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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画仙妹妹
 喧闹的鼓乐,兴奋的人群。红色的大厅,红色的衣服,红色的盖头,典型的中国式婚礼。盛有木穿着新郎装,拿着细长的称杆,慢慢地挑开了新娘头上的盖头,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盛有木惊恐的瞪大了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恐怖干尸脸,从幽深的眼中仿佛出两道含情脉脉的眼波,盛有木大叫一声:“啊…。”

 盛有木大叫着坐‮来起了‬,原来是一场梦。拭去头上的汗水,看一下手机才晚上十点过,他感到奇怪,已经第二次做相同的这个梦了。他再也睡不着了,干脆起来,夏天的衣服方便,很快就好了。

 下楼来,明亮的月光洒满一院。爷爷正坐在院中的竹椅上乘凉,两位慈祥而矍烁的老人。盛有木礼貌的招呼了爷爷关切的问:“太热了,睡不着?”“热,出来透透气。”农家的传统,有人在是不关院门的。

 一眼就可以看见院外不远处一条小河蜿蜒而过。此时院落一条硕大的纯黑狼狗,看见小主人意亲热,左冲右突,把个缚它的姆指的铁链挣得铮铮作响,将系铁链的两个百余斤的石锁拉得摇摇动。盛有木来了兴趣说:“我带优优出去走走。”于是解开铁链,优优一声欢呼,前脚直接搭在盛有木的肩上,马上又跳下,飞快消失在外面的月中。盛有木马上跟‮去出了‬。爷爷看着那彪悍的身影忙喊道:“木娃,早点回来!”

 出门直走不远即是河边,小河在此悠然一折,拖出一片沙滩。由于经受了白天的太阳炽烤,沙粒余温犹存,踩在上面非常舒服。而此地处于山与平原交接之处,没有污染。不象其它地方河水脏得不敢下水。

 这一湾干净清凉的河水,如此闷热的天气,对于从小在河边长大,对这条河又熟悉异常的盛有木来说,简直是不可抗拒的惑。趁四下无人,光,来一次天体浴。急奔下河,经过简单的适应,扑入河水的清凉之中。撒的优优不知何时回来的,也扑入水中,一人一狗在河里尽情嬉戏,搅碎了一河的月…。

 尽兴了,上岸来,四仰八叉地躺在温暖的沙滩上,思绪又回到了那个奇怪的梦上,不得不把先前买画的经历联系起来。

 作为省城某报的记者,尚兼《走遍中国》旅游杂志的特约作者,自己也不晓得咋就混到了这份上。工科毕业后进了系车的合资企业,干了半年,待遇还可以。遇到某报招记者,权当试试,却上了,大概因为大学时期喜欢舞文弄墨,在报上发表了几篇文章有关吧。

 哪知当上记者后,才知其中艰辛,跑不完的新闻,赶不尽的文山会海,半年下来也就烦了那些明星八卦,花边新闻,文山会海。毫无味道,转而作一些有价值的调查,纪实。运气好,一炮而红,成功转型,节奏也缓和下来。

 由于旅游杂志的稿件不仅要新奇,而且要有亲历,所以必须出去走走,时间方面就严重不够。于是恳请报社主编能否尽量安排时间较有弹的调查纪实类稿件,并保证及时稿,由于他的实力和名气,主编心情好,也就答应了。面谈以后,闲来无事,闲逛一下湖光公园,重温大学时光。

 正走着,前面小道旁,围着一群人,其实他最不爱挤堆看热闹,人都说他不象个记者,没有新闻。这会儿不知怎的,偏想往里挤,看见一个中年道士打扮的人,正在卖画。虽不是气宇轩昂,却也有几分超凡之气。地上一袭摆开,花,鸟,虫,鱼,山,石,水,树等水墨画,众人指指点点,下手者甚少。

 其中一幅人物画却对盛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一幅丝帛画画面陈旧,上画一年轻女子,但缺少仕女图的柔,多了一些刚,手中所执非扇却为一柄短剑。中年道士看见‮人轻年‬对此画着,不一脸诧异,试探着说:“此古画啊价值不扉,卖与知音者。”旁边有好象懂画的人说:“是不是古画还有待考证,看此画既无作者也无题跋,更没有收藏者的印鉴,画的内容也不明不白,很另类。”

 盛有木以前看过些书知道此话不假,于是就问道士卖多少钱,道士伸出手示意。“五十!”旁边有人说。道士说:“五百!”其他人哗然。“啥子噢,地摊货也这么贵!”道士说:“货与买家。”盛有木连还价的想法‮有没都‬,只是想买,下意识的摸出五百给道士,拿了画想走。

 有人提醒:“真要买,那幅映荷花更值这个价!”盛有木谢了他的好意,转身就走。道士忽然想起了什么,在身后喊道:“有事到凤鸣山齐云观找玄青子!”

