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过敏
第四十九章 过敏
眼看着胳膊红肿的越来越厉害,而且还特别
,林倾宸也有点害怕了,连忙使了人去给卢氏报信。
林仲仁和卢氏闻讯赶来时,林倾宸红肿瘙
的部位已经不止是胳膊了,就连脸和身上,也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红疹子,并且伴随着瘙
。是不要有绿萝和红绫在一旁帮着用帕子按
,估计早就被林倾宸自己抓破挠破了。
林仲仁看过林倾宸脸上和胳膊上的疹子后,急忙派人去请大夫。
“宸儿,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卢氏细细看了一下女儿脸上的疹子,也没看么什出所以然来,但道知她若是误食东西以后,也有类似的症状。
林倾宸只顾得和身上这些像草莓粒一样分布的疹子做斗争,哪里还顾得上回答母亲的问话。卢氏见状,又让人细细查看了屋里的陈设,
上用具, 以及晚饭后林倾宸所有一切活动的细节。
“你是说小姐是在洗澡以前就觉得胳膊有些酸痛了?”卢氏听到绿萝的叙述,连忙翻起林倾宸的衣袖查来起看。
左胳膊要比右胳膊情况严重的的多,而且还有些红肿。
“宸儿,这镯子你不是一直用布条
绕着吗?怎么现在又不
了?”卢氏看到女儿肿的跟水萝卜似的左胳膊上,通体亮红的手镯发出烫人温度。
“母亲,事已至此,已经没有遮掩的必要了,所以女儿就将它用帕子固定在胳臂上。”其实是林倾宸觉得带着这么一个
绕来
绕去的镯子,实在是不舒服的紧 ,就自行解开了
绕的布条。
就在满屋子众人一筹莫展时,大夫到了。
经过一番诊断,又看了看林倾宸已经褪到腕间的手镯,大夫认为她是对金属器皿的一种过敏反应,没有什么大碍,只开了一副药浴用的方子,以及内服的汤药,就起身离去了。
虽然,屋内众人没有人个一听闻过还有金属过敏这一说,但林倾宸却明白了。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她只怪自己过于慌乱,居然连这么小的一件事都到想没。这支镯子虽然是用玉做的镯身,可是通体却是用金丝线
绕着,原本这么一点金线也不会影响到啥,但问题是她今天可是彻头彻尾地参加了家里的大扫除工作,身上或多或少的除了一些汗,这些汗和金属丝不断的摩擦,那么这副对于金属过敏的身体就有了反应,终于在没有意识到候时的出状况了。
林仲仁和卢氏见大夫说的轻松,心里也有了一些底,连忙又派人去药铺子将几副药抓了回来熬制,经过一番洗浴擦药,大半宿已是过去了。
连续三天,林倾宸都是在忙着泡药浴、擦药、吃药的循环
替中过的,可是那些坚
的小红疹子还是没有离开她的身体,有的地方还因为她
的厉害给挠破了,
出一些黄
的脓水来。
虽然买来的女工们每
还是按照店里的销售情况继续
制着十二生肖公仔,店里的生意也没收到什么影响,但说书的这件事就只能搁浅了。原本约了三天后再
一出新的段子,现在也只能食言了。
当宗泽翰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福运来酒楼时,才知道林倾宸一早就派人来通知,说是今
有事不能来了,书稿也只能推倒年后再
了。
“老郑,到底是怎么回事?”宗泽翰自然不相信这样的说辞,因为以他对林倾宸的了解,她虽然年少,但说出来的话可是一板一眼的,绝不是那种信口开河之人。
郑凯早得了消息,自然知道林倾宸不来的原因,见宗泽翰不相信这个说辞,并不慌张。
“王爷,先前属下私自派人去打探林家二房的情况,得知这林仲仁正是林家这一支的家主,膝下有两女一子,大女儿正是从林家大房过继来的,只是林仲仁唯一的儿子今年只有八岁,而林少爷的年纪倒是与大小姐的年龄相仿。”
唯一的儿子今年只有八岁,而林少爷与大小姐年龄相仿!这个消息就像是两条平行而走的线,在宗泽翰的脑子里一直延伸,最后却相较于一个点,顿时让他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说,小林子有可能是林家二房的大小姐乔装打扮的?”
