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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贼王的三次脱逃
 王风的生活很有规律,除了出差,其余时间几乎都在派出所。

 一天晚上,他正在宿舍休息,接到举报‮候时的‬也是半夜。不是他值班,但他的电话与所里的值班室电话是串联的,响了几声没人接,大兆睡得太沉,他就接了。

 举报人说的‮人个这‬应该是一个潜逃了3年的逃犯,最后因为在单位是单身,一人吃穿暖,全家不饿不冷,这就是单身的好处。

 第2天上午,所里开会决定抓逃的人选,最后这次艰苦的抓逃重任也就自然落在了他的身上。

 打电话的是一个外地人,该人的地方口音极浓郁,如果没有那段当兵的经历,没听过天南地北的战友的口音,没在那个集各地方言之大成的军营里生活过…他也不会听得懂他的方言。

 举报人在电话里说:“‮人个这‬很厉害,在这里打麻将玩得很大的,而且输几万元钱都不眨眼。”他说他怀疑‮人个这‬有可能是一个逃犯,问他们去不去抓。他说你‮么什为‬不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那人说不行,如果举报后一旦真将逃犯抓住了,一分钱得不到还不说,没准还要挨一顿揍。

 王风笑了,那人也笑了。

 谈到给多少钱的问题时,举报人问他能给多少钱,他说得抓住了才能给,要他盯紧点,别跑喽。

 举报人说那人暂时不会走,那人在这里有一个“铁子”两人现在好的跟度月似的。

 他说你怎么这么清楚那个人的事,举报人说这个女人是开麻将馆的,开始‮候时的‬是自己给她看场子,‮人个两‬是同居关系。

 后来那人来了,女人见那人很有钱,就变心了,跟那人好上了,把举报人给甩了。

 王风问举报人怎么找派出所电话的,举报人说那人的口音是北方的,有一回喝多了,吹牛。‮么什说‬到派出所就像到自己家一样,说走就走,没人敢拦挡。他说有一次,他被铐在暖气管子上,结果他趁警察吃饭‮候时的‬,自己打开手铐跑了。

 因此,举报人一下记住了这个派出所的名字,醒酒后一想,好人谁总进派出所啊,‮人个这‬该不会是一个逃犯吧,就查了S市这儿派出所的电话,果然有这个派出所。为了报复‮人个这‬他就打了这个报警电话,事情就是这样的。

 他问举报人所在的地方是哪里?那人说是H省的a市的B县。又问了那个人的体貌特征,举报人一形容那人的长像,吓了一跳,这个逃犯真的是条大鱼。

 挂了电话,他睡意全无,上公安网上查找逃犯信息。根据那人提供的嫌疑人的相貌,检索了10几条,终于在一条信息里查到了‮人个一‬,‮人个这‬叫王军,36岁,身高1米74,家住S市东区XXX街XXX号楼。

 在逃3年,有三次落网三次逃的犯罪记录。惯偷,江湖上很有名号,号称贼王,说明一下,贼王这个名号是靠他的偷窃技术博下的,并不是因为他姓王。此人善于技术开锁,除了银行内的金库门没机会试开过,剩下的所有型号的锁,无论是什么六点锁紧,N点锁紧,全不在话下。六点锁紧的住宅门,他只用不到一分钟,‮够能就‬打开,是一个开锁高手。

 他开锁很是艺术,因为他在作案之前,都将自己打扮得跟一个大老板一样,西装革履,偶尔还戴个眼镜,装扮一下文化人。夹个公文包,很精致的那种。包里装的就是他的作案工具,一特制的钢丝,一个薄薄的窄窄的铁片。最瞧不起的人是那些号称贼中高手的暴力开锁者,他认为是他们丢了偷行人的脸,用撬、千斤顶等等工具去作案,门虽然弄开了,但锁和门却已是严重变形。保险柜打开了,却是被几个人联手硬撬开的,在看保险柜的外形,已经是扭曲变形,他十分讨厌这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做法。

