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
这是一个经过无数次反复辩论的古典难题。
在我把答案你诉告之前,有必要先明确以下几点。凡是按合理的技巧来探索宇宙秘密的“游戏”也要和其他游戏一样,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来进行。当人个两要在一起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时,他们首先必须就以下两点取得一致:第一,双方所使用的符号(字眼或其它)都应当代表一定的涵义;第二,双方都必须按照这种涵义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凡是按一致同意的定义讲不清的问题,都应当扔在一边。这样的问题是没有任何答案的,因为这样的问题根本就不应该提出来。
例如,假定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正义有多重?”也许我正在想象一个手里拿着秤的瞎眼审判官的形象。
但是,重量是质量的一种
质,只有物质才有质量。确实,如果要给物质下一个最简单的定义,可以把它定义为“有质量的东西”
正义并不是一种物质,而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根据定义,质量并不是正义的一个特
,所以问正义有多重,是提出一个无意义的问题。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又如,通过一系列非常简单的代数运算,我们有可能证明1=2。唯一的麻烦是,在证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除以0。为了避免这类会引起麻烦的等式(更不用说其他一些会把数学的有用
毁掉的证明了),数学家曾规定在任何数学运算中都不允许应用“除以零”这个算式。因此“分数2/0的值是多少”这个问题,也违背了“游戏”的规则,因而也是没有意义的。这个问题也没有答案。
现在,我们可以回过头来回答上面所提出的问题了:当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遇到一个什么力都不能使之运动的物体时,将会发生什么情况?
所谓“不可抗拒的力”按定义(如果这些字确实有一定涵义的话),就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力,也就是任何物体(不管这个物体有多大)遇到它都会发生运动或遭到毁灭,但其本身则不会发生可觉察到的削弱或偏转的力。因此,宇宙中只要有这种不可抗拒的力,就不可能有一个什么力都不能使之运动的物体,因为我们刚才已经把不可抗拒的力定义为能使一切东西发生运动的力了。
所谓“什么力都不能使之运动的物体”按定义(如果这些字确实有一定涵义的话),无非就是任何力(不管这个力有多大)遇到它都将被它所
收、而它则不会因为这个力而发生可觉察的变化或损伤的物体。在任何一个存在这样一个物体的宇宙中,就不可能同时存在不可抗拒的力这类东西,因为我们刚才已经把什么力都不能使之运动的物体定义为一个能抵抗任何力的物体了。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所提的问题是说这两样东西(不可抗拒的力和什么力都不能使之运动的物体)同时存在的话,那么,我们所提的问题显然已经背离了这两个词本身所包含的定义,而这是这种推理游戏的规则所不允许的。因此,这个问题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它是没有答案的。
你也许会提出一个疑问:定义既然可以被定得如此严密,那么,岂非任何人都不可能提出无法回答的问题了吗?正如我们在回答前面第4个问题(碧声注:关于戈德尔证明的问题)所解释的,事实当然并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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