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蒂斯显然误解了我快乐的原因。
“有战争经验丰富的盛特拉姆在比兹堡坐镇,确实可以给人安心的感觉。”
“好了,大家开始吃饭吧。”
蒂斯发布开饭的命令后,我收敛笑容,将视线牢牢在投在那一大块牛
上,然后怀着无比虔诚的心情朝着半个月来的第一块
类食物发动了凶猛的进攻。
真是天大的污辱,我可不是因为城堡里有一名高阶迅剑士,感到防卫力量强大而高兴。我只是觉得居然高阶迅剑士可以在一个家族的家臣成员中排名第四,自己的安全似乎完全不必担心了。
不过这种情况似乎也是很正常的。马迪尔的父亲老巴顿在外公的家臣最后一次比武中,武勇排名第一。老巴顿其实也只不过是高阶青铜骑士,勉强在比武中战胜了另一名高阶青铜骑士。他在瓶颈阶段停滞了好多年,也许再过一些时候就会成为白银骑士…假如他没有在四号伏击战役牺牲的话。不过老巴顿同时也是一名阻击手,从这个角度讲,老巴顿的实力比盛特拉姆要高出整整一级。
只是道知不罗德曼家排名第一的家臣实力是多少?
人类的食量似乎永远和他的身高和体重成正比。盛特拉姆恶狠狠地抓起一块羊
,然后风卷残云般将它消灭掉。
盛特拉姆一边咀嚼着食物,一边以含糊不清音声的和我说话。
“我记得你的名字叫剑是吧,这可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对了,有些特姆比斯特人会格斗技,你呢?”
盛特拉姆提出这个问题后,桌上许多人都将注意力转移到我的身上,仔细聆听我的答案。
“会一些,不过我无法施展出斗气。”
我的回答令蒂斯有些失望,而那名即将成为骑士的扈从却似乎放下了什么心事,明显地松了口气。
盛特拉姆拿着装满麦酒的酒杯大饮一口,金黄
的
体顺着他的嘴角溢出不少。
“喔,那可不行啊,小伙子。”盛特拉姆失望地摇摇头。“斗气是格斗技的基础。如果你不能施展出斗气,那么格斗技是无法得到根本
提高的。”
待一名侍者为盛特拉姆盛满酒后,桌子上一名接近十四岁的小家伙恭恭敬敬地问道:“尊贵的戴姆巴,您见的世面可真不小。您能再为我们讲更多的故事吗?您讲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
盛特拉姆哈哈大笑,显得非常高兴。如果现在不是在餐桌上,看他的表情,很有可能会一把抓过那位侍童将他抛向天空。
“在成为罗德曼家家臣以前,我作为
维尔的佣兵在大陆各国参加过许多战斗。就说说我最近参加的一次战斗吧,那其实也是参加佣兵期间收获最大的一次战斗。”
“你们听说过卡敖奇战役吗?”
大胡子骄傲地环视四周,他颇为希望有人听说过这场他最为得意的战斗。
大胡子没有失望。一个十岁多一点的小家伙腼腆地发言:“我听说过,听说那场战斗中
斯一边打了胜仗。”
大胡子看了看那个半大不小的家伙,点点头。“在卡敖奇战役中,我们站在
斯那一边。事实上,我们参加的是守城战。”
半大不小的家伙兴奋起来。“道知我,卡敖奇一共被围城四个多月。在守城过程中,杀死的敌人比守城人数还要多。”
大胡子骄傲地捋着胡子。“我必须承认,那些原卡敖奇城的正规部队和
斯的义勇军表现的确不错。可是真正在战斗中做出最大贡献的,还是我们这些雇佣兵。”
大胡子的目光在餐桌上扫视一圈。“你们知道吗?在卡敖奇守城战中,我杀死的敌人,比那些从来没有走出过自己村庄的农夫一生中所见过的人还要多!”
餐桌上诸多的侍童发出惊叹声。他们的目光由原来是敬佩变为现在的敬畏。
那个十岁多一点的小家伙敬畏地询问:“高贵的戴姆巴。您那时候是一位佣兵,在那场战斗中,您一定得到了足够的报酬吧?”