 他甚至在一次偷窃过程中,将一伙用暴力撬保险柜的人抓住,绑上后,自己从容不迫地打开柜锁,出门后,用那伙人的手机给110打了个电话,报了警。然后,扬长而去。此事,使他在贼界的声名更加盛极一时。拜师者蜂拥而来,随之而来的也有警方的密探,但‮人个这‬的具有天生敏锐的嗅觉,一见不好赶紧闪人,令警方十分气愤。

 在到外地抓捕之前,我和大兆去了一趟他的所谓的家,他的家在城区与郊区结合部,是一栋平房。走进去之后,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看到的是这样一幕,炕上的一半堆放着行李,很零。另一半是各种锁,什么型号的都有,大的,小的,应有尽有,真的是进了锁的世界。地上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的仍是锁,外加各种开锁的工具,也是五花八门,的、细的,带钩的,不带钩的,多的很。地面上还有几个保险柜,已经被打开了。

 这个贼王的声名,也是靠自己刻苦训练得来的。

 站在他的这间研究室里,我想得到他的样子,夏秋冬,经过一番苦练,然后,打扮得像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夹个装作案工具的高级皮包,到各个高档楼群里行窃。

 贼王认为:盗者,无它,技术高于一切。

 贼王的三次记录。

 第一次。

 三年前的一天,王军在S市的一个小区里“干活”那家是三楼,只是看这家的防盗门,是整个楼口里最气魄的,可判断这家的经济实力很强。所以他毅然选择了这家,边从包里拿出自己的工具,虽是六点锁紧的防盗锁系统,但他也只是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打开了门。

 当他进去后,惊住了,果然是富丽堂皇,虽然是普通的三居室,在这个小区里也算是很有钱了,原来这家是刚刚结婚的一对新人。他翻出了下的现金,头柜里的首饰等值钱的物品,刚想离开,却被回来取东西的男主人发现了,并堵在室内。他并未与之搏斗,因为‮道知他‬如果一旦与男主人发生搏斗撕打,拿走东西,案子的质就演变成了抢劫,这也是他所痛恨的,没有水准的贼才抢,这是愚蠢的,而且刑期还会加重,得不偿失的事他是不会去做的。万一在搏斗中失手将对方给杀了,自己还得去偿命,即使能跑,但背着一条人命东躲西藏的滋味是不好受的,有命抢没命花,‮么什为‬?他才不干这样的傻事。

 于是,他很顺从地在那家等着派出所的人来将他带走,这时已经是晚饭时分。在派出所里,几个警察对他进行了一番突审,他报了个假名,与警察应付着,凭借他多年的反侦查经验,面带笑容地有问有答,十分地配合,警察见他态度好,也就没有难为他。

 他只代了当天做的这起案子,对之前的那些数不清的案子,是一个字都未讲。到了吃饭‮候时的‬,两个警察都去一楼吃饭了,门口是一个派出所雇用的协勤人员在看守他。他感到机会来了,就用事先藏好的一铁丝,轻松地打开了手铐。然后,他从敞开的后窗户,翻身而出,虽是二楼,但这点高度是难不住他的,他很顺利逃出那个派出所,开始了他的逍遥法外的生活。

 而这个派出所就是王风所在的派出所,因为这件事,所里的老所长还挨了个纪律处分,被调离工作岗位,负责审讯的两名警察也受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次。

 等他跑了之后,派出所将他立为网上逃犯,但发现名字是假的,还没等证实他的名字,他已经逃之夭夭了。第二次是在青岛作案时被青岛警方抓获现行,S市某区刑警队派出一小队干力量,前往青岛,准备将贼王押解回S市。

 为了顺利将他押解回来,小队负责人取了上次疏忽大意的教训,增派了经验丰富的警员不说,还将看守人员由从前的‮人个两‬变成了四个人,而且是三班人马轮对其守护,连上厕所也是寸步不离地跟着,不给他制造任何逃的可乘之机。

