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章 人族之苦
楚
望着后羿离开,眸子深邃。
相聚虽短,畅聊不多,可他也了解很多事情。
“洪荒的水,深啊!前世的神话传说,也不能尽信!”
楚
也转身而去,飞行白云间,高悬在群山之上。
眺望磅礴山河,壮丽美景,心情也不自觉的好来起了。
轰…!
千里之外,一座高山砰然炸开,厮杀声起,神力波动。楚
就看到几只大妖腾空而起,却被一条条忽然出现的锁链拦住,又被一
标
穿。
转眼间,六头大妖被巫族的强者猎杀。
“妖掌天,巫掌地,本可和平相处和,可惜帝俊野心太大,想要掌控洪荒,或许这其中有什么隐秘?还有巫族以妖兽为食,再加上巫族将自身当作盘古正统,要掌管洪荒,这就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楚
想着,看了一眼,就继续前行,可心中却在和道魂交流“是不是那种宝物?”
“我已经初步炼化,正是十二颗定海珠!”道魂言说“从红云的残魂中得知,鸿钧道祖讲道结束之后,在分宝岩上分宝,灵宝天尊通天,得到二十四颗定海珠,这应该和那是一套!三十六颗定海珠,才合天罡之数,诸天之类!”
“什么级别?”
“每一颗都是下品先天灵宝,蕴藏水之本源,还有着虚空之力,十二颗合起来,达到了上品级别!”
“上品吗?若是三十六颗呢?”
“或许能够成为先天至宝!”
“先天至宝?”
楚
眼睛一眯,无数念头在脑海中闪烁。
前方出现一个盆地,在群山中,宛若倒扣下来的一只碗。在那里,有一个个小巨人,或盘坐在青石上
云吐雾,正在修炼,或躺在溪
旁,懒洋洋的晒着太阳,还有不少小巨人则燃起一堆火焰,在上面烧烤着巨大的妖兽尸体。
更多的却在彼此对抗,十分
烈。
“这应该是一处巫族部落,没有房屋,遵循着原始自然法则!”
楚
隐没在白云中,静静的看着。
咔嚓…!
不儿会一功夫,一片乌云笼罩过来,铺天盖地,宛若天穹崩塌。雷蛇穿梭,电光闪闪,转眼间大雨倾盆而下,就如海洋倒灌过来一般。
然而那些巫族最多只是抬头看了看,便不再理会。
雨水落下,他们身上纷纷腾起神光,将大雨挡在外面,难以近身。就连烧烤着妖兽的火焰,都被庇护住。
“神通之下,自然危害几乎不存在!”楚
心中道“巫族之人,最低都相当于天仙之境,力量在身,又有先天神通,也难怪他们出世不知多少万年了,却还是原始风貌,因为力量可以解决一切,至于其它,都可以不在乎!”
这个时候,一位巫族强者张开大嘴,一个
,漫天雷云尽皆入口,转眼间,万里无云,太阳洒落群山之中。
他们该么什干还是么什干,没有受到影响。
刷…!
楚
继续远行,在群山中,见到最多的就是巫族之人狩猎妖兽。
高山逐渐的低矮。
奔腾的大河也开始放缓脚步。
高达千丈的古树也逐渐的稀少。
山岭平缓,大地开阔。
这里的巫族之人也变的越来越少。
又行了百万里,前方的山脚下,楚
看到了真正的原始部落。
一棵棵树上,编制着硕大的巢
,从里面进进出出一个个高大的人影。他们普遍身高都在两米之上,肌
累累,却只在
间围着兽皮,充满了原始的狂放气息。
显然,这些都是真正的人族,并不弱小,反而十分强大。
每一个个体,都有着相当于元神之境的
身力量,他甚至看到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孩,都能一蹦四五米高。
对于这些,楚
能够理解。
洪荒天地,到如今都还充斥这浓郁的先天灵气,在这样环境下诞生的生命,又岂能弱小?
