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洗手
孙兰此时全然道知不离她很近的地方有一个她昨天才认识的人正在和耶酥基督虔诚地恳求着什么,但道知不该人是因为业务不
,不清楚阿弥陀佛与耶酥基督是属于两个部分的,还是遇事
了方寸,所以在上帝保佑之后,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了一句“阿弥陀佛”,此一事实清楚地暴
出了他典型的两面派嘴脸。
孙兰此时正在问服务生洗手间在哪里。
丁逸很自然地把头转向了窗外,像是在欣赏窗外的风景,希望孙兰不会注意到他。即便孙兰没和方然在一起,被孙兰看到也是大事不妙,以她和方然的关系,她如果看到丁逸竟然背着方然在外面泡妞,最好的方式似乎应该是立即告知方然。
要不这么做,简直就愧对了“朋友”这两个字。
但丁逸忽然想起了她昨天还曾试图勾引挑逗自己,丁逸希望,既然孙兰已经愧对过朋友一次了,希望她能再愧对一次。
但这毕竟是建立在她人的意愿之上的,太被动了,万一孙兰今天哪
神经搭错线,想起昨天酒喝多了,居然做了起不对朋友的事,此时感到追悔莫及,今天逢此良机,真是“天助我也”,如果她要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朋友的歉意立即向方然举报丁逸和其他女人共进午餐的不轨行为的话,丁逸可就死得很难看了。
希望她没有看到我;就算她看到了我,她也记不起我是谁了;如果她看到了我,也记起了我,最好是茫然地看上我一眼,然后对自己说上一句:“都是幻觉”,掉头就走。
丁逸急得连这样的想法都冒了出来,看来是玄幻小说看得太多,中毒太深。
但事与愿违,他听到服务员向孙兰告知了洗手间的具体方位,眼角的余光又看到孙兰转过身来,正要向洗手间走去,似乎忽然愣了一下,停顿了大约有2。o2?秒钟的时间,然后朝他和谢薇的方向走了过来。
看来她还是认出了丁逸。否则,在她得知了洗手间的确切方位后,不会朝丁逸他们这个方向走过来。
丁逸所在的方位可不是洗手间。
她应该也不会是走上前来向丁逸求证:“请问这位先生,刚才这位服务员所回答的关于洗手间具体方位的问题,是正确的吗?他没有在忽悠我吧?”
要真是这样,这个世界可真太荒唐了,耗子都给猫当伴娘了。
孙兰既然朝这里走了过来,说明她已经看到了丁逸,看来平时不信基督教,临时着急抱佛脚也是没用的,心里不管念的是“阿门”还是“阿弥陀佛”也都是白搭。丁逸心想。
他的逻辑思维已经基本混乱,已全然忘记了基督和佛祖是各立山头、相互竞争的关系。如果他真的每天烧香拜佛抱佛脚,在危难时刻却大喊上帝保佑,或许耶酥不仅不会帮他,极有可能还会在他人生经历中增加一点小小变数,以教育他回到正确的人生信仰道路中来——既然已经打算信基督了,还要烧香拜佛,这种典型的两面派手腕,简直比无神论者还要可恶。
再装作欣赏窗外的风景已经不起作用了,重要的是要取得主动权。丁逸不
声
地转过头来,似乎在不经意间看到了走来的孙兰,瞥了一眼,又恰如其分地停顿了一下,作十分惊讶状:“咦,咦,咦,咦,咦,是你呀,你也到这里吃饭吗?”
他在心里对自己的演技佩服得五体投地,心想自己在报考大学候时的没去考戏剧学院,简直是我国演艺界的一大损失。
孙兰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又意味深长地看了谢薇一眼,道:“对,是我啊,不过我可不是你姨,你叫了这么多声‘姨’,我可不敢当。”
看来,她对丁逸,是下定决心要占尽他的便宜了——昨天在**上吃了他的豆腐,今天在精神上做了他的长辈。丁逸在心里把她“靠”了无数遍,在精神和**上同时被这女人欺凌使他很是郁闷,他决定会机有一定要报复报复她,真是老虎不威,当我是病猫啊,走着瞧。
“悟空,你又调皮了。”丁逸严肃地批评了她一句,又问她:“和朋友来吃饭?”
“不是朋友,今天我陪父母和几个亲戚来这儿吃饭。到想没这么巧,碰上了你。”
丁逸感觉到谢薇的一双妙目正盯着自己,似乎正在看他这个男主角如何表演。作为本书的男主角,他的演技是否出彩对本书能否大卖有很大的关系,并且直接影响到其他演员的收益分成,所以谢薇理应关心他的表现。
除了以上的原因以外,或许她也是在分析他和孙兰的关系。不过对于这一点,丁逸却并不紧张——她应该能够看得出他和孙兰只是普通朋友。
又听说孙兰只是和父母亲友在一起,此时她的亲友团中并没有方然,丁逸更加松了一口气,思路益地清晰起来。
“呵,你们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没注意到?”
