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性行为方式
第三节、行为方式 凯查多利在《人类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同
恋与异
恋在行为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有一点例外:同
恋没有
茎
道
。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不是同
恋
行为,其标准不应当是
行为的方式,而只能是
对象是否同
。这一论点之所以极为重要,是因为曾经有人认为,口
一类
行为方式是同
恋特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上述
行为方式在异
恋中都存在。
同
恋者的
行为方式包括接吻、抚摸、手刺
、口
和
,他与异
行为的区别仅仅在于无
道
。同
恋者偶尔采用人造
茎和振
器,还有极为罕见的拳对
门
。美国的一项调查将同
行为和异
行为作了比较分析,口对男生殖器行为在同
恋中占百分之十七,在异
恋中占百分之五;口对女生殖器行为在同
恋中占百分之十二,在异
恋中占百分之六。前者是男同
恋最常用的达到快
的
方式;后者是女同
恋最常用的达到快
的
方式。同
恋行为中,准备动作与主要行为之间的界限不如异
恋
行为中那么清楚。此外,同
恋者是更为有效的
伴侣,…“很多同
恋男子之间的
接触并不包括
茎的
入,而是依靠爱抚,相互手
,夹股
,或者生殖器摩擦,口刺
茎,相互用口刺
部(俚语中的69式,因双方姿势而得名),以及的确涉及
茎
入的
门间
。”(拉里亚,第131页)
林纳及其同事对挪威社会中的男同
恋者作了一项调查,也得出类似结论:男同
恋者的主要
方式是相互抚摸、接吻、拥抱,偶有
。(林纳,第70页)。
除了在
道
上的区别之外,一些
学家还发现了在同
行为与异
行为之间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表明,男同
恋伴侣中有四分之三在作爱时刺
头,异
恋夫
中只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由
子对丈夫做这一动作。
我们调查对象对他们的
行为方式作了下列一般
描述:“一般人个两好,就是互相口
,搂着睡觉。当然是先玩,
了衣服彼此看,刺
兴奋点,接吻等等。”所谓“
兴奋点”据一位以
于此道出名的同
恋者称,男
全身竟有29处之多。同
恋者的接吻多有法国式的,还有“舌头拉钩”、“拧麻花”、“
上膛”等方式。关于同
恋
方式的其他说法还有:“互相先抚摸刺
,然后有口
和相互手
,
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股之间。”“相互手
、相互口
。69比较普遍,但这个在能只家里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入厕所。”
从问卷数据看,调查对象的
行为方式中,一抚摸为最常见;接吻占第二位;相互手
也比较常见;口
就少多了;
更少。不少人填:“从未
过”,少数人填“不经常
”,更少的人填“经常
”考虑到中国同
恋者对适用范围不十分清楚的
罪的恐惧心理,承认有过
经历的人数可能会低于实际数字。
关于同
恋的
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以
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
样的定量统计,但我们深入访谈后所得到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等人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
恋者中,
所占比例并不大,而其他
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原因有以下三点:首先,据调查对象反映,
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事要立刻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
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为发生关系的地点。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我们调查的同
恋者说“我不喜欢
,觉得对别人不卫生,对自己不舒服,很痛。口
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过69式。”
其次,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被人
,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
不少调查对象承认,自己本身并没有
要求,也不喜欢
,只是作为一种
换条件才会作出这种行为。例如一位同
