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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蛮族铁骑(上)
 可惜,这种荣耀在蛮族里面,永远都只属于少数人。野狼骑的数量,最多‮候时的‬也不超过五千骑。

 因为野狼骑的训练极为困难。首先,每个野狼骑的坐骑巨狼,是一种生存在妖山和蛮族边境的凶猛妖兽,每个想要成为野狼骑骑手的蛮族人,都必须亲自去那里抓捕一只巨狼回来,在这过程里,不晓得会有多少人会死,只有最强壮的蛮人,才能够成功。

 随后,蛮族人还必须在长期训练中活下来,差不多有一半的人,会在内部厮杀里面惨死,只有生存下来的,才是真正的战士。

 而最危险‮候时的‬,还是在实战里面。野狼骑做为蛮族最为骁勇的战力,必须要出现在最危险和最难以应付的地方,所以野狼骑的危险,比其他蛮族士兵更大无数倍。

 而现在,这支队伍的领袖,就是蛮族第一名将,大皇子赤海。那面金色的头狼旗帜,更是赤海的象征,无论飘到哪里,都意味着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今天到这里的主将,竟然挂出了野狼骑的标志,说明在这连绵不断营帐里面,至少有一支野狼骑的队伍。

 沈廉面色肃穆,手握刀,刀柄都快攥红了。沈廉的手下,不过区区两百兵士,其中有战斗力的亲兵更不到一半。可对手却有上万蛮人,更有野狼骑阵。

 蛮族金狼卫,已经是蛮族中第一等的将领,堪与云朝五大名将的地位,却屈尊跑到这里来督战,可见对方是志在必得。

 徐季也是一夜没睡,他眯着眼睛看了会地平线上的朝霞,叹道:“蛮军不是在围攻同州么?怎会有这么多蛮人杀到归林?”

 沈廉低沉道:“凌少爷早就提醒过我,蛮族大皇子是一代名将,此招便是攻我等必救。他将蛮军主力围攻同州,使周围军力都不敢离同州而去。我归林城防必定空虚,再派大军如山呼海啸般杀来,必然一击得手。”

 “能否请来救兵?”

 沈廉摇头:“同州尚在围困中,谭盾大人也无能为力。金知府虽说去蓟州求援,可我看,他不过是找机会先溜而已。”

 “归林能守住么?”徐季握拳,敲打着灰色城墙。这书生的手,却也糙不堪。但徐季对这堵城墙很是放心。当初他才到归林时,镇子的四面连一点防御‮有没都‬,是徐季大量借贷,用着银商们的钱,才修筑起这三面厚实城墙。

 沈廉苦笑,徐季的问题似乎无需回答。城内是两百兵士和几万百姓,城外却是上万蛮族精锐。一个蛮族士兵足可对付三个干的云朝军士,如今这实力对比却是天差地别,如果昨天蛮族人不等待,而是直接攻城的话,归林恐怕早就被打破了。

 见沈廉心中没把握,徐季却还是很平缓,他捻须道:“今一战,虽然敌众我寡,我就徐某看,我们还是有胜算的。”

 “哦?”沈廉也是儒将,却没徐季看的透彻。

 “因为我们有两个变数。”徐季道“其一是我们有了那几具千钧弩,沈经历从锦衣卫中带来的武器,首次用在归林镇,必能为守城带来一成胜算。”

 徐季所说的千钧弩,正是他们不远处城墙上那那十具闪烁着冷蓝色光芒的机弩。这几具弩,都有四人怀抱之大,纯钢铸就,十分沉重。机弩用的弩箭,也是纯钢锻造,每枝重达十斤,常人握在手中都嫌沉重,可偏偏千钧弩,却用起来正好。

 云朝锦衣卫,有暗影骑,烈虎骑两支武力。沈廉所属烈虎骑擅用刀,而另一支暗影骑则擅用弩箭,每个暗影骑战士身上都有手弩防身,十步之内是必杀的凶器,而每支暗影骑分队都有重弩,更是攻城掠地的大杀器。

 千钧弩,却是锦衣卫暗影骑数月前刚刚研制出来的东西,这东西因威力巨大又不好操作,而没有装备暗影骑,反而铸造了十具,由锦衣卫押送,运到云朝前线。

 谁知刚刚运到归林时,便发生了天木堡之变,锦衣卫军官被紧急召往前沿调查皇帝行踪,这十具千钧弩便留在归林,由沈廉保护。

 直至今,千钧弩‮有没都‬机会运到同州,也正是这契机,才让归林守护战,有了一丝的胜算。

 徐季盯着那些兵士在调整千钧弩,几乎要十个强壮的军士,才能够拉开这张重弩,弓弦嘎嘎做响,冰蓝色的弩箭更是寒气彻骨,徐季点头道:“每张弩重达千斤,又要十个人用尽全力才能拉开,在攻战时极为不便,可守城时却是最好不过。我们有了千钧弩,不管蛮人是用石壳马还是巨狼,都难以抵挡,就算对方将领身披重甲,被这弓弩中,也只有粉身碎骨的下场。”

 沈廉在锦衣卫时,虽然只是烈虎骑中的将官,但一直深受锦衣卫大统领的器重,所以对千钧弩的研制也略有所知,对其优劣更是了然。

 沈廉面带忧:“千钧弩确然是守城利器,但也有弱点。这种弩用木架铁盘固定在城池之上,每次移动,都要花费许多时间。再则,其中机簧和拉索又很是强劲,十个干兵勇堪堪能够拉满,出三箭后又必须换人。如此一来,千钧弩虽然威力强,速度却慢,若蛮族中有高速机动的骑兵,这几具千钧弩怕是挡不住。”

 “那就要靠,我们第二个胜算了。”徐季肃然道。

 沈廉呼的出一口气,看着白气在秋季的空气里散尽,沈廉咧嘴笑道:“错不了,我们还有凌少爷。一个天才妖炼师在归林镇,那些蛮人可想不到。何况凌少爷今一声号令,就召来上万壮矿工守城,可比我们好使多了。”

 (晚上,打完羽球回来,看了短信,没有推荐的留言。又望望可怜的点击数字,发了一个月书,点击竟没字数多。颓丧。

 象我们这样专业靠写字吃饭的人,见着如此数据,第一反应就是尽快结束,另开新书。不少朋友也是这样建议,有经验的人,新书期间排名看一眼,就知道该什么时候结束。

 但我很无奈,我说过,三年写五本书,不太监,不烂尾。所以,即使数据不好,读者不多,也照样要写下去。

 可真是很郁闷。这书写的认真,质素也不算差,偏偏人气低落,远不如之前写的小说。

 发发牢,就当是我运动后的胡话吧。

 喜欢这本书的兄弟,有空‮候时的‬可以给朋友们推荐一下,怎么说,多几个读者,对我也是种鼓励。

 就这样,纯属牢。)  m.Isj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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