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应敬畏自然
今天,我在博客论坛上读到了方舟子的《“敬畏自然”就是反科学》、《再说“敬畏自然”就是反科学》和北京环保学者汪永晨《“敬畏大自然”不是反人类》的文章,深有感触,觉得有必要发表一下自己浅薄的观点,与方舟子先生商榷。
我觉得“敬畏自然”这个提法没有错,自然之功确实伟大神圣让人不能不敬畏。我相信,自然界确实存在着人类目前还无法解释、而且未来也永远不会被完全解释清楚的自然现象。
在达尔文的“科学进化论”产生之前,人们几乎都认为自然界所有的生物都是由一位具有高超智慧的造物主遵照一定的目的创造的,“科学进化论”产生后,更多的人开始相信自然界的生物是由最低等的生物逐步进化而来的。但是,“科学进化论”并不能有力地解释某些生物结构诸如眼睛和翅膀的进化过程,就更休论要解释清楚由各种器官组合而成的复杂的生命体了。方舟子在文章中说:“有人愿意崇拜大自然,那当然是其信仰自由,虽然我本人想象不出对蚊子、臭虫、病毒、病菌、地震、海啸这些大自然的产物有什么好崇拜的。”我以为这话说得欠妥,方舟子作为一位生物学方面的专业人士,应该清楚所提到的几种生物的生命奥秘至今尚未被人类的科学研究所完全攻破。这些单个物种的奥秘又仅只是整个自然界奥秘的冰山一角,难道如此神秘的大自然不足以令人敬畏吗?
方舟子作为一位科学工作者,从科学的角度看问题自不为过。但如果相信科学能够解决自然及社会的一切问题,那我觉得就走入了对科学的迷信,对科学的迷信其实是一种更为可怕的迷信,因为它所误导的恰恰是社会中较高层次的一群。
方舟子又说:“‘敬畏自然’的要害在于‘畏’,是要人们害怕大自然,反对人们去认识、利用、改造大自然。”我觉得这又是一种对于“敬畏自然”的误解,“敬畏自然”当然是要人们崇敬、惧怕大自然,但并不是反对人们去认识、利用、改造大自然,而仅是让人们以一种敬畏之心去认识大自然,进而约束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行为,不要对自然造成无可挽回的破坏。
方舟子认为汪永晨所提的“敬畏自然”中的“敬”是“崇拜”的意思,我道知不汪永晨的真正想法,但我觉得,就算是“崇拜”也不为过。在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自然更伟大的呢?人类曾宣称自己是万物之灵,有那么了不起吗?茫茫宇宙中,地球只不过如房间中的一粒尘埃,而人只不过是在这粒尘埃上寄生的几十亿个细小生物罢了。神化自然与神化上帝一样,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连史蒂芬?霍金都只能坦然承认“在一个不变的宇宙中,时间的开端必须由宇宙之外的存在物所赋予。”
我还想说的一个问题是,二人观点之间存在着环保目标“同归”与环保手段“殊途”的对立统一。在环保手段上,方舟子着眼于科学的认知态度,希望每人个一都能以科学的态度认识自然;而汪永晨着眼于环保实践,希望每人个一都能以一种真诚的态度身体力行参与环保。那么从实现环保目标的难易程度上来说,哪种手段更便于操作一些呢?是先要把人们的认知水平都提高到能够用科学的态度去认识自然再去投身于环保呢,还是现在就通过一种信念把人们带动起来投身于环保更好呢?
环境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刻不容缓。在实现这个宏伟目标的过程中,我觉得
泽东对他的老师黎锦熙说过的一句话对当今的我们不无借鉴意义:“若论革命之策略,以易导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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