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船上的人看着林夏和矮人罗伊,都不敢上前和他们打招呼,被海盗掠去当人质,应该是大家族的贵族公子了,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要是彼此知
知底了,搞不好这个贵族青年一回岸上就拉起家族的力量来个大开杀戒,那就不好办了。
那个船长小心翼翼的走到林夏的身边,看了看矮人罗伊,对着林夏行了一个贵族礼仪,轻声的道“请问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
“请给我点水,可以的话!”林夏坐到了甲板上,周围都是了见看陆地,出来透气的人,几个旅客看见林夏毫无贵族风度的坐到了地上,都连忙走到了旁边,一时间林夏的身边空出来好大一块地。
“这当然没问题!”那个船长对林夏笑了一下,点着头道。
说完他就转身走进了船舱里,等他再出来候时的,手里拿着一个水囊,他笑着將水囊递给了林夏,对他道“慢慢喊,我们船上的淡水还很多!”
在大海上航行最恐怖的事情之一就是淡水,一但没有足够的淡水,等待着船上的人的,就是渴死的结局,这种死法甚至比沙漠上那些渴死的人更加的可怜,那些沙漠里渴死的人,最起码不用因为看见面前都是水,自己却不能喝而大受煎熬,而海上的人却会有这么恐怖的经理,所以每一艘海船,在出海候时的,囤积最多的就是淡水。
所以在大海上,到了缺水候时的,淡水简直比黄金还贵,现在船长这么慷慨,固然是因为他的船上还有多余的淡水,另一方面也是想讨好一下这个贵族少爷!
林夏双手捧着水囊,往自己的嘴里倒了一下口,实际上这种放在水囊里保存的淡水,在放置了一定的时间之后,味道就十分的难喝了,不过林夏为了装出自己是受到了海盗们折磨的样子,也就只能像是在喝着百事可乐一样的
出痛快的表情来。
他喝了几小口之后,將水袋递给了罗伊,罗伊虽然是个以
豪出名的矮人,不过这个时候可是完全的看不出来,他对着林夏笑了一下,大口大口的喝下了水囊中的水,无数的水珠从他的胡须边落下,在阳光下晶莹灿烂,就像是水晶一样。
两艘内华达港的巡逻船远远的
了是和来,刚才长风号那雄壮的身躯也让内华达港一阵的忙
,都以为是海盗要来进攻内华达港呢!后来看见那艘海盗船走了,内华达港这才派出两艘巡逻船来,内华达港的常驻舰队甚至都还没有来得及拔锚起航事情就结束了。
两艘巡逻船很快就靠了过来,那艘客船的船长很老实的对巡逻船上的军官道“大人,刚才那艘海盗船只是將两名人质送到我们的船上,要求我们送回海港!”
那个军官看了客船的船长一眼,又看了看船上的林夏和罗伊,点了点头,并没有继续的追问,万一这个倒霉的人质是那个大家族的公子哥,自己这么一问,让他出了丑,自己的仕途估计也就到此为止了,所以他选择了闭嘴,只是让自己的船在前面带路,三艘船两前一后的驶回了内华达港。
林夏从船上下来候时的,竟然意外的在港口的码头上,看到了海德的身影,海德也看到了从船上下来的林夏,他连忙跑了过来,像是要确认是不是真的一样。
人个两相互给了对方一拳,然后林夏才惊讶的对海德道“你在港口上做什么?你们没走吗?没有去我的家族所在的枫丹之城克里夫兰?”
海德微笑着摇了一下头道“我们可不相信你那么容易就被那头深海之往给干掉,后来我们在那片海域找了两天没找到你人,老船长就提议先到了内华达港来等你,反正你要只活着,就一定会出现在内华达港的,你看,我们这不是等到了你!”
林夏摇了一下头,到想没没海德他们对自己竟然这么有信心,他笑了笑,拉过在自己身边的罗伊道“这是我认识的矮人朋友罗伊!”然后他又指着海德对罗伊道“这是我的好朋友海德,你们以后也是好朋友了!”
