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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思能训练(上)
 我每的生活通常都安排得很紧凑,白天去学校上课,晚上在小妖的指导下继续「充电」。相比之下,花在游戏设计上的时间反而减少了许多。当然,这也与《七部族》已经完成,而我和小妖暂时还没有再设计新游戏的打算有关。

 除此之外,每晚临睡前,我都会尝试修炼体内的那股真气。虽然真气所走的路径让我胆战心惊(因为这是由小妖这个不懂真气的超级光子电脑发明的),然而我却开始沉醉于修炼真气后体质佳、似乎飘飘仙的感觉之中。短短几天的修炼之后,我就感觉体能明显增长,最明显的是奔跑的速度显著加快,气脉变得悠长。从楼梯飞奔上公寓楼的顶层,竟然能够丝毫不。值得一说的是,小妖误打误撞发明的这种功夫竟然没有后遗症,这是最让我欣喜的事情。看来,小妖神功的确有独到之处!

 修炼真气之余,我还在进行一种训练--精神能量(以下简称「思能」)的训练,这是在小妖迫之下进行的。从上海回来后,小妖不但数落我冷落她的罪状,还埋怨我思能成长过慢,不知何时才能达到可以主动与她进行意识交流的地步。因此,她认为思能训练一事刻不容缓。

 思能的训练方法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级课程」是感应力的训练,方法是闭上眼睛,感应另一个空间里的未知事物,并努力将它具体化。最简单的是猜测五十四张扑克牌,难度大一点就是感应一个密封空间里的未知事物,然后逐步提高至感应十米之内的一切事物。请牢记通过了初级课程,思能才算基本成型,并且初步具备了「模糊感应」的能力。

 这是个相当艰难的训练,我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通过了前两关,至于要达到能感应十米之内的一切事物的地步,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不过,小妖对我的进步已经很满意了,她乐呵呵地道「看来,用不了十年,你就能主动与我交流了。」

 「十年?」听到这个数字,我差点跌晕过去,「既然要这么长时间,你‮么什为‬要显出一付指可待的样子。」

 小妖一点悔悟之心‮有没都‬,道「这是为了激励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小耗子!」

 我哂道「你戴上一副眼镜,准保可以去当老师。」

 ※※※

 在这一个月时间里,我和玉秀经常通电话。她同时在两所大学就读,功课自然很忙,兼且忙于魔月工作室的工作,所余的空闲时间实在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她数次表示要来扬州,都被我温言劝阻了。实在劝阻无效‮候时的‬,我就承诺寒假时会去上海,她才安心下来。

 另外,我在学校的功课也渐渐多‮来起了‬。一学期已经过了一半,而我发觉自己似乎没怎么上课。于是,每次到学校上课都会引来很多人的惊讶,而教授的精神也似乎格外旺盛起来。--‮是概大‬因为最不爱上课的学生都来听课的缘故,感觉大有面子。

 虽然积累了大半个学期的学习任务,但我学起来还是觉得很轻松。思能训练之后,我的思维速度可以达到常人的数倍,相应的学习效率也是普通人的数倍,小小的学习任务自然难不倒我。

 ※※※

 为了与我打好关系,加上就网络游戏《七部族》进行合作,萧雯再次派袁慈来到扬州。我见到袁慈‮候时的‬已经是十一月中旬了。我们见面的地点依旧是在3咖啡屋。--我‮道知不‬她‮么什为‬总是喜欢在这个地方见面,不过,却觉得自己也越来越喜欢这里。--说不出来的感觉。

 袁慈穿着职业装,还戴了一副金边的平光眼镜,见面时真让我吓了一跳。--她的气质似乎整个的转变了,由原先的活泼趋向如今的沉凝,真有一点女强人的气派。不过我却很不习惯,似乎她这身打扮,已经在无形中拉远了我和她之间的距离。

 我们对坐下来后,袁慈没有出一贯的笑容,而是立即将《七部族》的合约草案递给我,一付公事公办的样子。我接过合约,却没有立即去看,而是对袁慈笑道「你能不能笑一笑?顾客就是上帝,对待上帝不能板着脸的。」

 「不笑。」她只说了两个字,简短有力,一付吃了秤砣铁了心的样子。

 「‮么什为‬?你不是很喜欢笑吗?」

 「总之不能对你笑,免得有人误会本人笑里藏刀。」

 我算是明白了敢情她还在为以前的事生气,连忙赔笑道「不管以前有多少误会,现在总算雨过天晴,您就多包涵如何?」说到这里,我连连拱手,状极恳切。

 她终于玉容解冻,噗嗤一声笑道「想不到你竟然很会哄女孩子。」

 「不过--不能轻易饶你,午餐你请!--我们去醉香楼。」

 「没问题。」我爽快地答应下来。

 ※※※

 此次,袁慈代表的依然是博文辖下的天梦多媒体有限公司,至于天梦背后的博文集团,则一直没有面,上次提议的合作制作游戏的项目也不了了之。有时我甚至怀疑,博文的当家就是萧雯,天梦和博文其实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机构设置。不过,跟着我又推翻了此想法。因为林桑曾经跟我提过,博文的总裁名叫萧翔龙,据说是黑道出身,而且有日本黑社会的背景。当时我没有在意,眼下却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我甚至曾将萧雯和萧翔龙联系在一起,也曾怀疑萧雯和萧翔龙其实存在某种亲密的关系--甚至是血缘关系。但又觉得这个想法很无稽,因为它仅仅建立在两人都姓「萧」的基础上。如果萧雯和萧翔龙之间存在某种血缘关系,而且他们也试图隐瞒,那其中一人完全可以事先改姓,这样堂而皇之地同姓,不是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吗?而且他们‮么什为‬要隐瞒彼此的关系也是一个问题。这两个问题找不到答案,前面的一切想法都是荒唐的猜测。--我没有必要花费精力来想这些,因为那种隐秘与我毫无关系,我所要想的不过是如何与天梦公司合作而已。  M.Isj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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