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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扬眉剑出鞘
 一灯如豆。

 窗外夜将明未明,仿佛山的那一边有人吐了一口血,在适当‮候时的‬会一跃而成为一颗圆心。

 铁手和猛禽在看“飘红小记”

 “飘红小记”装订成一册,但里边却分成三集,显然是分三个不同的时期记下来的。

 铁游夏和刘猛禽当然先按照秩序,看第一集。这第一集首页写下了“晓红”二字,大概在记下里边内容时的心情,也像破晓时分那样的红一般的喜不自胜、锐不可当吧?

 “晓红”黑字体绢秀,勾勒间自具一股英气,而逗撇间又出一股娇憨的媚意,有些句子,闪烁着惊般的才情;有的想法,织着无法按捺的才气。有时像一首歌,有的像一句诗,像一记绝笔,透着风华与风情。

 虽然这些到了第二集“红”后,已全变成了风霜与沧桑。

 猛禽和铁手在这迫促的时间里,当然无法一一详读“飘红小记”他们当然也不及一一抄誊“晓红篇”的内容,琐记,可是,当铁手神捕与黑夜鬼捕读罢此集,掩卷冥思,不胜追回之时,心中所出现札记里的情和物,人和事,不仅是浮光掠影,也是永志难忘的。

 在“飘红小记”首篇“晓红”里,摇红姑娘大致上是这样记下了她那扬眉的岁月、惨绿的遭际:

 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

 那时候,她母亲依然在生。摇红的娘是“山东神会”孙家外系“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掌上明珠:公孙小娘。

 公孙小娘貌美如花,不但在武林中是出名的美女,在江湖上受到年青侠客,名士的爱慕与追求,连“神会”里各堂子弟、高手,也有不少人拜倒在公孙小娘的石榴裙下。

 公孙小娘不但人美,人心也好,广结人缘,门里门外,大家都疼爱她。她还得到乃父“一柱擎天”公孙自食的真传,轻功极佳,还精通“弹指听声,听音辨,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诀法,不但能文,而且能武,非但贤慧,又有侠裂义气,正是人人称羡。

 最后,因为“神会”中主事一切的“一贯堂”堂中三大堂主之一的公孙落寞大力撮合之故,公孙小娘终于下嫁“一言堂”中出类拔萃但比她年长许多的战士:孙疆。

 公孙小娘与孙疆共结鸳盟之后,孙疆事业,更是蒸蒸上,不久,原来主持“一言堂”的总堂主“三刀六,一七杀”孙自烬,在歼灭“乌有帮”吴氏兄弟十八骑一役中,为“四分半坛”陈氏昆仲伏袭,回返总堂,饮恨而殁。孙疆迅速擢升为“一言堂”总堂主,因其过人威望,以及出手声势,江湖上已多称他为“山君”而不名。

 孙疆因得公孙小娘及所需的“安乐堂”资源供应,源源不绝,加上孙氏夫妇,对外持内,都头头是道“一言堂”及“山君”声名,更是不胫而走,扶摇直上,而且权力和影响力也愈来愈大。

 这时际,摇红便出生了。

 摇红出世之前,好像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孙兵,但才诞生不久便夭折了。为此,孙疆夫妇都待摇红为至宝。

 那时候,孙疆的情并未变得像后来的暴戾和嗜杀,对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恩爱。

 ──对于摇红本身成长以前,‮是其尤‬在她懂事之前的事迹,在“手记”里只是略作记述,并不详尽,那是因为她年纪还小.就算是父母结合时候的种种事迹,她也多是从风闻中听说的。

 不过,关于这段“一言堂”与“安乐堂”的传说与轶闻,年纪较长的铁手和猛禽,都不陌生,耳能详。

 的确,直至她未及笄以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

 公孙小娘多携同她到“娘家”渡过。外公对她,疼宠有加,而且“安乐堂”资源丰富,亲系众多,谁都对这位冰雪聪明而又有闭月羞花之容的小女孩,疼惜呵护,使她纯真的童稚、惨绿的少年岁月,过得十分丰富,温馨而多采多姿。

 那时候,孙家嫡系和外系的人常聚于一堂,包括长孙、公孙、仲孙的亲友,多在“安乐堂”聚,──安乐堂,真可谓是东北武林中一块“安居乐业”之天堂。

 对于孙摇红,在“安乐堂”的岁月,都是平安、快乐的。那儿有疼她的亲人、长辈、同伴、丫鬟、家丁,一家子乐也融融。

 在夏天,他们在荷塘捉青蛙,在草坪放风筝,四婶静静炖给她吃的莲子冰糖,青虎表哥偷偷给她的泥塑娃娃在许多仲夏之夜,摇着扇听大人们真的和假的故事,不觉神往…大家都特别疼她。

