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所谓的机缘
缓慢的猎犬怪在我高的蹂躏下,终于不支,轰然倒地。在地狱猎犬怪的后面一座血红的传送阵
了出来。(读者甲:轰然倒地是大家伙倒地音声的吧?)嘿嘿,我只是渲染一下我的英雄风采,即使是杀掉一只蟑螂,我也会用轰然倒地的。hiahiahia…
猎犬怪暴的是一堆金币和一
暗金法杖。我为了避免嫌疑没有落下,而是招呼恶魔过来。缓缓的落在了恶魔的旁边,看到恶魔的眼中满是崇拜的目光。法办没,度就是法师最大的弱点,现在看到我这个“闪电奇侠”怎能不让他羡慕呢?我干咳了一声,示意他我在一个同
这种目光的注视下会不好意思的。
拿起地上的暗金法杖,我默默的感受着它的属
,暗金的光芒一闪,现出了法杖的原形来。湛蓝的杖身表面还暗暗
动着暗金
痕,杖头是一块天蓝色的宝石,萦萦的放着柔和的蓝光。
海之深蓝,暗金法杖,魔法攻击力55-6o,+3o%双倍打击,+3o%冰封效果,+3点魔力。相比之下,我的暗金巨人匕的攻击力已经远远落伍了,2o-25的攻击力,如果我不会绝杀的话相信现在我的匕很难破怪的防了。我将海之深蓝递给恶魔,笑着说:“简直就是给你量身打造的一样啊,幸好有我这个鉴定师在这里,否则你就得只能看不能用了。”
恶魔出奇的没有接过去:“这个是咱们俩打到的,应该平分的,我不能独
了它。”
“怎么平分?你要杖身我要杖头吗?不如这样分好了,”我捡起地上的金币,数了数,竟有8oo个,我收入了囊中,将海之深蓝
在了恶魔的手里:“我要钱,你要杖,这样分公平吧?”
恶魔坚决的拒绝道:“哪能这么分呢?光是这
杖的鉴定费都快赶上你的金币了。这
杖市价起码在1oooo金币,还是有价无市。不如这样,我再给你5ooo金币,算是咱俩平分了样么怎?道知你兄弟钱还是有一些的。”
我摇摇头:“我虽然钱不是很多,但是如果我想要钱的话,绝对也不会太少。救命之恩还没谢过呢怎么能要你的钱呢?不如这样吧,反正道知不后面还有什么厉害的boos,打到谁的装备就归谁样么怎?不要再唧唧歪歪了,我把你当朋友才让给你的,要是个我看不顺眼的家伙,你看我还给他杖吗?”
话说到这里恶魔已经不能拒绝了,否则就是不把我当兄弟了。恶魔见也只好这样了,换上了海之深蓝。这
杖可是比他以前的好太多了,虽然这小子有钱,但是正如他说的,好东西都是有价无市的,身为现在高手榜第一位的恶魔的左手,用的也不过是区区一
黄金杖而已。看来,我也得考虑找把好的匕了,可惜我不是圣级铁匠,否则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出把神器来。恶魔看着我自己人个一在那里嘿嘿的傻笑,碰了我一下说道:“天下,下去吗?”
下去,当然得下去了,否则怎么回去啊?也道知不有什么东西在地狱里等着我们呢,我仿佛听见了撒旦的狂笑声。怕怕,虽然成为了
血鬼,我现在还道知不该隐和撒旦什么关系呢?听说撒旦的老婆莉丽思和该隐有那么一腿,希望这个撒旦不会吃醋把我灭在那里。转念一想,撒旦那种大人物应该不会和我这个小人物斤斤计较吧,能够和上帝对峙千万年的领,自有其过人之处啊。
于是,恶魔和我同时踏入了血红的传送阵中,一瞬间,我仿佛听见万千的哀嚎声从传送阵中传出来,所以我刚一踏在实地,便展开翅膀飞来起了,环顾四周。这里比地狱入口还要黑,我的可见度比刚才还要低了,此时我正飘浮在一个巨大的空间中,脚下到处是零碎的石块儿,整个我能见到的空间就是一块平地,道知不远处有些什么。
我见周围没什么危险,便降了下来落在了恶魔的身边。恶魔指着远处对我说:“天下,那边的断崖处有一个
口,我们过去看看吧!”
我惊讶的看着这个死灵巫师,到想没他竟能看那么远:“这也是你作为死灵巫师的特技吗?能够在这么黑的地方看的那么远。”
恶魔一听我这么说的意思就是我看不到了,不由的开心的笑起来:“哈哈,天下,我终于找到比你强的地方了。道知你吗?和你在一起会让人自卑的,你的实力太强大了。”我不由的嘿嘿笑起来,能够让高手榜第一人产生自卑感,我也算是小有成就了吧。
于是,我跟着恶魔向他说的那个
口走去。现在只希望这个地狱不会真的是13层,否则等我俩出去时,没准公测已经结束了。不由的佩服起恶魔来,他那两只狼眼竟能看这么远,我俩走了足足2个小时才走到他说的断崖,而我的变身已经恢复了,看来只能靠我真正的实力来闯关了。经过一路的攀谈,我和恶魔现在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知道他因为醉心练级没有练任何生活职业,他觉得练习生活职业只对挣钱有点帮助,而他却是不缺钱。当他听说我自己做出一件神器后,不由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神器啊,那么可遇不可求的东西竟然可以被我作出来,这世界还有天理吗?我深沉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沉声说道:“恶魔,这个世界有些东西是你羡慕不来的。”
我给他讲起了我的第一个神器阿瑞斯的谢礼,讲起了我的鉴定老师,讲起了我的黄金狮子靴,讲起了我的裁
老师,讲起了我送给老师的霓裳羽衣…恶魔听完后不由的感叹道:“任何事情都是讲机缘的,而机缘,也得是当它来到后你有能力抓住它才能称之为机缘。也许在别人眼中你只是个走了狗屎运的家伙,但是谁又知道你为此付出了多少呢?能够在开始时跳出神之台阶,能够平心静气的潜心练习生活技能,能够自创凌波杀掉狼王,能够在15级时冲上血月山独闯古堡,能够将一件神器送给一个npc。我想,这绝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如果谁要是再说你只不过是个走了狗屎运的家伙,那他一定是个喜欢妒忌人的白痴。”
虽然我很自负,但是恶魔这样夸我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了,仔细想想还真是像恶魔说的那样,所有的事情都是讲究机缘的,如果我没有杀掉那头狼王,也许我现在还是在新手城里为了几个金币疲于奔命呢。又或许,只凭那个阿瑞斯的谢礼就注定我不会是一个平凡的人。
有一件事情你不服不行,那就是缘分。
不由埋怨起作者来,怎么都写了七万多字了,我那生命中的另一半还没有出现啊?(作者语:笨蛋,你不是刚说过有一件事不服不行吗?因为你的缘分还没到呢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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