“泰坦神保佑!”大胡子一口气将剩下的麦酒喝光,示意侍者重新将它满上。“卡敖奇的领主可真是个慷慨的人。”
“道知不你们听说过没有,卡敖奇的领主同时也是吾尔汉、沙丝那亚的领主,而且还是布雷西亚的公爵。卡敖奇解围的那天,我见过卡敖奇的领主。他骑着独角兽入城时的风采…啧啧…真是无法形容啊。叫我说,他是我见过的第一美男子。”
大胡子说到这里漫不经心地瞧了我一眼。“说起来,剑长得和卡敖奇领主倒是有点儿相象。不过卡敖奇领主的脸上有一道伤痕,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名英勇的领主,剑来起看显得太文弱。说起来剑也是一名美男子,不过与卡敖奇领主比起来缺少一股
刚之气。啧,气质相差太远…怎么说呢,逊多了。”
我到想没居然会在寒维尔遇上曾经见过我的人,因而惊出一身冷汗。同时,我也为之气结。不就是少了一道伤痕,那样就缺少了
刚之气?再说了,我为卡敖奇解围入城时正是意气风发,现在却因为客观的原因而将傲气完全内敛。仅仅因为这点变化,就逊多了吗?
大胡子看着我摇摇头,似乎为我的文弱而惋惜。他继续着自己的话题。“我们最初接受任务的地点其实是沙丝那亚。沙丝那亚的那个代领主付给我们的薪水确实很不错,象我这种高阶讯剑士级别的佣兵,除了包吃包住之外,战斗期间的天每基本薪水是三枚银币!”
“从哪一天算起来着?”大胡子挠挠头。“对了,从大陆历1418年5月2
到9月11
,光基本薪水我就得了396枚银币。其实佣兵的基本薪水并不是主要收入。完成任务后约定的奖励,在战斗过程中获得的战利品以及俘虏敌对方贵族获取赎金,这些收入才是佣兵主要的收入。在卡敖奇战役期间,我夺得了两套完整的铠甲和上好的武器,俘虏了一名英格兰尼贵族和他的侍从。另外,慷慨的卡敖奇领主还按照我们在守城战中的表现给予了我其它的奖励呢。”
卡列
,那名得到领主承诺即将成为真正骑士的年青人发出
羡的惊叹声。“这可真是一份好工作。”
大胡子看着卡列
很认真地点头:“这的确是一份好工作,特别是参加大型战争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俘虏有身份的贵族换取赎金。不过,这样的钱是不也那么好赚的。守城战开始之前,卡敖奇城属正规军有一千人,战斗完全结束后,他们只剩下两百多人了。那些
斯的义勇军,损失的比例比正规士兵还要高。”
“我们这些佣兵的损失比例算是最小的,可是我所负责的佣兵团第五分队参加卡敖奇守城战之前一共有一百八十三个人,打完守城战之后,能够活着享受报酬的只剩下九十个人了。”
“卡敖奇的领主鉴于我们这些佣兵在守城战中的贡献特别大,还特别奖励我们佣兵团一个免税十五年的庄园。”
“真是个慷慨的领主啊。”大胡子
嘴。“能够得到一个免费的基地,是许多小佣兵团梦寐以求的事。除了我们
维尔佣兵,其他三个参加守城战的佣兵团都落户卡敖奇了。”
“我们佣兵团这次做了笔大买卖。在处理完庄园的事之后,团长看看近期卡敖奇不会发生什么战斗,况且领主大人下达了回国令,便命令服役期以外的佣兵都回国为领主大人效力了。我们这一批一起出国的佣兵已经干了三年了,能够活下来的人,赚得最少的也有八十枚金币。而我呢…”盛特拉姆骄傲地捋捋大胡子。“我在这三年里整整赚了两百三十二个金币,不回国享受一下,怎么对得起这三年的紧张生活呢?”
一名侍童
嘴问道:“那些战死的佣兵呢?他们的家属能够得到多少抚恤金?”
大胡子睃了一眼那名未成年贵族。“你所受的教育里居然完全没有相应的佣兵知识,看来你的家境不错,你父亲打算为你缴纳佣兵税直接让你成为一名骑士,是吗?”