 在冬天,有一年下了一场瑞雪,梅花都在一夜间吐,万树千技挂满了冰花,青霞表叔特别送了给她一座刻着她生肖的冰雕,六叔私下买了件连帽金红碎花滚绒袄给她过年…那一年,爆竹天,一地的白雪点缀了破碎的红喜。──谁都喜欢这善解人意,俏丽可人而又擅吹笙编曲的小女孩。

 她喜欢替庭园里的花花树树取名字,连猫猫狗狗也不放过。

 她如果喜欢一颗果子,眼看它长大了,成了,她也不舍得吃,当它是活的,有生命的,别人吃了它她也会为它哭。

 有次她骗一向十分疼爱她的“娘”何大妈,梨子因为受了她情之所钟,还“展出”了她的名字来。何大妈对她的话初不以意,不料往梨树下一站,霍然真的看到梨子的黄绿相间处,真的呈现了个“红”字。

 可把她唬得不敢再吃梨,甚至连水果都不敢吃了。

 后来还是“十二叔”孙巨为何大妈开解:说那“红”字想必是摇红姑娘拿纸儿写了先贴上去的,梨经久晒雨淋,渐成,撕去纸儿,那“红”字自然就呈现不同泽,仿似与生俱来一般。

 博学多闻,机智过人的孙十二叔这一说,才释了何大妈之疑。

 那些日子里,摇红爱笑爱闹,与手帕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吹笙,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了些转变。

 那当然是不愉快的递变。

 但不快之变迁却来自快意平生的男子。

 因为“安乐堂”里,出现了两个非常出色的人物,两人都很年轻,两人都很不凡。

 一个叫孙青霞。

 一个叫公孙扬眉。

 孙青霞那时候大约二十余岁,原本是神会里“拿威堂”的后起之秀,但他好像是因为不喜欢“拿威堂”的杀伐过重,故向负责决策的“一贯堂”提出内调至“安乐堂”;这可能也因他一向对堂主公孙自食为人仰仪之故。

 这人非常与众不同。山东孙家的人都以法成名,他偏练出绝世的剑法,独创一格,一路进攻,绝少防守,名为“一直剑”

 他的剑法就像是出来的,而不似是刺出来的。他的动作也似是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

 连她的娘亲也‮住不忍‬如此赞他的轻功:“看到他那么美妙的身法,还以为自己是残废的。”

 可是孙青霞对她娘亲更是心仪。

 他曾对孙巨孙十二叔盛赞过公孙小娘:

 “那么高雅曼妙的气质,谁也模仿不来,跟她站在一起,好像自己是从地底里长出来的,一身是泥。”

 当时,孙青霞在武林中已很有名。

 他的武功很好,击败强敌无算。

 当然,也树敌无数。

 他出名除了因为战绩,也因为他风之故。

 凡他过处,都留下薄幸之名。

 到处留情。

 但他的情也似风过不留痕。

 由于他过于不同凡响,曲高和寡,又有拈花惹草子之名,且出手又过于凌厉利辣,决不纵敌,也不姑息养,故他的宿敌,甚至同门都背里称之为“情剑魔”

 他不管。

 也不理。

 他才不在乎这个。

 他自觉没有‮起不对‬人,就不管人家怎么想。

 ──仿佛只要他喜欢你,看得起你,你叫他“王八蛋”他也没关系,如果他不喜欢你,憎恶你,就算你向他趴地叩头大叫“大爷”、“大侠”他也一剑要你的命!

 他就是这种人。

 摇红的娘也很欣喜孙青霞。

 有次她听娘亲跟十二叔孙巨说过:“只有这样卓尔不凡的人,才能光大咱们‘山东神会孙家’的门楣。”

 另‮人个一‬,可比孙青霞更年少。

 那时候,他完全是名符其实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的惨绿少年:

 他是公孙扬眉!

 公孙扬眉是六叔公孙余酩的儿子。

 独子。

 他跟孙摇红一样,都是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神会”新锐。

 公孙扬眉是个爱扬眉的少年。

 他的眉很漂亮,像两片黑色的羽。他深受孙青霞影响,舍法而练剑法为主,而且,很早就在“神会”群杰中颖而出,他自创一套“扬眉剑法”未到二十岁已转战东北,博得声名,还三入京师,不胜无归,不但早已扬了眉,还成了名。

 那可正是英雄年少们“扬眉剑出鞘”之时刻。

 可是,这两个男人,后对“神会”(尤其“安乐堂”与“一言堂”)影响甚巨,对孙摇红母女的一生,影响更大!  m.iSJ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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