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正名的时刻
从这本书上传距离今天,整整一年了。
一年的时间,小喔写了780章,170万字,距离完本已经时间不多了。
小喔并不是个职业写手,但是自上架开始,小喔的这本书就没有断过更,每天两章,从来不断。
风吹雨打,有事或生病,有没都断掉,这样的扑街书,这样的成绩,小喔自认对得起小喔寥寥无几的粉丝了。
而小喔也从开始的一腔热血变成了现在的…嗯,还是一腔热血。
小喔并没有放弃,十年饮冰,未凉热血。何况小喔才仅仅只是一年而已。
我也经常告诫自己,自己还年轻,年轻就是资本,没事,这本全当练笔,下一本投入更多的精力就行了,但是心中的失落感,颓废感是怎么也抹消不掉的。
小喔没有要求大家做过什么。自从这本书已经确认了扑街之后,埋没在了成千上万本的书海之后,小喔没有像大家索求这个票,那个票,因为小喔感觉不值,为大家不值,为投票给这本书的人感到不值。
但是,每当小喔看到有人投票,或寥寥的打赏给这本书,小喔都很高兴,并感谢。
投推荐票的,小喔也记得很清楚,这里还要说一声感谢。
这本书已经一年了,算是老书了,虽说没有成绩,但却也是我的心血。
今天,小喔不是为了感谢,而是为了正名,一年后的这一天,为我这本已经扑街的书,却还没放弃的书正名。至于感谢,就留到完本感言吧,小喔得好好拉拉。
小喔为这本书解释的次数很少,寥寥无几,但是今天,小喔等的就是今天。
首先,群穿问题。
很多人骂小喔,或者直接认为群穿然后就不看了。
在那些读者的心里,一定是认为,人个一穿越过去多好,自己装
,打脸别人,没有人给自己抢。多好?
我也理解你们这种心思,但是按我所想,群穿就是一个
派,没啥别的。
像《火影之最强震遁》这本书,完全打开了玄幻与二次元相结合的
派。但是如果这本书的作者写的不好的话,他就不是打开了一个
派,而是和小喔一样,扑街了。
成功了就要受到赞誉,打开了一个
派;没有成功就要受到谴责,嗯,扑街。这个我也懂,我没有他的文笔,我的错!
还有,辰东大神的遮天也是群穿,但是我没有辰东大神的白金名头,没有一批又一批的死忠粉即使辰东大神开局写的往往并不怎么吸引人,尽管文笔很好,但还是有很多人能看的下去。
这就是差距,小喔的错,我也一直没有怪任何人,只怪我自己,想的太简单。
但是小喔还是要说一句,那些只看第一章就开始骂小喔的,开始说群穿不看了的,能不能麻烦你们看看第二章,看看这些人到最后只剩下了主角一个,装
的,打脸的仍然仅仅只有猪脚人个一而已呢?管中窥豹,只看片面就把我这本书扁的一文不值,小喔只想说:
这本书值一文,不是为我,也要为那些尽管这么扑街也看下去了的读者。
其次,女主问题。
很多人说小喔既然写主角穿越到英雄联盟的世界,么什为不多找几个女朋友,把英雄联盟里的女
角色全部收入后宫呢?
抱歉,这本书是热血文,不是后宫文,更不是种马文。就像豹女与狮子狗,小喔只会将他俩写在一起,而不会让猪脚横刀夺爱。又比如寒冰与蛮子,小喔只会让他们夫
感情和睦,而不会小三
足。
还有很多的cp,小喔只会让他们在一起,不会拆散他们,后来是不要有人提议,小喔估计连阿狸都不会收,然不要猴哥怎么办?
再然后,很多人不喜欢的圣母性格。
小喔可以明确的表示,这简直是无理取闹。
主角虽然前期比较懦弱,但是你想想你穿越到一个陌生的世界,本来就是手无缚
之力的文弱学生,你还到那就杀人,就冷血,将自己瞬间比作身经百战,屡经杀伐的战士,这可能吗?
猪脚就因为不想杀人,不会杀人,就被说是圣母,这真的太过可笑。
就是你,你在现在,不用背负法律责任让你去杀人,你特么敢吗?就算敢,你人个这得有多bt,估计就是一个疯子!
人都是有感情的生物,小喔本人就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一只,说感情带入就感情带入吧,反正小喔也解释过了。
小喔自认这点没错,人个一总是要经过成长的。还有就是因为小喔想要写的真实一些。
说到真实,那么最后一点小喔要为本书正名的。
世界观,事件簿问题。
小喔发书的时间是上年的五月份,那个时候拳头公司还没有提出英雄联盟世界观论,就是具体的瓦罗兰背景故事。以往的都是零零散散的信息而已,甚至它还常年改版,改版之后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就像是召唤师这个体系,早在召唤师峡谷变动之前,召唤师这个体系,或者这个概念便渐渐被拳头公司抛弃了,这与瓦罗兰原有的世界观不符,但是没关系,谁让他是老大呢,于是,我这本书中召唤师的存在几近于无!
再举个最近的例子,狼人大改,原本的背景故事全部修改,狼人与
妈索拉卡已经完完全全的没有关系了,但是在原有的世界观中,他们是有密切联系的!
如果不论世界观的话,那么小喔的这本书已经发出,世界观已经完整,难道要因此修改吗?
就算小喔修改了,拳头公司还会再改,一个劲的改,改的体无完肤,甚至连瓦罗兰大陆的地图都会改掉,或许你们有的人知道,其实瓦罗兰大陆在拳头公司原有的英雄联盟世界观中仅仅只是整个大陆的一角而已,但是后来却直接变成了整个大陆!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说我不符合英雄联盟背景故事,但是我已经尽力了啊!直到后来,小喔再也不管了,拳头公司能改歌体无完肤,难道我就不能?
所以我已经完全不按照章法来了!
我原本的故事剧情,是从“正义周刊”之后所发生的事来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正义周刊”!但是道知不从什么时候起,正义周刊已经完全被拳头公司排除了,上面是不对的,我也是够了
好了,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个唐吉坷德!我不能勉强你从你的世界观中进入到我的世界,但麻烦你们不要说我写的完全不符合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
你敢说你想的就完全符合吗?就算符合的话,下次大改,你还要重新推翻!
其实我只想说,我的故事没错,错的是我,这样总行了吧?
好了,说了这么多,也累了,几乎是一鼓作气写完的,洗洗睡吧!
最后的最后,我只想说:尽力而为,无论输赢,都是精彩!我输了,但我骄傲,而且会坚持到赢候时的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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