮我扯白头发,越扯越多,怎么都扯不完。后来方晴抱着我哭了,说她‮起不对‬我,她把我当成了犁田的老黄牛,只知道使唤我,我吃的是干草,挤出来的却是牛

 我说没关系,我就是老黄牛的命,你比我更辛苦,就不要管我了。

 方晴反复地劝我别再写书了,我说我欠陈诺的,我都要还给他,我就是那犁田的老黄牛,除非我倒下,停止了呼吸,否则永远不能停下来。

 方晴知道劝我也没用,以后也不再劝了,只每天拉我出去散步和锻炼,她还每天帮我按摩和脖子,我们相依为命着,也相互感动着。

 她真是个很好的女人,虽然她利用了我一辈子,但我不怪她,因为是我自愿的。

 有时我偶尔还会想起陆茜,我偶尔还会想——对于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来说,现在安安和佳佳早已经排在她前面了,或许有一天,方晴还会排在她前面。

 我和方晴,是先有了婚姻,才慢慢在共同生活中有了一些感情的。

 我们的婚姻本来就是老天的一场捉弄,但这几十年的风雨,我们一起走过,朝朝暮暮相对,再加上同甘共苦,使得我心中的这种感情越来越浓,我发觉自己也开始喜欢上了方晴,或者说是依赖她,尽管我已经不配拥有感情,但我依然有些割舍不下。

 她确实是个很有魅力,也很有魄力的女人,家里需要这么一个女人。

 至于方晴到底怎么想我,对我有没有感情,我始终猜不到,她一直把自己藏得很深,我想她是不可能忘记陈诺的,毕竟陈诺的儿女每天都在她眼前出现。

 只是她一直没提离婚的事情,或许就证明她的家里也需要有我这么一个男人。

 而只要她不提离婚的事,能让我继续呆在这个家里,我就知足了。

 我并不是一个贪心的人。

 …”

 看到这里,陈诺的鼻子忽然有些酸了。

 “大海,好兄弟,我错怪你了。”陈诺使劲地揪着自己的头发,眼圈直发红。  m.iSj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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