郑凯眼帘一落,算是对这个答案的默许。
“那你可是打探出小林子诶什么事给耽搁了?”知道心里那种莫名的感觉,不是因为自己心里想的的那样之后,宗泽翰的神情多了一份对林倾宸的关注。
“林小姐三天前,在扫尘时,不慎被金属之物所慑,全身起了很多红疹子,到现在也没下去。
“被金属所慑?可是我们金萨国所说的过敏症?”宗泽翰想了想之后问道。
“正是!只是这过敏症不易医治,除非能找到对症之药,否则即便是好了,也会因为拖延的时间过久而会落下程度不一的疤痕。”想起林倾宸也帮福运来不少的忙,郑凯也为她遗憾,若是男子落下疤痕也就算了,可是一个女儿家要是落下,以后找婆家都很难。
“你忘了,我们从金萨国来时可是带了不少良方秘药,其中就有治这过敏症状的物药,你只需亲自到逗你玩打个转,瞅个时机将药
与店里的掌柜,还怕小林子的脸上会留下疤痕么?”宗泽翰语若无其事的看了郑凯一眼,但眼里的热切却是不容忽视的。
郑凯哪里会听不明白宗泽翰话里的意思,连忙派了人去宣乐胡同取药,自己亲自跑了一趟逗你玩。
此时,林倾宸正拉着帷幔,死活意愿不让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看到她现在这副吓人的样子。
“姐姐,雅儿不怕,也不会嫌弃你变丑的。”早已懂事的林倾雅,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自从姐姐生病以后,她都三天没再见姐姐的面了,无论自己如何哀求,姐姐都说会吓坏她,不让她看。
“雅儿,姐姐真的没事,过几天就好了,你赶紧跟母亲回去吧。”林倾宸有些沙哑音声的从帷幔里传出来,显得有气无力的。
连着几
,身体都有些发烫,那些小疹子更是
的难受,是不要她害怕挠破后会留下疤痕,估计是个手指都不够她用的,她狼狈的将后背抵住
内侧的墙,适当地蹭了蹭后背,借以减轻一些瘙
的感觉,还要分出心神应对关心自己的妹妹。
被母亲看到也就罢了,可是被年幼的妹妹看到,林倾宸还真的有些担心她晚上会做噩梦,因为自己照镜子候时的,看到脸上那些像草莓粒一样均匀分布的红疹子时都觉得很渗人。
“雅儿,姐姐现在难受,我们不要打扰她休息,这样她才能好的更快一些。”卢氏拉起小女儿的手,硬是哄着她出了房门。
连
来,林家二房因为林倾宸的无辜生病而笼罩着一种忧虑,众人脸上的笑意也不见了几分,是其尤做公仔的那个女工,更是忧心自己的这份活计是不是能继续干下去,因为林倾宸已经好几天有没都过问这些做出来的东西了。
众人都当从来不说话的青梅是个聋子,却不知她却将众人的议论都听在耳里,记到心里,当她听到林倾宸是因为金属引起的过敏时,眼睛忽然一凉,连忙放下手中做了一半的公仔跑去出了。其她几人只当她是内急,也没放在心上。
过了约莫半柱香的时辰,青梅从林家二房的后花园里转到卢氏的雁引院,又从雁引院逛到外院林仲仁打理事务的地方,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当下二话没说,端起东西就跑。
“哎,你这丫头,干嘛要搬老爷最喜欢的芦荟?赶紧放下来,这可是老爷的命
子,要是弄坏了消息拨了你的皮都不够赔的。”打理书房的小厮见一个容貌秀丽的丫头,一头冲进书房后不仅东张西望地摆出一副找东西的样子,还连声招呼都没打就搬起老爷高价买回来的芦荟就向外跑去,连忙追去出了。
也道知不这丫环是哪个院子的,跑路的速度之快不亚于一个男子,书房的小厮一边喊着,一边气
吁吁的追着。
幸好这盆芦荟不算大,然不要青梅还跑不了这么快,但是女子的体力到底是不如男子,书房的小厮很快就追上了青梅,将她拦在宸新院的门口。
“发生了什么事?”此时,卢氏正牵了林倾雅出来,见老爷书房的小厮和买来的女工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一脸的不解。
“回…回夫人,这…这丫环也不知是干…么什干,居然抱…抱起老爷最喜爱的芦…芦荟就跑,小人是一路从书…书房追过来的。”因为跑得过于猛烈了,书房小厮说话的语气断断续续的。
“呜呜…呜呜…”青梅连忙将栽有芦荟的花盆放下,又从上面折下一小片厚厚的枝叶,往自己的胳膊和身上擦抹,然后又用手指了指宸新院。
卢氏灵光一闪,惊喜的说道:“你是说将这芦荟涂到宸儿的身上?”
哎呀,时间有限,错字一会再改,大家见谅,云儿家的小宝宝今天实在是有点淘气,占用了不少时间,明天双更补偿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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