未成年贵族腼腆地点点头。
大胡子似乎已经喝了不少酒,他用那双又宽又大的手掌用力地拍着未成年贵族削瘦的肩膀。“我们
维尔的佣兵团,佣兵所赚的收入一向平均分为四份。一份上交给国家,这些钱积少成多成为我们
维尔公国最大的一笔收入。这也就是么什为有些国家称呼我们
斯尔为佣兵之国的原因。一份上交给佣兵团,作为佣兵团的日常开销,例如购买食物、药品、武器,收集情报等。剩余的钱作为佣兵团自身基金。一份归自己所有,可以平时零花,也可以积攒起来。最后一份
由佣兵团首领保管,通常都是三年一期,在这个阶段结束后,团长及其他佣兵团的军官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对这笔资金给相应的佣兵进行分配。”
大胡子打了个酒嗝。“佣兵团战死的兄弟们,他们的家属最少也可以分配一百枚金币。虽然说在大城市里一些富有的人一天就可以花光五百枚金币…”
那些年幼的侍童发出惊叹声,大胡子不满地瞟了他们一眼。“少见多怪!别打断我,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一些富有的人甚至一天就会花五百枚金币,可是只需要一百枚金币,足够普通人过上很长一段时间富裕的生活了。”
“我当了十二年的佣兵,一共积攒了七百多枚币。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并得到伯爵大人的认可后,我以象征
的价格购买了一小片土地。剩下的钱,我还可以雇佣一些工匠和农民,在那片土地上建立一个庄园。现在,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拥有采邑的贵族了。”
盛特拉姆显然对目前的状况非常满意,他的眼中
出幸福的色彩。餐桌上其余的人也为盛特拉姆的成功感到高兴,一时间竟然没人说话。
我打破了沉默。因为我不是
维尔人,对他们之间的谈话有不明白的地方。
“
维尔的领主相互之间难道不爆发战争吗?”
盛特拉姆不明白我么什为这样问,但他还是为我解答疑问。“我去过许多国家,
维尔的内战应该算是最为
烈的。”
“那么么什为会有许多
维尔人进入佣兵团去国外参加战斗呢?领主们难道不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战士参加战斗吗?”
“哦,小伙子,你不了解我们
维尔的情况。”盛特拉姆弄明白我的疑惑,因而非常快活。“第二十一任公爵为我们制定了一项伟大的国策。想要拥有
维尔的公民权,必须进入佣兵团服务至少六年。而拥有采邑的贵族,如果不参加佣兵团,就必须缴纳高额的佣兵税。一些拥有采邑的低级贵族为了避免缴纳高额的佣兵税,同样也会参加佣兵团。领地里的附庸参加佣兵团对大领主也有好处。因为佣兵团通常都是由大领主注册所有的,公国从佣兵团得到金钱后,会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佣兵团,这笔金钱是
维尔领主最为重要的收入之一。”
怪不得
维尔内战这么
烈却有多么那战士去国外当佣兵呢。
“盛特拉姆,毒尾蝎战士是怎么回事?”
餐桌上所有的人都以不满的神态看着我,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
蒂斯清脆音声的响起。
“你虽然不是
维尔人,但是你难道没听说过大陆上那几支最有名的队伍吗?”
“道知我啊。拥有最强冲击力的黑衣众,法兰西斯的黑色
骑兵。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第四兵团。空中的绝对霸主,英格兰尼的巨龙骑士和狮鹫骑士组成的一只空中部队。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黄甲哥萨旅,德克萨的重步兵。还有就是远攻近战无所不能的白衣魔剑士,科洛斯乃至全大陆最强的部队。”
餐桌上的人对我更不满了,盛特拉姆很不高兴地问:“你难道没有听说过
维尔的红色毒尾蝎部队吗?”