他一边说,一边就觉得自己这语气怎么像是在哄小孩一样,不过他没有將罗伊是一名圣言者这个事情说出来,这要是传去出了,道知不多少对矮人部落心怀不鬼的人会来找自己,那个时候自己烦也要烦死“琉克还有巴乔他们呢?”林夏见两人握了握手,算是见了个礼,连忙对海德问出了自己关心着的问题。
“他们都在旅店里等消息呢!我们每天都派出人到港口上来望风,今天是我来蹲点守着,到想没就被我守到了!”海德笑着对林夏道“回去他们一人还要输五枚金币我呢!我们打赌,谁等到了你,其余的人就要一人给他五枚金币!”
“金币!”林夏一听这两个字,眼中马上就放
光,他笑着拍了拍海德的肩膀道“金币分我一半,你们怎么能拿我的生命安全来打赌呢!我可是会生气的哦!不过要是你把金币分我一半,我的气估计就会消了!”
看着林夏那一脸
诈的表情,海德一阵气苦,到想没林夏竟然还是不改他一惯的本
啊!他点了点头,咬着牙道“一半就一半,反正是不要你,这一半我的也没有,不管怎么说,我也算是赚了!”
“这才是好兄弟嘛!”林夏笑着勾住海德的肩膀,和他向港口外走去,这座法兰特最大海港,简直比那个什么海上明珠要繁华上道知不多少倍,来自各个地方的商贾们在港口的街道上行走着,他们的身边是一车车来自于大陆各个地方的货物,因为蛮荒大草原上的商道忽然不通,现在海运成了连接东西大路的唯一途径,所以港口比起以前也要更加的繁荣。
在旅馆里林夏见到了所有人,那些家族竟然在旅馆里掷
子,似乎根本就不关心林夏的死活,就连一下时间就去冥想的巴乔也被这群赌徒给拉下了水,那个加内特团长竟然也在,用他的话说,自己要保护的人道知不是死是活,这样跑去了克里夫兰,自己还怎么去
差啊!所以他也在旅店里等着林夏。
一群人见面自然是另有一番热闹,在经过了一番休整之后,林夏他们终于正式上路,目标就是自己家族的属地,靠近蛮荒大草原的克里夫兰,有着枫丹之城美名的城市,已经踏上了自己所谓的祖国特里兰的领土,不过林夏却并没有什么喜悦或者说是怀念的心情,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这重种的一切,都给他一种在做梦的感觉,他只是道知不这个梦什么时候会醒罢了。
加上自己马上就要回到那个什么格伦特家族去了,马上就要见到自己所谓的老爸和老妈,道知不自己候时到是不是能蒙混过关,不被他们发现这具本来是他们儿子的身体里,其实装着的是另外一个灵魂,或者被他们发现之后他们会有什么反应呢!气急败坏的要杀死自己,还是將自己看成是他们真正的孩子呢?
如果他们要杀自己,面对着曾属于他们孩子的身体,他们能下得里那个手吗?林夏也不乏恶趣味的想着,他现在是座在一匹白色的战马上,身上穿着的是远东的商人带来的名贵丝衣,同样也是一身的白色,远远看去,白衣胜雪,如俗世翩翩佳公子一样,简直是那些少女怀
美梦中才会出现的白马王子的形象。
不过林夏对琉克將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却是十分的不理解,按照琉克的话说,这样才能显示出贵族的风采来,不过从自己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所传承下来的零碎记忆中却知道,自己这具身体的主人,其实对黑色和蓝色是十分偏爱的,这白色的衣服穿在自己的身上,虽然来起看是光彩照人,不过林夏却得觉总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似的。
在经过了一天的远行之后,在商道里,这个小小的团队扎下了自己的营地,远处都是那些商人们各自扎下的营地,这条商道十分的繁忙,是其尤在蛮荒大草原不能通行的情况下,简直就成了连接东西大陆贸易的生命线,即使是到了晚上,也可以看见有赶时间的商人在赶夜路前进。
“到想没竟然会有这么繁华啊!”林夏站在自己的帐篷外,看着远处那一堆堆的篝火,和天空中的繁星
相辉映,不
赞叹着道。
“是啊!这商道在蛮荒大草原出事后一直都这么繁忙呢!”琉克接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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