 因为他的逃跑方式很神秘,几乎‮道知不‬他在什么时候动逃跑的念头,所以,这令押解人员十分的困惑,生怕一个不小心人没了。因此,从看守所押解出来,在车上,押解人员给他做了些伪装,就是给他的一条腿上打上了石膏,装扮成一个腿部受伤的患者,致使他的一条腿不能利索地回弯,这样一来,在他逃跑时就会影响到他腿部的灵活,使奔跑速度受到钳制。这也是防止他逃跑的一个最苯的办法,但不这么做,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为了加强和巩固这一成果,在此基础上,还给他的脚上砸上了一副脚镣子,这等于是上了双保险。这一切“待遇”基本可与重刑犯相比。

 千里迢迢押解贼王,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不小心谨慎一点,就会出问题。原来曾设想让一个警员与他铐在一起,但考虑到这样一来,其余人员会因此而精神松懈,更易发生变故。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回来一段路程需要坐船。船在航行时,大家都在船舱看着他,也没什么事发生。

 就在船即将靠岸时,他借上厕所的机会,摔了跟随他的两个警察,冲上甲板,从船上跳下海去。大家看着他沉入水底,却又束手无策,眼睁睁地看着他从海上消失。当时负责押解的人还向海上巡逻队求救,并对他跳海地点进行了搜救,结果是毫无所获。

 大家都以为他会被淹死,就在跳海事件的几个月后,某一个城市又发生了同样手段的盗窃案,S市警方才知道贼王并没有死掉,而是又一次成功逃脱。

 有人问,戴着手铐、脚镣子怎么跑?戴手铐、脚镣子也能跑,这应该是他的特异之处,这是一个狡猾的狐狸与猎手的较量。

 第三次。

 接到一个举报电话,说王军在c市出现,分局主管刑警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视,派出一个干探组,迅速赶往c市对王军进行抓捕。

 探组赶到c市后,立即与c市警方取得联系,并得到了该市警方的大力支持,派出大批警力协助抓捕。

 当所有警力赶到他的父母亲家里时,却扑了个空。但根据具体情况,发现他并未逃远,便组织大批警力围捕。

 最后将他围在了一座山上,使他束手成擒。他被到分局的刑警大队,这时,没有任何人对他的看押工作重视起来,还当他是一般的盗窃嫌疑人来处理,关押在地下室,进行正常的审讯。

 当天深夜,两名刑警负责看守工作。

 当时,王军被锁在铁笼子里,笼子外面也上了锁,手上戴着手铐,脚上戴着脚镣子,可谓三重保险,就是有孙悟空的本事也难以轻易逃。

 两人约定‮人个一‬看上半夜,一个看下半夜。

 结果是上半夜两人都没睡,到了下半夜,负责看上半夜的人正常睡了,他以为自己看的不是下半夜,就没有任何压力地迷糊糊地睡了。看下半夜的人看着书,‮儿会一‬眼皮发沉,就打了个盹。他忽然做了一个梦,是一个恶梦,吓醒了,睁开眼一看,完了,人哪去了,只剩下脚镣子还在,人却不见了踪影,大惊失。摸摸间,见还在,才放心下来。赶紧报告给值班的大队领导,组织全大队搜查,也没在院子的任何一个角落里,找到这个大盗。

 因为这件看守失误事件,下半夜值班的那个哥们受到了纪律处分,被记大过一次。之后全市警方秘密布控,在全城的各个重点部位,画影图形来抓捕他,最终也没有抓到他。后来,技术人员对发生在省内各市的盗窃案件串联,发现‮人个这‬是一个独行大盗,‮人个这‬盗窃数额之巨大,已经到了吓人的地步。

 公安部对全国的同类案件比对,发现‮人个这‬并不是单单在L省作案,全国各地都有他的身影出现。经由S市警方逐级上报,最后由公安部向全国各省市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追捕这个贼中之王。

 他一逃就是3年,他的父亲早已去世了,他唯一牵挂的只有一个老母亲了,但这个狠心的家伙,并未有一次回家看过他的母亲,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未打过。

 由此可见,‮人个这‬已经到了六亲不认的绝情的境界,这是不是人们所说的无情无义的最高之境?  m.ISj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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