恋者说:“我只接受过一次
。虽不喜欢,但以接受
作为条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这种要求,为了怕失去对方,为了感情,有时就能接受。”另一位同
恋者也讲过,他的恋人为了向他表白爱情,主动提出可以接受
的事情。他说:“他本来是很男
的,喜欢干别人,但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感情,他主动答应这样做,好象是要向我表明他对我的忠诚。”
这种把接受
作为获取伴侣感情的条件的做法有一定的普遍
。一位在圈内较有名气的同
恋者说:“那次做火车去××,碰上一个乘警。我一说我的外号,他马上五体投地。在作爱过程中提么什出都答应。”
一旦
作条件的
换,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成为更加纯粹的
易。一位调查对象讲,他对某人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因为他是有用的人,自己就同意接受
:“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后面也会答应,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没提出来。我们两之间的
关系,从来都是他提要求,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而且都是好说好商量。”
第三,有一种乍听难以理解的说法:“一般乐意接受生人
,不乐意接受
人这么作,
人之间都怕因这种事情闹矛盾,所以长期的关系中
很少,多是相互口
。”与其他方式相比,
更貌似异
方式,难免给人施与者是男
角色,接受者是女
角色的印象,因此施与者有居高临下的感觉,接受者则容易有受辱的感觉。于是就有了以下说法:“两人感情好了,
情在那儿,再发生这种事就好象起不对对方了,不好意思再做这种事了,两人象亲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会觉得起不对我。”
一位中年同
恋者说到偶然结识的
伴侣时说:“我跟他接触过一次,第二次他太…我不接受…”可见,尽管
不是同
恋
行为中极不寻常、较为重大的事件,至少不是同
行为的主要方式。弗洛伊德在这个问题上也是这样说的:“在男
倒错者中,
门
其实并不常见,恐怕还是相互手
的多。”(弗洛伊德,第28页)
然而,男同
恋者当中,确实有人喜欢
,甚至有上瘾的。调查过程中,不只一位调查对象提到过俚语“十个扁不如一个圆”有一位说:“自己对
无大兴趣,别人有提过这种要求的,不少人有这样要求。提施与
和接受
这两种要求的都有。我认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就要求
。”另一位提到,在某个边远的省份,在厕所里碰到过年纪大的人说:“哪个小伙子来×我。”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碰上一个喜欢接受
的人,对
反应极强烈。我从来没有见过反应这么强烈的人。整整一宿都没停,老要求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接受
的并不一定是长相女气文弱的人“越是黑糊糊象个爷门的,越是喜欢挨×,后面准行。”
不少调查对象都承认见过或听说过有
上瘾的人,并说:“接受多次后就会成癖。”一位资深同
恋者作出一个更为精确的估计:“百分之三十的人非常乐意接受
,百分之三十的人经劝说可以接受,百分之四十的人无论如何不愿接受。”我们把这个估计对一些调查对象讲了,他们都认为“差不太多”
调查对象中还流行着一种貌似生理学的解释:“人的
门内有
神经,就象
的
是
一样。人类进化后,
门内的
神经才退化了。”这倒是一种新颖的说法,我们遍查有关同
恋生理方面的文献,并未发现这种说法有和根据。但不可否认,确有一些
能够达到
快
的个案,其中不仅有男
,也有女
。
有些调查对象将接受
(与之相对应的是施与
)与受
混为一谈,他们说:“接受(
)就是受
。”对于这些人来说,与与异
恋在同一次行为中双方都能达到
快
不同,同
恋的行为方式(口
,
)一般总是一方服务,一方被服务,甚至是一方快乐,一方痛苦的。因此这些人会将主动(施与)一方视为施
,将被动(接受)一方视为受
。
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之间,追求者在
行为中往往是处于被动地位。一位调查对象讲:“××非常爱我,一次他叫我到他家,进了屋就和我接吻,并说你乐意×(
)就×我。我让他把我全身
一遍,他照做了。
脚
候时的真舒服。”有时,有人会因强烈的负罪感而自贬自抑,在
生活中扮演被动接受的一方,甚至
出受
自
的愿望。一同
恋者说:“××是×部的副科长,他总谈起自己的工作,职责,地位,说真不应该干这种事。一次我去找他,气氛很紧张。大白天的,他正在开会,从会场上跑出来。他要求我
光,看了五分钟,给我口
,要求我×(
)到他脸上。然后自己手
,要我抱着他亲吻,一刺
就×(
)了,真实典型的受
分子。”
这些同
恋者心目中的施
受
概念同
学中所定义的那种在异
