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王都风岚
当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时,凌羽再次从睡眠中醒来,飞龙此刻已经飞的很低了,低矮的群山轻易就能看到山上的茶花
芽,正午的阳光还算明媚,偶尔会有小小的村落依山而建,竹与木制的房屋完美融入山中。
看到众人经过,无论是清扫庭院的还是劈着竹子的人,皆立刻跳上飞龙互送着他们的王远去,那是完全出于自发
的行为。
又前进了半天,直到傍晚时,凌羽才在晚霞之中看到那座位于山巅的巨大城市,佩尔西斯的王都,风岚。
见识过无望雪山之后,凌羽得觉不任何山峰算高,但面前这座肯定已经超过了其他的山峰,原本还在水平飞行的飞龙,迅速朝上方爬升,以铁翼飞龙的速度竟然也需要十几分钟才来到山顶,城市就建在山顶,地势极为开阔,像是一座无比高大的山峰被拦
斩断,红色的墙体是黑色的瓦片,四周栽满竹子与各种树木,房屋高大,屋顶是人字形,很陡峭,飞檐远远深处,顶上还趴着一头石刻飞龙。
众人在山顶的一处空地降落,黑色飞龙则径直朝城里飞去,那或许也是王的专属。
凌羽跳下龙背,又扶着冰澜走下,望着面前的一座巨大建筑,这座城市依旧没有城墙,但那似乎是一座瞭望台似的东西,上面始终待着一头飞龙与只
出一个脑袋观察着下方的佩尔西斯人。
众人落地后,有一部分飞龙继续朝前飞去,剩余的一部分则朝后方飞去,他们仅仅是跟随王来到王城。
柯修有些气愤地从龙背上跳下“我可是洛维斯基的使者,你们就这么对我?”
因为他已经看到街道上缓步行走的人群,没有任何代步工具,想来还要步行走好远的。
“除了王之后,没人被允许在王城上方飞行,”多泽则见多识广的解释“你如果不满意,可以去挑战佣兵王,库图拉,打赢他,你可以在佩尔西斯为所
为。”
听到这话,柯修瞬间蔫了,打赢佣兵王,他还差的远着呢。
在众人陆续离开之后,空地只剩下那头蓝色飞龙,已经恢复的艾尔莎腹部还
着绷带,她有些拘束的攥着手指,似乎突然下定了决心,取下
间的酒杯又从龙背上拿出一瓶酒倒满,捧着跑了过来。
“艾尔莎,怎么了?”柯修看着跑来的女孩问。
艾尔莎却跑过他的身体,站到棘面前,双手举起白色石杯,小声说“请…”
凌羽和柯修大眼瞪小眼,谁也道知不这是什么意思,棘也不懂,但她想了下,还是抬手接过酒杯喝了一口,似乎不太习惯这种酒的味道,她也只是喝了两口,就递了回去。
“这什么意思?红狐狸。”柯修朝风铃问。
风铃拍了拍红龙,接着起身朝城里走去“就是表示感谢以及顺从,用你们的理解,可以理解成仆人。”
“这么厉害?”柯修理解了。“么什为会这样?就因为棘救了她一命?”
“对,”风铃已经走到巨大木拱门之内,停住脚步回头说“城里很大,如果不想迷路,就跟紧我。”
“呐,红狐狸!”柯修快步跑了上去“问你个问题,你说你是回不回答?”
风铃没有回应,继续朝前走去,柯修就一直问个不停,直到柯修问,
“你结婚了没?”
风铃突然回身,一脚踢在了柯修嘴巴上,柯修瞬间栽倒在地上,捂着嘴巴呜呜狂叫,血
与一颗门牙掉了出来。
“你…”他指着风铃说。
“不服来决斗?”风铃不耐烦的说。
“凌羽!”柯修立刻喊了句“替我教训一下她!”
没等凌羽说话,多泽已经拉起柯修朝前走去,也不顾他
蹬
踹。
走在城里,凌羽注意着来往的人,虽然形态各异,但还是很容易找到共同点的。尔西斯的服饰并不是全身铠甲,或者
着全身,大多数人还是穿着稍显单薄的衣物,女
多穿着银白色的布裙,裙摆很短,
出修长的腿双,蓝色的短跟布鞋踩在地上很柔软,仿佛没有声音。男
的服装则奇怪的许多,多是黑色长
和紧身外衣,
出孔武有力的
膛。当然无一例外的是,
间都挂着各式各样的石质酒杯。
观察了一路,只见到了一个装束颇有不同的男人,坐在街边的木椅上,拄着一长刀,懒散的晒着晚霞,也许是睡着了。
不过比起外邦人的少见,城里的设施很倒是应有尽有,但却很少见到外界再常见不过的东西,**,或许佩尔西斯人根本不会喜欢那种东西。
面前出现一座稍显巨大的建筑,深黑色的石基,浅红色的石砖构成墙体,点缀着白色的窗户,以及延伸出的黑色飞檐,都显
着与其他建筑的不同。当风铃停在一处巨大房屋前,凌羽才意识到,这也许就是王宫。
或许比起周围的其他建筑,这座显得豪华许多,但明显构不上王宫的级别,顶多也就和城主的府邸差不多大小。
王宫很空旷,围墙之后便是一座三层建筑,庭院里栽种着各式各样的树木,直
的竹子是最多间的,也没有身着铠甲的守卫,或是衣着统一的侍女,只有那头黑龙在院子里趴着,巨爪拍在地上,按住一个瘦小的幼鹿,那是它的食物,但它貌似并不准备现在吃掉。
直到走进房子里面,凌羽才看到第人个一,是一个黑发女人,大概二十多岁,穿着白色长袖上衣和银色短布裙,看不出身材,但那双近乎完美的腿却牢牢吸引住了众人的目光,女人正一手拿着短刀,一手拎起石盆里面目全非的大鹿,血
溅了她一脸,她放下刀与鹿头,朝众人微笑,她面容美丽,但因为脸上沾这血
,笑起来却让众人有些害怕。
女人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脸上的血
,快速用袖子擦了下,朝众人说了句话,但除了冰澜和风铃之外,没人都听不懂这句话。
“她么什说?”柯修捂着嘴,去问风铃。
风铃则快速走了过去,同时说“她说她在给你们准备食物,烤鹿
是我们
接客人时的东西。”
“哦,这样啊,不过这可真是佩尔西斯的特色,连仆人都长得这么漂亮,”柯修似懂非懂的点头,又朝女人说“辛苦了。”
风铃拎起盆中的刀,望着柯修“她不是仆人,她是我的格玛。”
柯修吓得惊慌失措,急忙躲到多泽背后,拉了拉多泽衣服,小声问“格玛是什么?”
“就是嫂子的意思,她是佣兵王的
子,按我们的理解,她是佩尔西斯的王后,”多泽似乎深知佩尔西斯风俗,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天蓝色的耳坠,递给了黑发女人。
女人又擦了一下手指,快速接过礼物,并用佩尔西斯的礼仪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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