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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凶宅怨妇 第三章 七月十四(
 白皙而修长的美脚随着快而狠的招式,于溪望面前快速晃动,但他可无暇欣赏,因为见华躲在他身后,变相堵退路,使他只能硬接对方的攻击。而榴莲退到一旁后,竟然就呆立着看他挨揍,完全沒有帮忙的意思。

 溪望正为这好兄弟见死不救而感到气愤时,金发女子再向他使出前踢。他好容易才避开对方的攻击,但随即发现对方此乃虚招。只见美腿高抬成站立一字马,逐如铡刀般落下,往他头顶劈下來。

 对方这招下劈快如风,劲如电,溪望虽早有警觉,无奈见华躲藏身后,若闪身避开必使妹妹遭殃。因此,他只好抬起左臂,以藏于衣袖里的百鬼鸣招架。

 “锖”一声闷响,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留。目光穿过在手臂上的美腿,溪望看到一只既识,但又遥远的美眸。

 “死僆仔,又在衣袖里藏铁管。”金发女子将美腿放下,双手抱着小腿肚,在原地单脚跳“哎呀,痛死我了,你要赔我医药费。”

 “好像是你先出手呢!”溪望扶住对方滑的香肩,让对方稳住身体,又道:“先,打死无怨哦。”

 (“先,打死无怨”乃广东俚语,意为是先惹事者理亏,就算被打死也活该。)

 金发女子一手搂住他的脖子,把他夹到自己面前,毫不在意自己的丰在对方身上,还紧握拳头以中指指角往他太阳使劲地锥,娇斥道:“别跟我扯这些歪理,我说你要赔,你就得赔我。”

 此女子虽面容姣好,身材婀娜,但性格与外表完全相反,言行极其暴。就连号称曾以一敌七的溪望,在她怀中亦犹如玩物,只能任其蹂躏。

 向來视溪望为生死之的榴莲,此刻竟然呆站在旁,看着溪望被待也无动于衷。见华不忍哥哥受,便婉言相劝:“姗姐,你快把哥的头戳穿了。”

 “他皮厚,沒事的。”女子沒有理会她,继续待溪望。

 “你们在做什么?”

 两名警察向他们走过來,女子这才放过溪望,取出证件向对方展示,并说道:“伙计,新界北重案组见习督察王姗。”

 “Madam,需要帮忙吗?”其中一名警察问道。

 “不必了,两位师兄继续巡逻吧!这种小问題,我自己能解决。”女子将两名警察打发后,又卡住溪望的脖子,继续锥他的太阳

 “龙哥饶命呀,你快要把我的头锥穿了。”溪望哀嚎道。

 被称为“龙哥”的女子沒有马上住手,反而用力多戳了几下才把他放开,并愤恨骂道:“叫你现在才來找我!”她稍微整理一下衣饰后又说:“在香港别叫我龙哥,这里的人习惯叫英文名,你该叫我Angel(安琪)。”

 (香港警察习惯以“师兄”、“师姐”或“伙计”称呼跟自己不络的同僚,而安琪所说的“伙计”并非称呼对方,而是表明自己的身份,相当于“我们是同事”另外“Madam”通常用于称呼比自己高级的女警,一般市民亦以此作为对女警的尊称,男警则可尊称为“阿Sir”注意哦,在香港男教师也被称为“阿Sir”)

 “香港人都有英文名吗?”见华生怕哥哥又再被待,慌忙把他拉过來,并扯开话題“猛哥的英文名叫什么呢?”

 一直在旁边看戏的榴莲这才走过來,故作潇洒地答道:“我的英文名叫华伦…天奴。”

 “知道怎么串吗?”安琪问。

 榴莲一脸窘迫,答曰:“‮道知不‬。”

 “哈哈,哈哈哈…”安琪大笑几声,随即向他投以鄙夷的目光,教训道:“给自己取个连怎么串也‮道知不‬英文名,还以为自己很酷,也‮道知不‬有多丢人。你可不要跟别人说是我哥。”

 “姗姐的英文名也是自己取的吗?”见华又问。

 溪望知道妹妹想为榴莲解围,便接上她的话題,说:“她这英文名是有來历的,不过我可‮得觉不‬这名字适合她。Angel的原意是天使,但她怎么看也是个恶魔。”

 “你又皮了是吧!”安琪又想拉他过來待。

 见华连忙挡在哥哥身前,向安琪赔笑道:“姗姐你就别跟哥计较了。你长得这么漂亮,本身就是天使中,就差沒长出翅膀而已。”

 “她要是长翅膀,也只会长蝙蝠翼。”榴莲蔑视道。

 “有种你再说一次!”安琪瞪了他一眼,他马上转身望向别处。

 “姗姐别管他们了,快告诉我,你的英文名是怎么來的,我很想知道耶。”见华亲昵地挽着安琪的手臂,除了表现亲切之处,更为了阻止她再度待自己哥哥。

 “我们边走边说吧,的士站在前面。”安琪盯着两名男生,喝令道“你们两个去拿行李。”说罢便领着见华往前走,女王风范展无遗。可怜她身后那两个久经风的大男人,此刻却如奴才般唯唯诺诺。

 “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安琪边走边向像小猫咪般挽着她手臂的见华,讲述自己英文名的來历,,

 那时候,我还沒有香港的身份证,只是趁暑假过來陪我老窦。说是过來跟他团聚,其实是抓我过來帮忙看店。

 (“老窦”是广东人称呼父亲的口头用语,据说出于《三字经》中的“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窦燕山”姓窦名禹钧,生于燕山,因教子有方而受人景仰,故此“老窦”是对父亲的尊称。另外,因“豆”跟“窦”于粤语中同音,所以亦可写作“老豆”)

 老窦是卖元宝蜡烛的,每逢清明、重跟七月十四,生意都特别好。清明、重因为要上学还能躲过去,但每年暑假老窦都会抓我过來帮忙。

 (“元宝蜡烛”是粤港澳地区对香烛冥镪的俗称,正确叫法为“元宝蜡烛香”但在口头用语中通常会把最后的“香”字省略。如果骂别人吃“元宝蜡烛”也就等于叫别人去死。)

 (“七月十四”即中元节,大部分地区以农历七月十五为正,但粤港地区则习惯以七月十四为正。香港对该节日的官方叫法为“盂兰节”而民间则习惯叫“七月十四”)

 他本來是想抓住王猛过來,可王猛跟他一个脾,‮人个两‬一见面就吵架。所以他就只好抓住我來当童工,反正只是些简单的铺面功夫,我还能应付。

 那年我大概六、七岁吧,反正是我第二次被抓住过來。因为之前有经验,所以老窦经常让我‮人个一‬看店。

 那年七月十四,我们忙了一整天,到傍晚才能稍微休息一下。通常这个时候沒几个人來买元宝蜡烛,老窦就让我‮人个一‬看店,自己回家煮饭去。

 现在想起來,他当时也够大胆的,要是让警察知道他把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丢下不管,肯定会把他抓起來。不过当时沒有人举报他,就让他蒙混过关了。

 那晚大概七点钟左右,天已经黑了。我饿着肚子等老窦送饭來‮候时的‬,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走进來,他看见只有我‮人个一‬在店里,就蹲下來问我叫什么名字。

 老窦曾经代我,要是晚上有人问我的名字,千万别告诉对方,‮是其尤‬在农历七月,因为对方可能是想找替身的孤魂野鬼。如果把名字告诉对方,‮定不说‬会被对方附身。那天可是七月十四呢,而且那男人又奇奇怪怪的,长得又高又瘦,面色还灰灰白白,像从來沒晒过太阳似的。我当然不敢把名字告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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