弱小之说,只是相对于巫妖,相对于其它种族。
若是放在天荒仙界,这里的孩童,绝对都是逆天的体质。
可惜,这里是洪荒。
巫族一出生就是天仙,他们这样的体质,还真弱小的可怜。
“人族已经诞生很久,怎么还如此原始?”
楚
皱眉,十分不解。
九万年前,女娲造人,经历如此之久,简直就是一副浩瀚的岁月画卷,可如今竟然在树上筑巢为居,让楚
不理解。
前世时,五千年的文明,造就了何等繁盛的物质世界,可这里…!
楚
轻飘飘的落了下去,正好看到一队人狩猎回来,他们肩扛野兽尸体,手拿用树枝做成的长矛,还有的拿着石斧。
他们看到楚
后,立即
出警惕之
,然后仔细打量楚
身上穿着低调奢华的仙衣,就是一呆,然后扔下猎物,就跪拜了下去。
“拜见仙长!”
奇怪的音调,楚
却听的非常明白。
“为何称呼我为仙长?”
楚
一挥手,将他们托来起了。
“您身上穿的,明显只有仙长才有!”
为首的队长恭恭敬敬回应。
楚
默默点头。
人族还筑巢为居,也只是在
间简单的裹着兽皮,对他们而言,身上穿着衣服,绝对就是仙长无疑。
仙,高高在上,只能仰望。
“来,陪我聊聊!”
楚
挥了挥手,让其他人离开,却留下了这位队长级别的首领。
“是,仙长!”
此人太过恭敬。
“和我说说这里的情况吧!”
楚
心中一叹。
来到洪荒世界,见到真正的人,他莫名的感觉亲切,可人族的情况,却让他心中升起难言的伤感。
以他的经历,本不该如此。
可这种情绪,却无法抑制。
听对方简单所言,楚
对于洪荒世界的人族,终于有了简单的认识,甚至可以逆推前因,将人族从诞生之初的大致经历理顺。
女娲造人之后,简单的传授了一些洪荒常识,就不在理会。
人族初生,好在第一代人族都体魄强大,艰难的在大地上披荆斩棘,挣扎求生。
生存,是本能。
然而洪荒大地,危险无处不在,他们只能不停的迁移,寻找安全的地方。
一路前行,血染大地。
迁移的途中,是尸骨铺路,好在人类传承快速,反而队伍在逐渐的壮大,可依然摆
不了处于底层的命运。
毒虫异兽,万族排斥,妖族猎杀为食等等,怎一个苦字了得?
居无定所,还要受自然影响。
后来有巢氏仿照鸟儿筑巢,发明了最原始的房屋,被称为巢居。意外的是,功德天将,有巢氏力量骤然增强,在他的带领下,才一路向东,不至于沿途灭绝。
有巢氏之后,燧人氏仿天雷击木成火,发明了钻木取火之法,让人族真正的掌控了火源,可以一直吃上
食。
缁衣氏以兽皮桑皮等为材料,简单的制成衣物,有了遮掩**之法,亦可以防寒取暖。
他们被并称为人族三祖。
最终,在他们带领下,来到了山势平缓的东部,搏杀妖兽,开辟出一块生存之地。
他们与天斗:风霜雷电;与地斗:毒虫蛇蚁;与万族斗:妖族围猎,巫族欺
,还有其它万族的恶意。
生存艰难!
“时刻与生存搏斗,哪有闲暇功夫考虑其他?”
楚
叹息。
居无定所,时时危险,或许,这才是人族没有真正发展起来的原因。哪怕人族三祖得功德而提升力量,也难以庇护。
“三年前,我们所在的部落被一群妖兽侵入,近千人的大部落,只逃出我们九十八人,在此定居!”狩猎队长道“可这里接近大山深处,太过危险,定不说什么时候出现一头大妖,我们就被吃个殆尽。等过些时候,我们积攒些食物,准备充分,就搬迁到另外的地方!即使顺利,恐怕我们之中,也活不下来多少,可总比在这里什么时候全部被吃了要好的多!”
他说的平淡,似乎已经被命运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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