 也不知如何出的公园,一清理口袋,恰巧只够回小县城的路费,不愕然。看来从小县城回家的路只有走回去了。好在不远,却也走了一身大汗。

 回家后看见他满头大汗的,心痛的说:“哎呀!木娃啊,看你热的,走路回来的嗦?!”木娃招呼了,也就敷衍了过去。他可不好意思说自己身上没钱,这可不象他平常做事的样子。然后带优优到河里游了一回,便迫不及待的冲上小楼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展开画仔细的欣赏起来。

 看了半天,有点后悔了。咋也不值五百嘛,平那么精明的他,确实奇怪。莫非遇到了传说中的“拍药”(一种用**诈骗的人),看那道士一身正气,不象。

 口渴难奈,取来一桃,用小刀削皮,由于心不在焉,小刀锋利,一下正中手指,鲜血了出来。他条件反式的一甩手指,一滴鲜血飞向帛画,正落在作画时不慎落墨形成的墨渍上。

 说墨渍呢颜色又不是很黑,显深褐色,有淡化的趋势。血滴与墨迹一重合,忽然觉得整个人一冷,盛有木不打了个冷颤。不会刚才洗澡感冒了,不会吧,这样的身体。这才仔细的观察,发现墨迹之上有一行小篆,细辨之为:寄魂道境。不细看不易发现。

 这才注意到此画内容异常丰富,隐约可见远山近舍,纤陌纵横,树影婆娑,耕男织女,行者劁夫,贩夫走卒,牧童短笛,弱女浣纱。极尽繁锁,纯为当时社会的缩影,刻画之详尽工整,可称一绝。但整体墨极淡,加上画中的女子太过突兀,所以眼光均被她吸引,而不他顾。这女子之于背景图,明显前者为匆忙为之,相比后者,前者笔法砺,草率而就,影响了整体画境,盛有木百思不得其解。它的价值何止五佰,心里稍安。

 就在他胡思想之际,忽然眼前白光一闪,画面忽然明亮开来,女子既然执剑走了下来。盛有木大惊,以为做白梦了。女子居然说话了:“君唤妾乎?今血水相溶,君即为妾夫也,望不相负!”盛有木张大嘴,瞪眼无语。

 “既为君妾,妾当呼君为相公也。妾已然承相公之赤血,感之相公为纯之身也,刚正气,真乃小女托终生之良士,祸之福所依哉!”两下无语,女又道:“敢问相公,李唐今在乎?”

 盛有木终于从她的之乎者也中清醒过来,问:“不是做梦吧?李李唐,该不会是唐朝吧?千多年了,什么什么?我是你的相公,有没有搞错,我祖宗的祖宗都没你大啊!”盛有木心想,即使你活到现在也是妖怪了,死了尸身不腐,也成干尸一具了。即使你真的存在,该不会叫我跟一具干尸结婚吧。他曾看过楼兰美女干尸,猜测她生前很美,但干尸还是很可怕的。谁敢搂着干尸而眠,谁敢啊!他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头,是不是发烧胡涂了,正常。猛掐自己一下,很痛,不是做梦。这才意识到真的遇到画仙了,太不可思议了。他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脑袋实在是转不过来了,他更愿相信这是梦境。

 画仙又说话了:“相公年方几何?尊讳如何?小女年方二八‘盛有木有太多的问题,却让她来先问自己,于是管它梦境还是现实,打断道:“小姐说话可否白话点,听起来费劲,我盛有木,二十二岁,养自己都不易,还未成家。敢问小姐芳讳如何,是人是鬼?”他自己都好笑,也说起文言来。

 画仙道:“小女映月烟,大周京都人。相公长于小女,可以妹呼女也。”盛有木好笑,千多岁了还是妹,可别人只认为自己十六岁,有啥办法。可最重要的是人是鬼没有回答他。于是问道:“姑娘怎么住在画中,我怎么又成了你的相公了呢?”

 画仙妹妹轻叹一声道:“此话道来甚长,此乃家父之计,让吾知与有缘人,免若他之苦情一生。父以女之血滴于帛画之上,寄小女之魂于画中,血迹未消之前,需有纯之血唤之。血渍渐退,吾本绝望,幸相公血唤之,使女有还之望,更得相公,幸至甚矣!”

 “如何还呢?”

 “相公需寻得小女身,习以本门之法,行还之术,功成而返。”

 “即使身尚存,也是干尸一具,如何还?况千年之遥,尸身早已化作一捧黄土了。”

 画仙妹妹从容道:“相公大可放心,家父驻存之术,天下一绝,可令尸身数千年不毁,岂区区千百年哉!”沉默片刻,又道:“今言之已久,若无相公纯之气支撑,岂敢现身太久,望相公不负我,如若有之,就如…”画仙语气忽冷,盛有木不感到一股寒气,画仙环顾四周,看见一玻璃杯,玉指过处一缕白光,玻璃杯化作一团玻璃,升起一团蒸汽“有事唤我!”即隐入画中,一切归于平静。

