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权力是味****
太平军解决三江口清军后,即传檄广州府所辖各县,至九月底,实际控制香山、增城、番禺、顺德、东莞、三水、新宁、清远等县,另有南海、佛山、新安、连山州等县或被迫反正,或主动反正。
广州府辖十五县一散州只龙门和丛化两县据城自守,不愿归降太平军。龙门叫尚可远所领平南藩下汉军攻破,丛化则叫南雄副将孙义部并太平军一部攻破。二部破城时对城中百姓多有杀戮,言称有辫者即为刁民,逮之便杀,造成二县万余百姓丧命。
消息传至广州,周士相立即发下严令,称
后凡破府县,不论有辫是否无辫,都不得滥杀。有辫者为难民,无辫者为顺民,除非该城守军对太平军造成重大伤亡,否则不得屠城。
为严明军纪,以正太平军大明王师之名,周士相下令斩攻破龙门军百户,原任平南藩下协领一员;总旗二人,原任平南藩下佐领两员,以为惩戒。同时派员接管丛化与龙门县务,调香山县永乐乡长宋达明、龙眼乡长万长隆为二县知县。另令广州府立即调运钱粮安置二县难民,接济百姓,建乡设村,以为长久之计。
反正诸县,只名义上属广州府管辖,南海、佛山、新安、连山州四州县仍旧由原先清廷委任的知县管事,这几县的营兵也不过是换上明军的红色军服而矣,除此之外,一切并无改动。
南海千户王兆兴、佛山千户赵自强。新安千户林兴国、连山州千户吴安远都是绿营将领,王兆兴与赵自强是主动率兵反正,林兴国和吴安远则是见势不妙被迫反正。四人虽授太平军千户职。但其部属营兵仍为其私兵,县中事务也由原清廷委任的知县负责,对于广州只是名义上服从,县内钱粮并不上缴,甚至境内军民都不曾割辫,明显是在明清双方摇摆。若太平军败,则四县再次易帜也是转瞬之间的事。
对此。周士相不予理会,叫广州府不必对四县有何摊派,也不必派人到四县。叫四县就这么保持现状。之所以如此,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收复广州不过月余,周士相既要整合降兵,又要在实际控制的几县进行土地整并。还要派兵剿匪。安置难民,恢复生产,一桩桩事情实在是
得他不得一刻
息,又哪里能顾得上那四个
奉
违的县。
这四县保持现状,名义上服从广州,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便是周士相气不过,或是担心有隐患,派兵去剿。短时间内还是得让四县保持现状,甚至连知县官吏都派不出。既然无法实际控制这四县。又何必派兵去打。
新成军的步军第一镇入驻清远,皆因该县为广州最北端的重镇,与韶州接壤,若韶州有事,则第一镇便可直接攻入韶州。新会和肇庆是广州的南大门和西大门,清远便是广州的北大门。
四镇组成后即在驻防地内清剿土匪和散兵,对于那些打着太平军旗号却不愿接受太平军指挥的绿营兵也一律清剿。原增城守备胡明义部“奉命”让出增城往新安县去,增城由第三镇蒋和部接管。经过整整一个多月的剿匪,共歼灭大小土匪4000余人,挑选青壮1000余补入太平军,其余老弱一律发往香山安置,划给土地实行屯垦。
为有效控制平南、靖南、绿营降兵,除将其家眷迁至各处分别安排,削去其中、高级将领的带兵之权外,周士相另外人为制造汉军之间的裂痕,使他们不能齐心。
具体做法是将攻破广州前加入太平军的汉军定为锐兵,攻破广州城后来投的汉军定为选兵,最后面一批即三江口被俘的汉军则定为备兵。
锐兵家眷和选兵家眷与备兵家眷并不打散安置,而是集中一处安置。如香山龙眼乡安置500户汉军家眷,则选兵家眷和锐兵家眷、备兵家眷各占三分之一。
但是锐兵家眷和选兵家眷所分得土地和获得的粮食、农具要比备兵家眷多,且安置地新建的村公所人员多选锐兵家眷和少部分选兵家眷充任,如此便让先期投奔太平军的汉军家眷在政治地位上压制了后投奔的汉军家眷,通过一系列的特权让他们自觉高备兵家眷一等。
人都是贪利的,在发现太平军给自己的待遇较另一部分人优遇要好后,锐兵和选兵的家眷自然而然就会向着太平军,而不是和那些不如他们的备兵家眷一样对太平军心生不满。即便军中的汉军降兵作
,他们也不可能得到全部汉军的支持。
当然,周士相也意愿不看到自己的军队处于长期人为制造的裂痕之中,因此他制定凡备兵在太平军中服役满三年即可享受锐兵待遇,选兵则服两年役即可。如此,便给了那些选兵和备兵获得更好条件的出路。三年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只要太平军不亡,可以预见,三年后,这些降兵的家眷就将真正和太平军融为一体。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太平军给予的,如果想保住这一切,则势必要以鲜血捍卫太平军。
同样,在军中的汉军也按加入太平军的时间先后进行区别对待,早期加入太平军的汉军优先获得军官任免,后期加入的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否则在相同条件下是争不过先期投入太平军的那批人的。
这个政策长期不变,若是太平军
后俘虏更多的汉军降兵和绿营降兵,则现在这批受压制的也可翻身去压制下一批,从他们身上获得优越感。
权力是味
。药,对付降兵,这昧
。药虽然霸道了点,副作用也大,但在当下,却是周士相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当初给三路清军运输粮草的民夫有七八千人,夺取广州后周士相又从城中征了4000多青壮,现在这一万多青壮全部被强行编入太平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意愿不从军当炮灰的,他们的来源也十分复杂,有广州附近府县的,也有惠州、肇庆的,甚至还有一部分是
州的。这些青壮不想当兵,他们想回家,在整军补兵时,青壮们通过各种途径向周士相表达了他们想要回乡的请求,对此,周士相明确予以拒绝,他告诉这些青壮,若他们想回家,可以,但必须在太平军服役满三年,三年后便可以回家。
这个条件容不得讨价还价,有谁意愿不的,直接砍头。周士相不愿滥杀无辜百姓,可为了太平军的壮大,他又需要这些民夫青壮,因此只能狠下心来。
面对杀头的威胁,想回乡的青壮只能无奈答应留在太平军,好在太平军给了期限,三年期满他们就可以回家,若是在军中立了功还可以升官,意愿不在军中的可以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财,回乡以后若是此地被太平军占领,也可获分土地。如此条件,比起现在两手空空的回乡肯定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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