我老老实实地摇摇头。“那几支闻名大陆的部队拥有各自经典的战例,可是红色毒尾蝎部队似乎没什么经典的战例啊。”
蒂斯解释说:“毒尾蝎部队确实不曾拥有什么经典战例,因为它并不是一支用在战场上的正规部队。准确地说,毒尾蝎部队的工作是保安兼刺杀。”
“雇主雇佣毒尾蝎战士后,无论什么情况,如果被毒尾蝎战士保护的雇主遭受恶意伤害而丧失生命,那么毒尾蝎战士就会倾尽全力为雇主报仇。在没有杀掉目标之前,毒尾蝎战士绝对不死不休。最初候时的,遭受毒尾蝎战士追杀的人尝试过恐吓,尝试过收买,尝试过谈判。不过那些人最终无一例外还是被毒尾蝎战士在复仇之神的指引下杀死了。我们
维尔人是这么形容毒尾蝎战士的:无论是谁,只要他成为毒尾蝎战士后,都会变得比山羊还要固执。”
“在毒尾蝎部队成立的最初一百多年里,毒尾蝎部队或许不是最佳的卫队,但他们绝对是最佳的刺杀者,大陆上最强大的君主也无法终生防范毒尾蝎战士的刺杀。所以在那之后,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毒尾蝎部队也就成了大陆各国君主最佳的卫队人选。不过毒尾蝎收费极为高昂,普通贵族根本难以承受。所以,毒尾蝎部队也成为各国王族和拥有权大财势的大贵族的专用护卫。”
“在
维尔,毒尾蝎战士能够得到仅次于护国战士的尊敬和待遇。”
原来是这样的。夏默好象为我介绍过
维尔这支特殊的部队,可是那时候我连
月双星的威胁也没放在心上,怎么会将毒尾蝎部队放在心上呢?
在大多数国家,虽然刺客这一职业都是必然存在的,可是刺客的社会地位通常并不高。可是在
维尔,兼职刺客的毒尾蝎战士却可以得到
维尔人的尊敬。大陆上不同的国家风俗确实有着很大的不同啊。
“仅仅就我所知,英格兰尼拥有的屠龙战士也是进行暗杀活动的。英格兰尼的人口基数大,可以挑选的余地也就更大。么什为毒尾蝎部队比屠龙战士更厉害呢?”
一名年纪稍大的侍童
嘴道:“其他国家进行刺杀任务的武士怎么能够和我们的毒尾蝎战士相比呢?在我们的首都苏库市有三家大型武馆,数不清的中、小型武馆。我们
维尔的武馆里教授的都是古东方传过来的非常厉害的武学。如果成功掌握了武馆所教授的东西,那么即使你的斗气水平比其它国家的武士低整整一个档次,仍然有可能在战斗中获胜。如果是暗杀的话,获胜的机会就更大了。”
“成为毒尾蝎战士需要经过这样的程序:进入苏库市一家武馆进行学习。表现最好的武馆弟子将得到馆长的直接推荐。那些得不到推荐的武馆弟子,可以参加三年一期的比试。比武中表现优秀者与被直接被推荐武馆弟子将成为候补毒尾蝎战士。成为候补毒尾蝎战士后并不一定将会成为毒尾蝎战士,因为淘汰率是非常高的。不过即使是被淘汰掉的候补毒尾蝎战士,仍然会受到各大领主的青睐。”
东方的格斗技中的招势技巧确实非常优秀,我现在无法施展出任何斗气,如果由骑士协会来测定,能否获得见习骑士的资格也是个未知数。但事实上击败一名青铜骑士于我而言并不是特别困难。所以我相信那名侍童的话,点了点头。
蒂斯突然显得有些兴奋。“剑,你既然道知不
维尔的毒尾蝎部队,那么大陆上新崛起的两支部队你肯定也没有听说过。”
又崛起了两支部队?但愿不是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部队,他们相对于布雷西亚已经足够强大了。
“他们是
维尔的邻国,布雷西亚的两支部队。一支是被称之为棕色双翼熊的轻骑兵部队,双翼表明这支部队的速度,熊形容其不逊于重骑兵的攻击力。一支是被称之为青色迅狼的弓兵部队,由弓骑兵和全部装备了马车的长弓兵混合组成。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最近打了败仗,而打败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正是这两只部队。所以棕色双翼熊和青色迅狼已经名声已经传遍了爱克斯大陆。”
听到其他国家的人对马迪尔和凯森的部队评价这么高,我喜忧参半。
麾下的部队得到他人相当高的评价,我自然高兴。可是这种评价会使大陆传统强国对布雷西亚产生不必要的敌意。阿科尼奥七世对我下黑手,可能也与此有关。
现在我已经碍于诺言不得不自行消失,道知不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会不会仍旧联合起来对付布雷西亚。真是令人担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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