 盛有木足足愣了五分钟,终于回过神来,一切恍然若梦,看见那团玻璃,却又极其真实的刺他的神经。他决定不要声张,否则别人以为他痴人说梦,待问明卖画的道士后再说。当天夜里就做了那个可怕的梦,惊醒后又不知何时才睡着。

 第二天帮着爷爷干了些农活,感觉有些累,也就渐渐地淡忘了。今晚早睡又做了这个恶梦,看来等不及问道士了,他决定唤出画仙妹妹一探究竟。

 忽然觉得脸上热乎乎的,原来优优在他的脸。身上早已干透,赶忙起身,拍掉沙土,穿上衣服,和优优朝家走。月渐浓,看来夜已深了。推开虚掩的院门,爷爷早已睡下,关门安顿好优优,直奔楼上他的卧室。

 怎么唤画仙呢,昨天未及细问,想起以血启之。于是拿出小刀,他虽然长得牛高马大的,但很怕疼,‮然不要‬怎么会小时候打针怕得要命,试了几下,终于割了个小口,挤出一滴血印在血渍上。

 昨情景重现,画仙果真再现。看见盛紧捏伤指,一付吃痛的样子,不莞尔。她笑的样子真好看,盛有木有些发呆。

 画仙笑着轻声道:“相公想我了么?怎么忘了‮你诉告‬,以后叫我不必每次用血,那你有多少血啊。以后只要以手指按住血印就可以了。”

 不管是人是仙,盯着看毕竟不好,盛有木惊醒过来。只是奇怪,昨天还之乎者也的,今天就这么白话了呢。

 见盛有木只是瞪着眼不说话,画仙继续道:“我通过你的血,提取了你拥有的所有记忆,学了一整天,可以说,你会的,我也基本会了。”

 盛有木大惊,暗想自己一些想法,被‮道知她‬,多难为情啊。幸好他天生纯朴,没有啥七八糟的想法,不然画仙今天不会对他如此客气了。看来以后无论如何也不能用血去唤画仙了,疼到是小事,大男人的思想,全部让女人知道,那多难为情哪。

 正在发愣,画仙妹开口了:“木娃,你还半信半疑吗?你们的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不一定就不存在,要相信现实。”木娃更诧异,画仙果然厉害,连新社会的男女平等的思想都学会了。看来男女平等已在他这个现代男人头脑里扎了,不然画仙妹妹咋能学到,去了那怯生生的“相公”而直呼其小名了,木娃这样反倒轻松多了。

 于是不再窘迫,打开话匣,滔滔不绝起来。原来双方都健谈,一来二去,已是鸣五更,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大至了解清楚了。

 说来更令人震惊,画仙妹妹不仅岁数超大,而且贵为公主,为一代女皇武则天的私生女,父亲则为当朝监造兼祭祀司映真子。映月烟由他们的私情而生,极为珍爱。

 及女皇临崩,对映真子说:“我们生不能正名,但愿死也要同冢。月儿的未来,一定要缘以定终身。免遭李唐伤害。”映真子均一一应诺,武皇安然而逝。

 看来映真子早有准备,三后四棺四门同出,伪陵甚多,至今也不知武皇陵在何处。后不出所料,李唐政权追剿大周余,映真子被视为皇室的奇大辱,更容不得映月烟的存在。

 在经过深思虑之后,也经过多次突围,最终将女儿之魂魄于帛画之中,免遭魂飞魄散之灾,而无还之望。尸身经易容后,由映真子置于安全之所,并不知其详。看来映真子即使是在万危之中,仍是思虑周全,不仅要保护皇陵的安全,还要保证女儿的幸福,迫于当时的形势,以某种特殊的方式为女觅夫,并施以法力。不然那天自己咋会稀里糊涂的买了画,又那么巧把血滴在了血渍之上。

 既然被选上,说明自己慧独特,不免沾沾自喜。画仙还是皇帝的女儿,那她是公主,自己岂不是驸马了。这样暗想,不在心里骂自己:呸,你这个瓜儿,刚才还嫌别人是干尸,现有点名势了就想沾,人哪!都不起名势的惑,即使是虚幻的。

 他不得不佩服映真子的超人的计算能力,事情把握算计之准,令人叹为观止。只是时间长了点,过了一千多年。他就那么自信,他女儿能保存那么久。他承诺的两件事,为女选夫有点眉目,不知“死要同冢”能否实现。

 画仙妹妹何等聪明,哪能看不出他的想法,于是调侃道:“难道小女子配不上你这个记者么?”

 “配得上,配得上。”木娃被人看出了心思,不好意思的连忙敷衍。惹得画仙妹妹娇笑不止。

 时间不早,各自归位。他决定时间去找道士弄清一下情况。他答应了帮画仙还,倒不是因为她美或是公主,而是一种好奇,出于对映真子超人智慧的敬仰。真有还魂之术吗?唐朝人怎样?公主有多美,人的身真能千年不腐吗等等都是他好奇的地方。即使她再美,他也是万万不敢娶她做老婆的,谁敢娶干尸呢?谁敢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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