孙兰告诉他,他们刚进来儿会一,父母他们已经去了包间,她出来去洗手间洗一下手,刚巧就了见看丁逸。
丁逸心道:“明明是出来解一下手,却非要说成洗一下手,真是虚伪,鄙视。依我看,洗手间应该就改名叫解手间,这样才名符其实嘛。”
但他这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前想法当然不能和谢薇孙兰分享,只得在心里自己夸了自己一下了事:“思想家就是思想家,想法比起芸芸众生来,可要先进得多了。”
两人寒喧几句,孙兰又看了谢薇一眼,说:“这是你朋友吗?我不打扰你们了,你们慢慢用,我过去了。”向谢薇点了点头,又跟丁逸挥手作别。
丁逸坏笑道:“你也慢用。”终于在言语上占了她一次便宜,心里甭提有多愉快了,也不管孙兰恶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的眼神,和她一定在心里回敬他的“你才在洗手间里慢用呢。”的那句话。
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谢薇问丁逸:“这个是你朋友吗?怎么她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怪的。”
这个问题倒不难解答,因为问题本身很不具有挑战
,丁逸轻而易举地就把它解决了:“她是我昨天才认识的一个朋友,昨天他男朋友带她出来一起玩,我们就认识了。她看你的眼神很怪吗?我倒没在意。”
这句话的前半句丁逸倒没有说谎,昨晚他和孙兰见面时,孙兰确实是带着男朋友的。但丁逸的回答方式却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这样的回答,会使听到的人以为他是通过孙兰的男朋友认识的孙兰,而不是通过其他人,当然,这里所说的“其他人”,就是丁逸的现任正牌女朋友方然。
方然本人和她的身份可不能在谢薇面前暴
了,这就像以前的地下工作者一样,丁逸这样做,“是革命工作的需要”
丁逸和谢薇约会的事更不能让方然知道。以方然的性格,如果知道了,起飙来,可能会随时灭了他这个叛徒。
丁逸此时深深地体会到了在战争年代,作为地下工作者,是多么地艰辛和困苦。
人生就象博弈,要想好以后的步骤,才能做到未雨绸缪。这次丁逸在来赴约之前,已事先把手机开成了静音状态,就是避免他在和谢薇谈兴正浓时,方然的一个不合时宜的电话打过来,他不知该如何应对,索
将手机开成静音状态不去管它,如果事后方然问起么什为不接自己的电话,就说自己在打篮球,手机放在车上没有听到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
虽然计划得很周密,但孙兰的出现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她打
了丁逸的计划。刚才她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是暧昧,定不说她就会变节向方然告密。
她这个叛徒。丁逸咬牙切齿地想。
不对,她要向方然告密的话,对方然而言,那可是现了社会丑恶现象并与之坚决斗争的正义行为,是值得鼓励和表扬的,当然谈不上变节,更谈不上是叛徒。或许方然在得知此事后会痛苦难过,会在心里埋怨孙兰不该告诉自己——作为一个快乐的驼鸟有时要比一个痛苦的明白人要愉快得多。但最终方然与之倾诉衷肠并痛斥男人负心薄义的倾听对象,却极有可能仍是这个告密者——毕竟她是她的好朋友。
“她如果敢告诉方然这件事,我就告诉方然昨晚她用脚
拨我,企图勾引我,她是不也一个好人,是个
/娃
妇,看她怎么办。”丁逸忽然有了这么一个想法,他在心里权衡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有点孩子气的报复方式。
要掌握主动,不能把命运
到孙兰的手里。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丁逸心头萦绕着《国际歌》雄壮嘹亮的歌声。
在他心里一边想着地下工作者一边想着国际歌还
空向谢薇敬酒挟菜的这一过程中,孙兰已经从洗手间洗完了或是解完了手出来,经过他们这一桌时,还是很淑女地含笑向他们点了点头,走了过去,似乎她已经宽宏大量地忘了丁逸让她在洗手间里慢用的事了。
再等一会,等她走过了转角就可以行动了。
孙兰走过了转角,在他们面前消失不见了。丁逸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对谢薇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昨天她男朋友的东西还在我手上,我要马上还给他。”
说毕站起身来,一边喊着“孙兰”,一边从
兜里掏出钱包追了上去。
孙兰似乎料想到丁逸会追上来,离转角处不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笑
地看着他。
不用转身丁逸都知道,在这转角处,谢薇是无法看到他们的。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再往前走了两步,这样他们的说话声就不会被谢薇听到。
“找我什么事啊?么什为把都钱包都掏出来了,是不是要花钱给我封口费啊?”孙兰嬉皮笑脸地说。
这孩子,果然聪明,知道丁逸是为了让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方然才追上来的。但丁逸当然不会为此给她钱,如果这样做,一是这样的做法明显带有看不起孙兰的意思,另一个则是这样的做法太没有技术含量了,丁逸要真这样做了,反而把自己的身价弄得低了。
丁逸对自己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身份还是颇为看重的。
“哪里。马上就准备买单了,所以才把钱包拿在手上。”丁逸随口的一句话就把孙兰这弦外有音的问话搪
了过去。
他还是直接向孙兰提出了要求:“我过来就是跟你说,今天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跟方然说啊。”在孙兰面前,最好是明人不说暗话,一个直接的要求往往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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