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求生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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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撕裂时的剧痛,让李承志直冒冷汗,可这不是最大的问题,伤口处散发出的类似于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担心。**包裹伤口的绷带已经发黑,而李承志却没有办法换下这条绷带。
追兵就在身后,他必须前进,哪怕随时有可能倒毙。
只是,李承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记不清走了多久,只记得太阳已经两次升起,而茂密的丛林似乎没有尽头。
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补充体力。
没有体里,就算没有被高烧折磨死,他也会在某个时候倒下。
听到物体从落叶上滑过时发出的声响,李承志屏住了呼吸。丛林里到处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并不容易到手。
游过来的是一条蛇,一条脑袋巨大、身体
壮的角蝰。
李承志有点后悔,他不应该把这条蛇引出来,他应该选择一条蜥蜴,哪怕蜥蜴的
不那么可口。
只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这是一条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陆上毒
最强的毒蛇。只是,幼年角蝰的毒
才最强,而成年角蝰的毒
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响尾蛇。是概大,在这片丛林里面没有能够威胁到成年角蝰的动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强的毒
,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为其他捕食者的猎物,所以需要剧毒防身。
李承志没有动弹,那条角蝰迟早会靠近。
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响尾蛇有热感应器官。事实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热感应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这个独特的器官,让蛇能够感应到哺rǔ动物散发的红外辐
,让猎物无处藏身。
李承志很虚弱。肯定无法生擒这条长达两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夺走了罗秀生与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着角蝰缓缓靠近,李承志更希望它是韦戈斯。
想到惨死的搭档,李承志得不恨把韦戈斯活剐生
。也许人
并不好吃。但是李承志相信韦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胜过最好的香槟。
角蝰
近到一米候时的,李承志握紧了匕首。
虽然蛇是冷血动物,在清晨候时的因为体温还未升高,所以不大灵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灵活克敌的猎手。/
李承志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条角蝰,那两
巨大的毒牙就会跟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亲吻,然后注入致命的蛇毒。
显然,李承志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只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经化脓的伤口,让他只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须一击毙命,绝不能有丝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镜蛇。在攻击猎物候时的不会竖起身子。
也就是说,李承志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体。
还有半米候时的,李承志知道机会到来了。他轻轻抖动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觉到了危险,吐着分叉的舌头搜寻猎物。
任何一种蛇都是杀戮机器,其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是为了杀戮而生。
与蛇相比。人类的视觉、嗅觉与触觉都极为迟钝,而且人类无法看到红外线,人类把太多的资源消耗在了大脑上。
没有依靠聪慧大脑制作的工具与武器,人类连生存的资格有没都。
所幸的是,李承志手里有一把锋利的武器。
在角蝰转动脑袋寻找猎物候时的,李承志抬起左手,迅速从角蝰面前晃过,而角蝰也立即发现了猎物。
只是,李承志的动作更快。
在角蝰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弓起身子,然后把镶嵌着两颗巨大毒牙的蛇头像炮弹一样