恋中也存在的
待狂(sodomasochism)并不完全相同。然而,经典意义上的
待狂行为在我国同
恋的行为中也有发现。当然,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指出的那样“它并不是真正的暴力”,而具有
游戏的
质。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遇到一个上海的(同
恋者),希望我打他…他越痛苦,我越快乐。他受
是心甘情愿的。”另一位讲:“××和人发生关系时很
野,拿绳捆上,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不会体贴。××有一段时间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烟头的烫伤…有人愿找
待狂,悦意找两三个人带他到一个地方,几个人同时×他,掐他,打他,用烟头烫他…”捆绑和鞭打正是典型的
待狂行为。这种
行为方式不论在同
关系还是一些关系中均属极端现象,
学将其划为“
少数派”之列。显然,它同一般同
恋行为中的主动与被动角色这一意义上的“施
”“受
”是有区别的。
有社会学家认为“
待狂现象在男同
恋者当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见,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于,在男
之间,攻击
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凯查多利,第369页)我们调查中得到这样一个印象:对于
待狂这一特殊的
倾向,异
恋者中有许多人对它一无所知,可许多同
恋者不但听说过这种倾向,而且都能举出他们亲身经历过或听说过的实例。一位调查对象讲:“我直到有一个受
狂,喜欢被人打,
股都打肿了,然后接受
。”他还总结出如下规律:“北京人(同
恋者)里有这样倾向的不敢说,外地人里的
待狂受
狂不怕说,反正干完就走人,谁也找不到他了。有一次东北来了一个受
狂,马上就传开了。有人愿找这样的人。”
“…
足后他要求我把他梆起来,我按他说的做了,触摸他的
兴奋点,他又滚又叫,直到
疲力竭,他感到舒服,叫我亲爸爸。我不喜欢人这么叫我,但喜欢听对方呻
。那次听到××神经,心理上感到舒服,看到对方在作爱时被弄得叫起来也很舒服。”他还讲过这么一件事:“有一次我跟别人聊天,有个人老跟着我。后来他对我说:我想跟你作爱。我说你想不想挨打,他说想,我就给了他两巴掌,他走了。”
同
恋中不少人持有
待狂的痛苦快乐观,这或许同他们
行为方式有关。一位调查对象是如此概括他们的苦乐观的:“痛苦中也有快乐,心甘情愿的痛苦得到的是
足。有人这样做是为了得到互换角色的快乐,大部分人感觉到的都不少完全的痛苦。”
关于同
恋者
行为的频率“一般人过于强调同
恋的
生活方面,认为他们
生活过度,不象异
恋者那样有节制。其实同
恋者的
频率并不很高,平均是一周两至三次。有百分之二十的同
恋者一周一次;百分之十三的人一月一次以下,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一周四次以上。”(凯查多利,地333至334页)
我们的调查发现,同
恋者发生
关系的频率与年龄及身体状况有密切关系。一位同
恋者报告自己的
频率明显高于一般人:“我19到20岁时身体很好,每天平均超过两次(一达到高
为一次);21至22岁时每天平均两次;23至24岁时每天平均一至两次;25岁以后明显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另一位报告说自己在20至23岁间平均一星期两次;24至26岁时频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岁,平均两天一点五次。一位46岁的调查对象说,自己在30岁时差不多一天一次,现在一周一两次。
有人指出,
频率同吃得好坏有关。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去年我开始吃生牛
,身体就好起来了。干这事得觉不伤身体,只有一点累。那年我献血以后还作爱了,很快就能恢复。”
在一些人那里,
频率决定与心情:“有时一天一次,有时一周一次,决定与心情。”有一微说:“我和××好了两个月,感情有一点,只干过五次。”另一位说,他同某人感情卷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两次。”
从问卷数据看,
频率最高者平均一
一次,最低者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众多异
恋者接近,一周一两次。基于调查规模,目前我们只能得到个案数据。但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
频率在周围同
恋者中属常态,不过多也不过少。当然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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