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提前相遇
亡灵召唤这种类型的法术,无论是在东方的法术体系还是西方的魔法体系,依然存在,不同的是,西方叫做召唤亡灵,而东方叫做驱鬼赶尸。在很多东方的修真者眼里,这显然是一种无用的下三滥技能,但经过沈道伦借鉴
收了各方优点而创造出来的亡灵召唤,却与众不同,因为用这个法术召唤出来的不死生物,来自九幽仙境,个个都是凶悍异常。
即使是骸骨战马,也有着极为极强的战斗力。
当看到骸骨战马
出的黑色火球,将地面的沙砾烧熔成玻璃状物质时,李岚大感意外,道知他,自己算是捡到宝了。
李岚在捕捉它候时的,原本的打算也就是代代步,到想没骸骨战马居然拥有这样强大的攻击力,比那些巨骨蜥蜴都要强大得多。如果不是用六道摄魂术趁它不备进行偷袭,把它收服,正面打起来,还真是不容易获胜。因为一个来去如风还能远程攻击
出强大火球的家伙,是很让人头疼的。
李岚对自己收服的战马感到满意,他离开九幽仙境,来到纽约,然后开始试着把骸骨战马从九幽仙境中给召唤出来。
只要用六道摄魂术让不死生物臣服了,要把它们召唤出来就变得简单,因为主仆之间已经有了精神上的联系,即使身处于不同的空间,这种联系也不会间断。
李岚集中精力,捕捉那似有若无的一点点精神联系,他眼眶里的火焰不停跳动,预示他正在尽全力施展这个法术。
最初,骸骨战马并没有任何回应,随着时间的流逝,联系的加强,骸骨战马似乎听到了主人的呼唤,开始与李岚呼应起来。
这时,李岚四周的空间有了变化,开始扭曲,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泛起了阵阵的波纹,紧接着骸骨战马小踏步的从空间扭曲的地方走了出来,出现在李岚的面前!
成功了!
李岚兴奋的手舞足蹈,亡灵召唤的成功,意味着他今后在与狮王塔力克的战斗中,将会多出许多帮手!或许他能够击败那个黑暗角斗界的传说。
跨上骸骨战马,李岚纵马狂奔,任由夜风铺面而来。他不在乎别人是否因此而受到惊吓,只要自己感到爽快就行。因为他现在是个骷髅,只要恢复了
身,就再也不会有人把他认出来。
做人要低调,但是做骷髅可以无所谓。
“那......那是什么?”虽然是夜晚,但还是很快就有人发现了他,四周顿时掀起一片惊叫。
“神啊!难道魔鬼降临了么?”
“…”李岚没有理会别人的震惊,纵马狂奔了好一会,跑到一个无人的阴暗小巷里,才让骸骨战马停下。
“干得不错!”他赞赏得拍了拍战马的脑袋,
骸骨战马得意得打了个响鼻,鼻子里
出两道小火焰,在人间的这种狂奔也让它感到非常愉快。
“你这样暴
在人类面前,会给整个异民世界带来大麻烦。”
一个声音突然从黑暗中响起,紧接着,人个一影缓缓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黑人,西装革履,带着一副眼镜,虽看上去像个出入写字间的普通白领,但是李岚知道,一个普通白领绝对不会三更半夜的跑到幽暗小巷里,对着一个骷髅和和一匹骷髅马说这些。
事实上,他已经认出眼前的人个这是到底是谁,这人的面容,早已经如刀刻一般,刻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想不到,我居然提前和您相遇了,狮王塔力克阁下。”他在马上微微欠了欠身“这是我的荣幸。”
“见到你,我也很荣幸。骷髅王。”塔力克淡淡的说道:“不过你有没有觉得骑着一匹火焰骷髅马逛大街,有点太招摇了呢?”
李岚嘻嘻一笑:“我向来都很高调。”
塔力克给噎住了,一时无语。
“我有个问题一直都想问你。”李岚盯着他,眼里的深红色火焰轻轻跳动“你已经退役十年,么什为要突然复出?”
“因为我需要金钱,而恰好这一次黑暗角斗大赛提供了巨额奖金。”
“您可是黑暗角斗界的传说,独霸角斗界十年,赢取了的奖金至少也超过十亿!难得这都不够?”李岚对塔力克的贪婪相当不满。
“那些钱已经花完了。”塔力克忽然叹了口气“在非洲,我的家乡,那里极其的平穷,很多地方都需要花钱,很多人都需要帮助,我的那点奖金,只是杯水车薪。”
李岚怔了怔,他原本以为塔力克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到想没居然有着这样的
怀,真是让他有点意外,又有点汗颜。
“呃…您的善行让我感到敬佩,或许,我们之间可以做个皆大欢喜的
易。”李岚忽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建议道“您需要钱,对我来说,金钱并不排在第一位,我需要的是前往黄金血池的机会,如果您愿意在角斗场上放放水,那么我可以保证,您的奖金绝对不会少上一分一毫,而且我还愿意拿出自己前段时间赢得的部分奖金,捐赠给您。当然,我输掉也无妨,只要您能答应,把去黄金血池的机会让出来,当然,钱我照样会捐赠。”
塔力克愣了愣,没有料到他居然提出这样一个建议,过了才哑然失笑,觉得这个骷髅实在是很有趣,这种
易都能够想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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