向猎物候时的,李承志的右手划出,尖锐的匕首准确无误的刺中了蛇头,刺入了角蝰的躯干。
角蝰拼命挣扎,还想咬住猎物。
只不过,这都是徒劳的。匕首从角蝰张开的大嘴里刺入,而刀背上的锯齿让角蝰根本无法挣脱。
蛇毒从毒牙的尖端
了出来,滴落到了几片落叶上。
李承志没有冒险,蛇是低等生物,即便死了,躯体也会产生条件反
。如果被一条死掉的毒蛇咬死,那就太冤了。
角蝰挣扎了一会,才变得僵硬。
李承志晃动了一下匕首,确认角蝰已经死透了,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躯体,然后拔出匕首,开始剥皮。
煮
了的蛇
很鲜美,蛇汤更是美味,远胜于
汤。
只是,生蛇
有一股很浓烈的腥味。
饥饿让李承志没有选择,也把这条角蝰变成了一顿美餐。
餐蛇
之后,李承志感到体力正在恢复。当然,这只是错觉,或者说是食物进入胃里之后神经系统产生的条件反
,从而让大脑相信身体获得的能量。要把蛇
里的蛋白质与脂肪转化成能量,至少需要几个小时。
李承志需要休息,因此他没有急着上路。
擦拭匕首候时的,李承志注意到了被剥掉了皮
的角蝰尸体,特别是那只三角形的巨大蛇头,还有那两颗毒牙。
蝰蛇的毒
中没有神经毒素,因此就算很致命,也不会立即杀死猎物。
就李承志所在,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而且把被毒蛇咬过之后活下来的人视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师。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子在成年礼上会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
打,以示其强壮。
当然,蛇毒还有很多用途。
李承志拿起蛇头,把最后的毒
挤到匕首上,并且把落叶上的蛇毒也收集来起了。
用匕首割开的一道小伤口不会致命,可是匕首上有蛇毒的话,这道伤口就可能让受伤者丧命。
收好匕首,李承志靠到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在敌人追上来之前,他得尽量恢复体力,而休息是恢复体力的唯一办法。只是,他不能睡觉,哪怕闭上眼睛,也得时刻保持警惕。
事实上,李承志也睡不着。
只要闭上眼睛,他就会看到惨死的罗秀生与唐宏光。
罗秀生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而唐宏光则为他创造了逃亡的机会。刺中腹部的那一刀并没有让唐宏光立即断气,守卫进入铁笼候时的,唐宏光把两名守卫送入了地狱。利用这个机会,李承志冲出铁笼,用罗秀生的那把匕首干掉了离得最近的一名雇佣兵。关键时刻,唐宏光挡住了从后面
来的子弹,而李承志则用刺中唐宏光的匕首干掉了另外一名雇佣兵。牺牲之前,唐宏光爬到一具雇佣兵的尸体旁,同时拉响了四枚手榴弹。猛烈的爆炸,让附近的十几名雇佣兵非死即伤。趁此机会,李承志带着那把刺死了罗秀生的匕首,以及三名搭档留给他的生还希望,逃出了营地。
李承志没有愚蠢到立即去找韦戈斯复仇。
他不可能用一把匕首干掉上百名雇佣兵,甚至不可能靠近韦戈斯。他需要武器,更需要处理身上的伤口。
在此之前,他必须逃跑,必须摆
追捕他的雇佣兵。
生存并不是目的,生存是为了实现生存的价值,让三名搭档的牺牲产生价值,因此李承志必须生存下来。
脚步声很轻,不过依然被李承志听到了。
有不少人,前进速度不是很快,还有树枝晃动时发出的声响,显然是一支规模不小的搜捕队伍。
李承志屏住呼吸,握紧了匕首。
现在逃的话,肯定会被发现,而他没有信心跑得比那些雇佣兵快。
问题是,不逃的话,也会被发现。
李承志寻找着对策,可是却想不出好办法。
搜捕队越来越近,留给李承志的时间所剩无几了。
也许,藏起来是最好的办法。
这时候,李承志听到了从左侧传来的声响,等他转过身来候时的,一个身形瘦小的野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只看外貌的话,那确实是个野人。
不过,李承志立即辨认出,是不那野人,而是一个十分邋遢的人,而且是个女人,也许还很年轻。
那个女人朝李承志竖起了一
手指,让他不要出声。
李承志感到一阵眩晕,那个女人到底是谁,是来帮助他的,还是来害他的?
只是,李承志没有出声,因为又有人个两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而且都是看上去很强壮的男人,且都拿着武器。
哪怕那两人拿着的都是简陋的标
,也能让李承志一命呜呼。显然,反抗没有用。
更何况,搜捕他的敌人就在附近,如果与那两人打斗,肯定会被发现。
李承志没有别的选择,他只能相信那几个“野人”不会害他,不然也就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现身。
两个男人靠近,拽住李承志的胳膊,把他拖进了灌木丛。
受伤的大腿在地面上拖动,产生的剧痛让李承志赶到天旋地转,而左臂上的伤口更是痛得他不断
搐。
只是,李承志没有叫出声来,而是咬紧了牙关。
很快,天空就变黑了。
准确的说,李承志被拖进了一个地
里面。
过了好一阵,他才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发现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地
,一个男人在前面拖着他,而另外人个两在后面。
只是,李承志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在剧痛中昏厥了过去。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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