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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两种
 人们每当批评文章‮候时的‬,凡是国文教员式的人,‮是概大‬着眼于“通”或“不通”《中学生》〔2〕杂志上还为此设立了病院。然而做中国文其实是很不容易“通”的,高手如太史公司马迁〔3〕,倘将他的文章推敲起来,无论从文字,文法,修辞的任何一种立场去看,都可以发见“不通”的处所。

 不过现在不说这些;要说的只是在笼统的一句“不通”之中,还可由原因而分为几种。大概的说,就是:有作者本来还没有通的,也有本可以通,而因了种种关系,不敢通,或不愿通的。

 例如去年十月三十一《大晚报》〔4〕的记载“江都清赋风”在《乡民二度兴波作》这一个巧妙的题目之下,述陈友亮之死云:

 “陈友亮见官方军警中,有携手之刘金发,竟夺刘之手,当被子弹出膛,饮弹而毙,警察队亦开空一排,乡民始后退。…”

 “军警”上面不必加上“官方”二字之类的费话,这里也且不说。最古怪的是子弹竟被写得好像活物,会自己飞出膛来似的。但因此而累得下文的“亦”字不通了。必须将上文改作“当被击毙”才妥。倘要保存上文,则将末两句改为“警察队空亦一齐发声,乡民始后退”这才铢两悉称,和军警都毫无关系。——虽然文理总未免有点希奇。

 现在,这样的希奇文章,常常在刊物上出现。不过其实也并非作者的不通,大抵倒是恐怕“不准通”因而先就“不敢通”了的缘故。头等聪明人不谈这些,就成了“为艺术的艺术”〔5〕家;次等聪明人竭力用种种法,来粉饰这不通,就成了“民族主义文学”〔6〕者,但两者是都属于自己“不愿通”即“不肯通”这一类里的。

 二月三。  M.iSJ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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